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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00266015X/2021-06090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 2021-01-14 14:29:36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局、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政府法制办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我县的中心工作任务,全力推进交通部门的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工作。2020年度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缙云县交通运输部门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职副组长切实做好依法行政的相关工作,并建立了以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机构。制定《全县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20 年重点任务分解表》和2020 年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2020年以来,交通运输法治工作未出现重大纰漏,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均无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持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强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部署

按照《2020年全面深化丽水交通运输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丽水市交通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行动方案》。主要领导部署交通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任务。

2.取消、下放(承接)、调整,权力事项

根据省厅文件要求,做好政务服务事项事项梳理工作,2020年无取消、下放(承接)、调整权力事项。我局目前共有97许可事项,47个其他权利事项。2020年我局办理交通行政许可518件(其中运管488件,公路1件,工程29件),行政确认54件,其他权利事项3936件(其中运管3854件,工程82件),未发生投诉举报等情况。

3.推动窗口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

严格执行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管理,建立督查考勤制度,每天由专人轮值检查前后台标准化建设情况,确保窗口物品统一摆放,工作环境整洁有序,工作人员勤奋高效,同时开展日常延时和节假日预约服务,受到群众和企业好评。为有效提升窗口“网上办”、“掌上办”,耐心引引导和帮助办事群众下载“浙里办”APP软件,办理时限相比窗口即办有所增加。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我局目前共有5个许可事项列为“证照分离”事项: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出租汽车车辆营运证核发。推行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告知承诺我局目前共有2个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不含网络货运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简化涉企事项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服务,建立健全证后核查机制,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监管,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和证明材料梳理工作按时报送月报表和半年度材料,落实证照联办“一件事”工作

4.推动政务服务系统迭代升级

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持续提升。高标准完成政务服务2.0和好差评系统对接任务;加快“掌上办事部门”建设,积极推广移动端办事服务,实现省厅统建系统所有事项100%掌上可办;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进一步减少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增加即办事项数量。推动政务服务由“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互联网+政务服务”指标提升稳中有进。跑零次率100%,即办率100%,承诺期限压缩比100%,网上办、掌上办事项实现率100%,基本信息准确率100%,材料准确率100%,10月以来2.0平台上线以来收件占比95%

5.深化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加快提升机关内部办事效能建设

全面梳理机关内部办事事项。参照权力事项“八统一”梳理原则,对照党内法规、法律法规、部门“三定”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等,进一步梳理行业内跨层级办事事项,并纳入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缙云县交通局无列入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事项。

6.深化“浙里畅行”品牌创建,着力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今年新建和改造城市公交停靠站2个、新建农村港湾式停靠站30个已全部完成,并录入省民生实事督查系统。

7.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审批服务

创新“三个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加快办,通过实施告知承诺、信用审批以及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等举措,简化办事流程,提升审批效率。掌上办,依托“浙里办”APP综合交通服务专区,开通“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掌办服务。

三、综合执法机构改革

根据中共缙云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缙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成立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以县交通运输局的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1、执法权限和责任明确

缙云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主要为运政执法、路政执法、工程执法三大类,法定的行政职权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交通运输行业行政监督检查。目前,我局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职能,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法打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责任。此外,我局立足保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公正、规范有序,及时把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案件予以公示,确保了交通运输行政处罚阳光透明。

2、行政执法层级精简到位

为切实落实工作责任制,推进交通运输工作规范运转,我局对局属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作了进一步明确,对各执法中队的行业管辖范围进行了重新界定,避免了出现行政执法权限不清和多级重复执法现象。

3、行政执法程序完善

在实施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和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履行职权职责,落实告知义务,确保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化与合法化。

4、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

为有效控制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进行交通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时能严格对照《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使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得到量化控制,减少了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弹性空间”,有效地控制和减少了滥用行政行为自由裁量权现象的发生,树立了行政执法良好形象。同时,将执法依据、程序、结果等进行公开公示,将行政行为置于阳光之下,增强了行政行为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杜绝了人情执法、同案异定等不公正现象的发生,进一步优化了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也较好地维护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效确保行政处罚的公平与公正原则。

四、规范交通运输法治制度建设

(一)落实交通运输执法能力建设和“三项制度”建设

1.制定《缙云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管理办法》,对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信息进行公示,包括执法人员、辅助执法人员、执法监督方式、救济渠道、执法程序、执法依据、行政许可情况、行政处罚结果、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双随机监管事项、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事项等内容。

