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全县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服务理念,厉行“丽水之干”,建设“三城三地”,以“思想解放年活动”为引领推进全县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盼为导向,深化实施现代大民政战略,抓住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利益问题,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锚定目标、决战决胜,努力交出了一份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优秀答卷。
一、亮点工作
(一)实施困难群众探访制度,使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家庭、
低保边缘户等社会救助家庭至少有1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实施单人列户施保、支出型低保、渐退期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的作用。
(二)聚力特殊群众,抓好疫情防控,陈瑞舜同志被评为省战“疫”最美民政人。
(三)7月24日,王文序副省长对我县的“儿童之家”建设进行了批示肯定。
(四)荣获“全省民政工作先进单位”。
(五)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走出新路子。挖掘“草根优势”,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群众矛盾纠纷化解,成功打造“正道讲和团”,形成“乡+村+团”三级联动治理机制,用“一身正气”讲出“一团和气”。
(六)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平稳有序,实现预期目标。全县246个行政村、8个社区已全面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
(七)开展“督孝”行动。把“百善孝为先”与精准扶贫相结合,进一步落实子女对父母的赡养责任,切实解决老人的脱贫问题。
(八)完成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特色试点任务。
(九)民政牵头,部门配合,完成陈尸处理13具。
(十)地名工作创新,全市率先开展边界村走访宣传活动,《缙云地名故事》编纂完成并发行。
二、2020年工作总结
(一)关爱困难群众,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1.强基础,强化兜底保障水平。一是提升救助标准,强化基本生活保障。目前全县低保标准为850元/月,特困供养人员1210元/月。截至12月,全县在册低保7245户10222人,低边2989户5060人,特困323户324人。2020年,新审批低保801户1209人、低边393户805人、特困35户35人,低边转低保68户,低保转低边58户,低保转特困29户;79户因病、因残单独列户低保,86户支出型低保,80户处于脱贫攻坚期内低保低边渐退期;共计发放低保金6324.2万元,特困金485.14万元。二是发挥平台优势,精准监测不漏保。依托省大救助信息系统的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功能,对结对帮扶人员、第三方社会组织、群团组织、救助部门提供的所有对象进行最终甄别,确保救助对象精准认定。三是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过渡功能。疫情期间开通绿色通道,采取下放镇街审批、简化审核审批程序、视情延长定期核查时限、申请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等措施,及时将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对象采取直接临时救助、先行救助、一事一议救助、放宽户籍限制救助等措施。将乡镇原1000元的审批权限提高至10000元,关口前移,提升救助效率。全年共计救助1558户2672人次315.01万元。
2.细排查,提升社会救助实效。一是建立缙云县困难群众探访制度。以单位党员干部、基层党员等为帮扶人员,在册困难群众为帮扶对象的困难群众探访关爱制度。制定《缙云县困难群众探访帮扶卡》,及时向社会公布救助政策信息及联系方式。目前,通过重点探访和普通探访相结合,使动态调整更精准,已完成7批次探访。二是常规化开展大走访、大检查。发放《缙云县精准扶贫政策问与答》手册,现场开展社会救助业务政策宣传,解答各类求助。共举办大型集中培训5场,培训人数2000余人次,巡回指导18个乡镇253个村(社区),举办政策宣传2场,发放宣传手册6000余册,现场解答群众政策咨询400余条。三是完善救助资料信息。18个乡镇(街道)通过自查,对档案资料进行详细检查、完善、补充,对档案资料填写不全、不规范等问题一一整改,规范救助档案管理。
3.扩宣传,健全完善大救助体系建设。一是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治理暨2020年度低保(低边)年审工作。对所有在册困难群众进行年度复核,共完成在册对象复核10427户次、15415人次,处理系统预警信息531户711人。重点检查单人户施保、主动发现、渐退期、支出型贫困对象认定、“两线合一”、低保(低边)近亲属备案制度、低保补差等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临时救助程序、台账资料完整情况;检查是否将符合特困标准的人员全部纳入特困供养范围,是否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等。二是优化部门联动,落实物价临时补贴。启动困难群众价格补贴9次,累计发放1312.72万元,惠及困难群众13.55万人次。三是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剖析突出典型及重点疑难案例,对存在政策争议又确实困难的案例,在充分调查核实、征询法律顾问等工作基础上,及时组织开展一事一议,主动破难,让困难家庭更好享受社会救助。共收集医保局、司法局等提交议题7个,召开3次社会救助联席会议。
(二)关爱老人幸福,提升养老服务品质。
1.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任务圆满完成。全力开展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试点工作,制定了包括31项服务内容的《缙云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项目清单》,明确了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规范,修订完善了《缙云县养老服务补贴实施细则》,实现服务对象、服务需求、服务项目、服务管理“四精准”,使基本养老服务更加符合特殊和困难老人需求。进一步整合了服务资源,丰富服务项目,创新和优化服务提供方式,打造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缙云样本”。
2.省、市、县三级民生实事交出满意答卷。今年,养老领域涉及到的省、市、县民生实事项目共有5项,其中生活困难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是省市民生实事工程,省政府要求改造完成65户,市政府要求改造完成80户,实际改造完成83户。今年新增五云街道等6家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于10月底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同时,建成大源镇稠门社区天寿养老照护中心、新碧街道黄碧街社区旭东养老照护中心两家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截至目前,完成家庭照护者培训717人,超额完成了培训任务;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为78人,实现从事养老护理工作人员全覆盖。养老领域民生实事全部完成。
