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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8-26 11:55:39  责任编辑:缙云县纪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警示作用,持续纠治“四风”,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 

  县卫健局卫生监督所所长田顺标违规发放福利、超标准接待问题。 

  2015年至2017年期间,卫生监督管理所违规列支单位职工服装洗涤费,并存在超标准接待情况。2018年11月,给予田顺标诫勉谈话处理。 

  

  2 

  县发改局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小伟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  

  2013年至2017年期间,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违规发放通讯费、违规报销公车违章费,并存在现金发放中餐补助费、以工作名义内部请吃情况。2018年10月,分别给予县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小伟、副董事长徐益勤、副经理褚文明诫勉谈话处理。 

  

  3 

  县水利局新建水利服务站站长卢陈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7年至2018年期间,卢陈坚先后4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2019年8月,给予卢陈坚行政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从上述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再次发生。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把自身摆进去,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守住纪律和规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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