2.制定《缙云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编制交通运输行业执法音像记录事件清单、编制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用语指引。

3.制定《缙云县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缙云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内容包含县交通运输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和法制审核机制。我局法制工作机构为政策法规科,辅助机构为执法队法规科、处罚科共有7人(法制审核人员4人)。另还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重大执法决定由政策法规科或执法队法规科审核、法律顾问参谋。重大执法决定均经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33人,法制审核人员4人,占全局总人数的5%以上。

(二)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制定《缙云县交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细则》,按《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缙云县财政局 缙云县经济商务局关于做好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缙市监[2020]26号)文件要求做好缙云县交通运输系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长效机制,结合涉企行政许可、机构改革等专项清理,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我县未出台规范性文件。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

制定《缙云县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试行)》编制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在网上公示,严格执行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步骤。2020年我局重大决策为缙云县综合交通“十四五”规划,目前正在编制中。

(四)规范行政机关合同审查备案工作

制定《缙云县交通运输局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办法》对交通运输局以及下属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查并备案,必要时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审查,按《缙云县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将行政机关合同报县法制机构备案。按司法局要求对机关内部的合同进行备案排查2020年局机关未签订200万以上的行政合同

(五)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案卷评议考核

1.根据丽水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度丽水市交通运输局法治监督工作计划》,按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的要求,我单位对照行政案卷评查内容,严格按照执法部门评查标准和评查细则标准对行政许可案卷的合法性、文书制作、证据、许可程序、归档进行逐项检查,逐一对照,修改完善。通过自查,我单位各行政许可案卷均符合主体合法、行政许可项目合法、适用法律依据合法、程序合法、审批工作规范。在案卷制作过程中,基本上符合文书规范标准和立卷归档标准。受理的案件全部按时办结,所有行政许可案件没有出现听证行为,没有被依法认定为错案的案件,全部按规范要求立卷归档。

2.行政执法案卷按照《浙江省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试行)、《浙江省行政许可办件办理质量评查标准》、《浙江省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评查标准》、《浙江省行政强制案件办理质量评查标准》要求进行评查,明确行政执法评查工作的范围、内容、方式等,有序开展行政执法评查工作。归档文书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整理所有行政处罚案卷,实行一案一卷,一卷一号,卷内文件材料按照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结论性的放在前面,印证性的材料放在后面。凡不符合法定程序和达不到制作规定标准的执法文书,一律不得使用和入卷,未发现存在违反处罚程序、文书使用不当、处罚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没有出现举行听证行为,没有被依法认定为错案的案件,全部按规范要求立卷归档。

(六)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1.开展“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成立民法典普及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结合交通工作实际,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认真梳理交通工作需贯彻实施的民法规定,制作“宣传册”,将“宣传册”和民法典送入基层企业、过境运输车辆和工程在建项目,进一步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此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民法典50本

2.开展“5.26”全国爱路日暨“路政宣传月”活动

2020年5月开展了“路政宣传月”活动。此次活动以“防疫情、守安全、保畅通、优服务”为主题,围绕当前路政管理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以担当促作为、以公开促规范、以服务得民心,努力营造各方支持、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和谐氛围,推动路政管理工作高质量开展。以5月26日“爱路日”为契机,执法人员专门走访辖区内砂场、红砖厂、运输企业、污染源头、有超限运输行为等相关单位,以开座谈会的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解读省委省政府、上级部门政策和重点工作,宣传治超非现场执法、大件运输许可等相关政策。此次活动出动宣传车辆5台,悬挂宣传横幅4幅,发放宣传资料共3000余份,向货运企业、司机和群众代表讲解公路法律法规200余人次。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向广大群众普及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群众爱路护路的意识和自觉性,提高群众文明安全出行的交通意识。

3.开展《浙江省公路条例》主题宣贯活动

《浙江省公路条例》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作为我省公路行业“基本法”,在总结近年来我省公路工作成功经验基础上,针对公路行业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挑战,对照《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对公路规划、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作出全方位规范,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的突破,在引领行业发展上作出前瞻布局。9月1日,缙云县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了《浙江省公路条例》主题宣贯日活动,活动主要通过送《条例》下基层(乡镇、养护企业、物流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客运企业等),宣贯讲座,挂设条幅、源头教育、电子媒体等多种展示平台,全方位、立体式地向广大人民群众和公路行业从业者宣传《条例》,提高《条例》的社会知晓率。此次活动悬挂宣传横幅46幅,发放宣传资料共2000余份,向货运企业、司机和群众代表讲解公路法律法规200余人次。

