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缙云县消防基层基础提升消防救援能力的实施意见
索引号: 331122000000/2021-19403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1-21

文号:缙政办发〔202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为加速推进全县消防救援力量提质强能和转型升级,进一步夯实基层消防基础,不断提升全县消防救援队伍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和打赢致胜能力,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根据县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消防基层基础提升消防救援能力的方案》,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丽水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消防基层基础提升消防救援能力的方案》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平安缙云”建设,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基层消防力量配备实际,进一步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筑牢基层消防工作基础,助推全县各乡镇(街道)平安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实施“1+2+N”的消防救援队伍配建模式,在建强县消防救援大队救援力量的基础上,确保2023年底前完成壶镇、新碧2个消防救援站建设,再辅N支其他镇级消防队伍、村级志愿消防队伍为补充,其中以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标准升级改造新建镇专职消防队,确保形成较为科学合理全覆盖的消防救援力量布局。

三、实施内容

(一)职能定位。一是扑灭火灾,承担辖区范围内的火灾扑救职能。二是抢险救援,承担辖区范围内普通抢险救援活动,配合处置类型复杂、处置难度较大的救援行动。三是隐患排查,掌握辖区“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情况,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四是宣传培训,组织辖区群众、企事业单位参加消防教育和灭火逃生体验,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二)人员配备。壶镇、新碧消防救援站各配备15名指战员,新建镇专职消防队按需配备8名队员,共计38人。

(三)经费安排。根据实际情况,经费由营房建设经费、器材装备经费、人员保障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四部分组成,每年根据相关文件将县级财政应承担的部分纳入年度预算来保障。具体安排如下:

1.营房建设经费。加快壶镇、新碧消防救援站营房建设,分4年拨付相关建设费用。

2.车辆装备经费。壶镇、新碧消防救援站各配备3辆车,更换新建镇专职消防队水罐车1辆,并购置相关器材装备,分4年拨付采购经费。

3.人员保障经费。壶镇、新碧消防救援站及新建镇专职消防救援队指战员工资福利,参照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调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文员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执行。

4.日常运行经费。壶镇、新碧消防救援站,新建镇专职消防队日常业务经费按实际需要保障,并逐年提升。

(四)日常管理。壶镇、新碧消防救援站,新建镇专职消防队落实24小时驻勤备战和准军事化管理举措,建立严格的战备值班制度,重大节假日执勤备战等制度。参照执行消防救援队伍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立足现有器材装备和辖区情况制定教育训练方案,重点开展基本体能、技能、操法和重点单位演练及无预案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由政法书记分管,工业重点乡镇的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由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兼管。壶镇等3个消防力量建设乡镇(街道)要切实负起建设主体责任,科学设计提升改造方案,狠抓工程质量和进度。县消防救援大队要做好营房建设前期立项工作,并指导专职消防队升级改造和日常运营的协调、管理、督促、指导等工作,其他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也要结合自身职责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二)统筹基层力量。探索推进消防工作站、应急管理站一体化建设,统筹消防工作站、应急管理站人员力量一体化办公,共同负责乡镇(街道)日常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应急管理工作。

(三)强化宣传培训。组织部、宣传部、人力社保局、教育局、卫健局、建设局、文广旅体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应当定期或经常性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养。各乡镇(街道)应当加强对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基层网格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社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能力。

(四)抓好出租房安全。根据市政府专题会议精神,消防改制转隶期间,公安机关应继续牵头抓好居住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公安派出所会同乡镇(街道)开展出租房消防安全普查、宣传及隐患督改工作,消防救援大队做好业务指导培训。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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