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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教育局《关于印发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072/2021-19566     发布机构: 缙云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1-01-28 10:16:14

各学校:

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的规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现制定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内部审计人员业务培训和审计廉政建设

要强化队伍建设,内部审计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审计业务培训,练就过硬专业本领,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断而敢行、廉洁从业的审计队伍,更好地适应新时代审计工作需要。内部审计人员严格执行《浙江省教育审计工作廉政规定》的内容,保持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到依法审计、规范审计、精细化审计,确保审计工作的客观公正和审计人员的廉洁从审。

二、促进审计全覆盖,实行三年一轮审

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拓展审计监督广度和深度,消除监督盲区,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切实发挥“经济体检”作用,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利规范运行,深化反腐倡廉。

(一)轮审对象:全县各学校

(二)轮审时间:实行三年一轮审,具体审计时间以审计通知书下达时间为准。

(三)轮审方式:主要以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为主,结合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等形式。

(四)轮审实施工作由县教育局监审安全科负责具体实施。抽

调本系统内审人员组成审计组进行审计。内审人员名单如下:

钦旭升、李继莉、周伟东、马春蕾、应汪见、胡土星、李继妃、陶伟勇、陈海、朱春华、蒋俊美、应萍、陈映如。

三、实施下属单位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教育局下属单位负责人的人事变动情况,及时组织完成校长(园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任务。按上级部门的规定,凡离任的校长(园长)及主要负责人,都必需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后才能离岗或轮岗。通过审计,全面掌握财务收支及相关经济活动真实性、合法性及重大经济项目的决策、实施和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审计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学校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对校长(园长)在其任期内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四、强化审计整改,从严问责

各单位要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被审计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事项。全面建立审计整改“销号制”,对审计发现问题实行清单管理,跟踪检查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对拖延整改、屡审屡犯、整改不力的,追究有关负责人、当事人员的责任。做好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将省级层面审计通报的共性问题纳入审计重点内容,避免同类问题在不同学校重复发生。综合运用审计成果,把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监督中等情况。

五、认真完成审计归档工作

监审安全科继续做好审计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年审计案例的相关材料归档制度,发挥审计档案应有的功能。组织内部审计人员多动手、多动脑,及时完成信息宣传报到、论文撰写、优秀案例、优秀项目上报评比等工作。

附:缙云县教育系统2021年内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序号

学校名单

审计月份

1

教师进修学校

2

东渡初中

3

城北小学

4

湖川初中

5

仙都小学

6

壶镇中学

7

下小溪小学

8

凝碧小学

9

唐市小学

10

七里小学

11

紫薇小学

12

新建小学

13

水南小学

14

白竹小学

15

实验小学

16

盘溪中学

17

大洋幼儿园

18

大源幼儿园

19

培智学校


                                                                                                   缙云县教育局

                                                                                                  2021年1月1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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