4.积极参加普法考试

局县管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按要求参加县组织的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合格率为100%。每年组织全体职工参加县普法办组织的法律知识建档考试。

5.参加2020年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先后到出租车停靠站、公交车停靠站给司机、乘客发放宪法、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内容的宣传手册。到县政府广场参加2020年全县宪法宣传日活动。在活动现场,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画册,讲解宪法、交通法律法规、解答疑惑等诸多方式,让宪法精神更加深入人心。此次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6.利用“电影送下乡”活动,深入社区开展宣传

为确保宣传成效,充分结合当前群众的生活习惯,采取露天方式进行放映,在各个社区、农村播放电影及安全生产宣传片80场,让群众在晚间消暑纳凉之时就能学到交通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互联网+监管”执法和双随机抽查工作情况

全面推广应用省厅执法管理与服务平台,掌握电子证据管理、移动执法、指挥调度方面等功能,深化“互联网+监管”,全面应用国家、省执法监管平台,推进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的应用,提升交通运输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全面实施“掌上执法”,推进简易处罚程序掌上办理端的应用推进信用交通建设,开展信用监管,科学运用行政处罚结果的信用评价功能,实施信用风险分类执法检查行政处罚一般程序使用省执法监管平台和处罚平台,办理简易案件使用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

2020年“互联网+监管”事项25项“双随机”事项7项全部覆盖共出动检查人员2258人次,清理堆积物2732立方米,拆除非公路标牌498块检查客车334辆,检查出租车105辆,拆除黑车出租顶灯66个,检查客车78辆,维修企业安全检查215家,督促配备灭火器8个对辖区危货车辆的从业资格证和营运证进行检查,共检查了127辆危货车完成双随机10个双随机任务,其中本部门8个,跨部门联合2个,检查行业7个,企业34家,参加检查人员102人次。共进行行政处罚67起,罚金692585元,其中运管案件42起,罚金195600元,重大案件2起,罚金60000元;路政案件25起,罚金496985元,重大案件22起,罚金476495元。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执法培训学习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建立了执法巡查制度,制定法治监督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巡查制度带着问题上路巡查,不走马观花流于形式,认真做好巡查记录。8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9月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评查。10月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

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和教育活动,5月组织开展“路政宣传月”培训,学习公路路政相关法律法规知识;6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培训,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参加省厅组织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培训;7月—8月学习培训“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和服务平台”及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综合管理系统”;8月全系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进行行业推广,开展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案卷归档相关知识培训学习;9月全系统组织学习“浙江省公路条例”并进行行业推广;10月开展行政执法专项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相关知识并组织执法人员队列训练;12月学习习近平在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丽水行政执法培训。

联合执法情况

(一)治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亮剑”专项行动

通过采取路面联合执法、强化源头监管、非现场执法等措施,尽量确保我县普通干线公路路况稳定,为全县人民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1.加强源头监管

各部门部通过巡查、视频监控等多种方式加强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执法,依法查处货运源头单位为无号牌、无车辆行驶证、非法改装或者拼装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超过标准装载货物或者放行违法超限货运车辆,为超限货运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等违法行为。

2.着力推进科技治超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充分利用已建成的G330国道 K145+650M和S333省道K134+600M 2套非现场执法不停车检测系统设备,对违法超限车辆实行全天候、不间断的自动监测、取证。进一步加大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力度,切实保护公路安全畅通,有效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2020年共查处非现场执法超限车辆15辆,收取罚款320545元。

3.加强部门协调

交通运输、公安、经信、市场监管等单位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开展车辆超限超载管理日常工作,按照分工认真履职,相互配合,从车、货、路等源头实施有效监管。建立健全称重设备的选型、选点、限速、标志标线等基础工作和投诉处理的协调机制,形成联合联动、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治超管理工作机制。

   4.加强规范执法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规定开展公路治超执法,全面落实治超执法全过程记录,将规范治超执法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及时纠正和查处以罚代管以及乱收费、乱罚款、重复罚款等行为,严格执行“一事不再罚”。公安部门要配合交通运输部门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黄牛”引路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执法人员与“车托”勾结非法护送车辆的行为,净化执法工作环境。

