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缙云县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的体制。委机关有11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干部室、宣传教育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市委、市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范性文件及政策。
2.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承担县委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
4.负责检查并处理县级机关各部门、乡镇党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党组织和党员的处分或提出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县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依法做出行政处分或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机关和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
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变更或撤销下级纪委、监察室不适当的决定和规定;受理个人或单位对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6.负责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监察工作的方针、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对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进行理论研究;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7.协同县委组织部考察乡镇纪委书记和县属单位内设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并对这些领导干部的职务任免进行审核;商议县委组织部提出乡镇纪委书记和县属单位派驻纪检组长的任职人选和免职意见,与县委组织部共同考察后,由县委组织部报县委任免;负责考察、任免各乡镇纪委副书记、委员和县属各单位纪委副书记、纪委委员(纪检组成员)及监察室主任、副主任;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纪检监察系统的组织建设情况,组织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8.承办上级纪委、监察委和县委、县政府委托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县纪委预算仅本级预算。
二、纪委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纪委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纪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纪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741.47万元。
(二)关于纪委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纪委2017年收入预算741.4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1.47万元,占 92 %;政府性基金收入 0万元,占0 %;专户资金0万元,占0%;上年结转60万元,占8 %。
(三)关于纪委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纪委2017年支出预算 741.4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8.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8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499.8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1.66万元,项目支出100 万元。
(四)关于纪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纪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41.4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1.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6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88.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4.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84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关于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1.47万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39.87万元,主要是2016年项目支出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经费结余结转至2017年拼盘使用。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88.56 万元,占7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7.75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44.32万,占6%;住房保障支出(类)40.84万元,占%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支出588.56万元,主要用于纪委干部工资、津贴补贴、机关行政事务、大案要案查处及其他纪检监察事务等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7.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退休干部慰问等支出。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4.4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机关工作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0.8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关于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41.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1.6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大案要案查处(专项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纪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因公出国(境)预算资金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安排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4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缙调研检查和兄弟单位工作业务交流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县本级公务用车购置预算资金由财政统留管理,未编列到部门预算中。经批准同意部门购置公务用车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5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9万元,主要用于信访调查、执纪审查、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用车审批制、车辆制度改革和车辆维修实行政府采购服务竞价制度。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纪委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41.66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纪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纪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 辆、行政执法专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或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纪委100万以上的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40 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及对外投资收益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 (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