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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以“三个早”推进纠纷化解 建设和谐石笕
索引号: 002660504/2021-19129     发布机构: 石笕乡     发布时间: 2021-01-20 14:14:59

1月15日,石笕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同派出所一起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早介入

田爬坑自然村有一土地,陈某与何某的妻子均认为应该由本人种植,双方就土地使用权发生了口角及推搡,在收到信息后,石笕乡人民政府调解员第一时间会同及派出所及时到场查看、取证,并就土地使用权问题在村进行走访了解。在劝解下,双方当事人到石笕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早疏导

石笕乡政法书记、调解员随即上门做好何某妻子的关心和慰问,开展心理疏导。同时结合陈某较为固执的性格,开展因人施策,请陈某亲友协助开展疏导,协调化解。

早协调

在基本做通双方思想工作后,石笕乡立即组织双方进行协调。最终调解员与民警通过情理相融化心结,耐心调解促和谐的原则,最终双方当事人圆满达成协议:陈某支付何某妻子医疗费用,并现场进行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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