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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源乡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索引号: 736021082/2021-06100     发布机构: 胡源乡     发布时间: 2021-01-14 15:52:06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部署的工作任务及《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的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乡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努力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能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经党政班子研究讨论后,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每个季度安排一次专题学法。专题会以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开展,领导带头发言、谈认识、谈体会,结合自身多年的工作经历,深入浅出的为年轻干部阐述相关法律法规的现实案例。领导干部通过网络研读、查阅书本精读,形成线上线上同步学习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周三夜学、主题党日活动、自主学习等契机带领全乡干部一起学,提高学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明确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相关培训,使领导干部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执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性。目前全乡正式在编行政人员19名,18人已通过执法证考试。

(二)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对我乡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指导意见,协助草拟、审查法律文书,参与重要合同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和纠纷处理等相关工作。同时法律顾问开展单位法制讲座、法律咨询,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和宣传与安全生产管理、廉洁从政相关的法律知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宪法》、《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习惯和廉洁奉公的工作态度。同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年内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中,对应当听取法律顾问意见的事项,均邀请法律顾问到我乡开展指导性审查。

二、着力加大法治宣传的力度,优化法治政府环境。

在加强干部普法教育的基础上将普法宣传延伸至基层广大党员和群众。抓住各项大的活动开展了各线联合普法宣传工作,开展了宪法进万家、安全生产月、禁毒宣传、反邪宣传等系列宣传活动。灵活运用农民信箱、短信群发、各村微信群等载体,并下村入户发放宣传单和集中宣传等进行各种形式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包括《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选举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全面推进现代化法治建设。

三、全力完善行政监督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

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的实务错误,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确保各级党政干部尽职免责的情况。一方面进一步规范了财政管理,实行政务、村务公开,在招商引资、项目投资等一系列重大事务上,我乡无一起因不依法办事,而造成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各村、各单位的各项工作制度、职责全部上墙,对外公布,在便民的同时接受群众监督。为了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在全乡范围内积极开展“平安缙云”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强化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每月开展矛盾纠纷集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全年调解矛盾纠纷58件,调解成功率100%。依法创新社会治理,强化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格局,重点就土地纠纷、人民矛盾等开展调解工作,促进平等协商、公平公正解决矛盾纠纷,使大量行政纠纷在进入司法程序之前得到有效过滤和化解。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了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督促检查考评机制、综治领导责任机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制定《胡源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文件,在胡源乡政府网站上发布政府重大事件,方便群众了解政府工作。

四、倾力规范权力行使,推进乡镇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一体化建设。

按照县委依法治县办的工作要求,全面对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完善,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核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存在疑问的,及时与上级部门对接、提出审查意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的情况,针对备案审查纠错问题,不折不扣整改落实的情况。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律责任的情况。加强政府法律咨询工作,建立法律咨询论证制度。近年来,对涉及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与社会公共利益、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在注重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同时,还必须进行法律咨询,使政府决策建立在民主科学依法基础上,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了重大决策集体讨论研究的制度。在全乡广大党员、干部中提出了“勤学习、严纪律、树形象 ”的工作要求,倡导乡干部勤奋学习理论,尊重法律,维护法制权威,积极规范自己的行为,树立乡镇干部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干部业务素质和法律素质。

五、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创新服务方式。

我乡依托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提高办事效率。并多次召开乡干部全体工作会议,要求全体人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按照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的要求,将任务、责任分解到人,并对村干部的年度工作实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目标奖励相挂钩。从而真正达到“以评促建”的作用,推动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更好成效。

 

 

 

缙云县胡源乡人民政府

2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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