为进一步严肃换届纪律,持续打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将壶镇镇和睦村章敏强、黄葛昌、章国华、黄葛虎和东渡镇石松村孙增杰等5名党员违反组织纪律问题通报如下:
一、壶镇镇和睦村章敏强等四名党员违反组织纪律问题
章敏强,男,中共党员,壶镇镇和睦村人,和睦村村监会主任、原党支部委员。黄葛昌,男,中共党员,壶镇镇和睦村人,和睦村村委委员。章国华,男,中共党员,壶镇镇和睦村人。黄葛虎,男,中共党员,壶镇镇和睦村人。
2017年3月27日晚,章敏强、黄葛昌、章国华、黄葛虎等人到壶镇镇红色年华足浴店泡脚。期间,章敏强、黄葛昌、章国华、黄葛虎等四位党员违反组织原则,违规商议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选。在组织调查期间,章敏强没有如实交代问题,章国华试图串供掩盖违纪事实。
章敏强、黄葛昌、章国华、黄葛虎等四位同志身为共产党员,置党纪于不顾,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其行为已违反组织纪律。根据 2016 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2017 年 4月 1日,壶镇镇党委给予章敏强、章国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黄葛昌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取消章敏强、黄葛昌的和睦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资格。鉴于黄葛虎同志情节轻微,能如实说明问题,壶镇镇党委给予其严肃批评教育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二、东渡镇石松村孙增杰违反组织纪律问题
孙增杰,男,中共党员,东渡镇石松村人。
2017年3月22日上午,石松村党支部召开村党组织换届推荐会议,会议召开前,孙增杰在现场分发散支香烟给部分参会人员,表示自己有参选意愿,希望他们给予推荐支持。
孙增杰身为共产党员,置党纪于不顾,在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违反了组织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2017年3月29日,东渡镇党委给予孙增杰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这两起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将严肃村级组织换届“九严禁”“十不准”要求贯穿始终,不断强化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换届纪律,对换届中的违法违纪问题从严从快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中共缙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缙云县委组织部 缙云县村(社区)组织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