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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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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统计局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2660758/2021-76944     发布机构: 缙云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1-01-25 16:13:31

2020年缙云县统计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政办发〔2020〕)、《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缙云县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总结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平台建设、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益事业领域公开、制度及机构建设等方面,重点总结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年工作打算及有关意见建议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本单位网站和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缙云县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缙云县黄龙路38号,邮编:321400,电话:3312488,电子邮箱:jytjj3312488@163.com)。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规范性文件

 71

7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目前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问题有:面向社会宣传力度有待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抓宣传,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体系,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二)抓导向,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等统计信息,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统计信息公开,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深化统计信息公开。

(三)抓服务,增强信息公开意识

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丰富信息公开监督、检查、考核手段。增强干部服务意识,提升统计服务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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