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缙云县纪委监委对缙云县公安局五云派出所辅警王雪松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王雪松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违反法律规定,为他人提供立功线索,徇私枉法;身为公安辅警,不依法履行职责,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缙云县纪委决定给予王雪松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缙云县监委决定将王雪松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