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154辆,其中:联合治超查处车辆147辆,卸载8588.28吨,罚款264915元(交警处罚135300元,交通处罚129615元),驾驶证扣分894分。非现场治超查处车辆15辆,罚款320545元。            

(二)开展危险品货物运输“雷霆”整治行动

为深刻吸取温岭大溪“6.13”危化运输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雷霆整治”行动方案》、《丽水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缙云县交通运输局开展道路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启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各级领导部门有关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整治工作要求,切实强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缙云县交通运输局连夜召开例会,制定行动方案并成立以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保证行动统一、开展有序

二是落实行动,合力整治

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加强道路交通路面执法管控,以危化品运输为重点,从严检查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超员载客、超许可范围经营、无从业资格、不按期对车辆维护保养、检测等违法行为;我县4家危险品运输企业,进行“两外”“挂靠”车辆排查,对危货运输从业人员进行排查。落实24小时监管值班制度。发现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第一时间通知企业专职监控员提醒驾驶员,纠正违法行为。落实网格管理责任监管网格员认真履行职责,每周不少于1次深入企业核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台账建立情况和车辆运行安全情况;本次行动共出动检查人数423人次,对4家危货企业进行排查,排查危货车辆50辆。其中“挂靠”车辆29辆,危货运输驾驶员50人,不合规2人,清退1人;持外省从业资格证3人;排查押运员50人,不合规1人,清退1人;持外省从业资格证0人。排查安全员12人,不合规0人。发现隐患30处,整改30处,检查车辆321辆,发现问题车辆 3辆,处罚3

(三)开展“百日”联合治超专项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缙云辖区内货运车辆行为,坚决制止严重

危及公路、桥梁安全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上桥,营造平安、畅通、整洁的通车环境,开展“百日”联合治超专项行动。整治时间为:2020年11月1日-2021年2月8日。整治范围为:缙云县辖区,G330 国道丽水至金华方向路段的超限超载车辆。整治参与单位有:缙云县交通运输局、缙云县公安局、缙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缙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及其他县级相关单位共9个部门。整治重点为:“双百”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车货总重超过 100 吨以上和超限 100%的货运车辆);已通过治超非现场执法固定证据未主动接受处罚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违法行为及故意扰乱超限超载检测秩序、采取短途超载、故意遮挡车辆号牌及加装强光灯等方式逃避超限超载检测和暴力抗法、强行闯卡等行为。整治目标为:通过各部门联合治超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强行冲卡、暴力抗法行为。打造货运车辆装载规范,道路安全畅通,超限率明显下降,行车环境整洁舒适的缙云道路新形象。截至12月31日,共共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80辆,其中“百吨王”31辆,卸载5149.2吨,罚款80100元,驾驶证扣分495分。

八、存在不足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自身存在许多不足

1.队伍整体素质方面尚存在差距

执政为民、执法为民的理念还不是很牢固,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现象依然存在,学习政治、学习法律的自觉性不够,真正熟悉法律法规,能够学以致用的人员不多,人员老龄化现象明显

2.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水平有待提高

现场执法人员文化水平高低不一,部分现场笔录的制作中,或当事人陈述的主观性证据缺乏关联性;或书写不严谨,语句表达不清,而且存在错字、漏字和多字的现象;或收集现场检查笔录或拍摄照片证据不全面、不具体,缺乏证明力较强的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还有些现场笔录因当事人拒绝签名,没有见证或者注明原因个别案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过于简单,说理内容不够充足,部分案卷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理由不够充分等不足之处。

3.法治创新不足、亮点不足、信息宣传不足

   只完成法治常规工作,对法治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亮点创新不足;导致对取得的工作成绩和经验、典型做法,法治工作中具有典型性、指导性的工作经验及出现的热点、难点、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等情况的信息报送不足。

4.缙云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还存在不少不足

一是公路、运输执法整合后,执法人员数量捉襟见肘,只能满足执法最低要求;二是公路、运输执法对象、环境、法条、内容都不相同,执法人员需要磨合期,综合执法能力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各项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四是各科室职责需进一步明确。下一步我们要认真落实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和执法培训工作抓好基础,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严格按照工作目标要求,认真学习兄弟县市行业管理部门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正确领导下,通过交通运输系统上下共同努力、开拓创新、与时俱进,通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缙云县交通运输局

                          202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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