3.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更加合理。开展了《缙云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编制工作,启动了《缙云县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对我县敬老院按区域进行重新布局。启动了壶镇和东渡两家敬老院建设,大洋敬老院、新建敬老院已进行初步选址。通过三年行动计划,使全县所有公办敬老院均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全力推进缙云县养老院项目建设,并将于年底前完成建设工作,建成后破解了我县没有示范性养老机构的现状。
4.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更加规范。全县已建成的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部实现由第三方专业团队运营管理。大源敬老院顺利完成公建民营招投标工作,下一步,还将继续推出大洋敬老院、方川敬老院、溶江敬老院的公建民营工作。“公建民营”通过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缙云县养老院项目前期通过专家初评、现场考察、复评,最终确定综合实力强的百龄帮(重庆)康养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县养老院的运营单位。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缙云县社会福利中心被评为3星,舒洪敬老院取得2星,嘉和颐养老院和新碧敬老院取得1星。
5.为老服务更加贴心。全面开展家庭照护者和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全县各养老机构护理员实现持证上岗,提高养老服务整体水平。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由第三方专业团队运营。今年9月份,我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上年度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平均综合得分为91.5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秀。截至2020年底,我县共有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对象1131人,共支付养老服务补贴169.9万元。
(三)关爱特殊群体,助力增进民生福祉。
1.儿童之家建设超额完成。2020年“儿童之家”建设被列为市民生实事,缙云上下齐心、部门合力,全力推进儿童之家建设,不断探索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长效机制。截至2020年6月底,我县建成37家“儿童之家”(市定标准建35家儿童之家,通过自我加压,超额完成了2家“儿童之家”建设任务),其中省规范化儿童之家4家。37家儿童之家中,学校31家,村6家,儿童之家惠及儿童9万多人,成为我县留守儿童、孤困境儿童“温馨的家”,家长放心、安心、称心的乐园。
2.有效落实孤困儿童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目前在册的孤困儿童共计1306名。其中机构养育儿童9人,发放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954元/月·人;社会散居孤儿31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人,重残儿童33人,精神智力三、四级儿童30人,重病儿童9人,发放基本生活费标准为1563元/月·人;其它困境儿童1176人,发放基本生活费标准为850元/月·人。全年共计发放孤儿及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707余万元。
3.及时进行困难残疾人补贴审定工作。为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状况,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根据省、市、县有关精神及时进行困难残疾人补贴审定,保障残疾人权益。2020年,累计审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21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871人 。
4.实施福彩暖万家系列活动。开展“福彩助力·点亮梦想”公益活动。在全县进行困难家庭儿童摸底工作。在水南小学举行“福彩暖万家·点亮梦想”公益活动,60名困境儿童获得福彩公益专项资助每人2000元,共12万元。“福彩牵手·助圆大学梦”公益活动,2020年困难大学新生18名,资助每人8000元,共14.4万元。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明天计划”、“添翼计划”等儿童救助项目为符合条件的孤儿和困难家庭儿童实施免费手术和康复治疗,从根本上改善病疾儿童的生存与发展情况。今年实施“添翼计划”救助7人次。“明天计划”救助10人次。
5.全面开展孤困儿童摸底调查工作。全面开展了全县儿童福利对象的信息核查工作,通过上门调查走访,了解孤困儿童家庭生活情况、进行核查,及时掌握孤困境儿童的生存、发展现状。
6.全力做好老年福利工作。及时做好一次性奖励发放工作,共为619位新增的90岁老人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每人1000元,共计61.9万元。为55位新增的100岁老人发放一次性奖励金,每人5000元,共计27.5万元,共计89.4万元。及时做好90岁以上高龄老人长寿保健金发放工作,共为2285位高龄老人发放长寿保健金,每人300元,共计68.55万元。及时做好高龄补贴发放工作,为16973名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补贴,共计700余万元。
7.“焕新乐园”高质量完成。2020年,我县实施100户“焕新乐园”项目,为低保家庭儿童打造属于自己的“梦想房间”,服务对象分布在我县18个乡镇(街道)。目前,100户低保家庭孩子的房间环境改造已经全面完成。为帮助100户低保家庭儿童健康的成长和良好习惯的养成,还安排了至少2名以上志愿者对其进行为期一年的结对成长陪伴,并帮助逐步建立和完善孩子及家庭的社会支持网络。我县“焕新乐园”项目开展中,“家庭式陪伴”、“公益式焕心”模式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
(四)促进社会和谐,强化基层治理成效。
1.推进社区规范化建设。做好西桥社区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拟在金水湾小区打造3个特色楼区(道)。智慧社区应用系统已通过县数转办审核、专家评审。积极谋划,提前预留社区服务用房。完成17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十百千”活动。有1个案例入选全省城乡社区在治理实践中形成的优秀工作法,5名社区工作者入围全省“城乡社区千名抗疫人物英雄谱”名单。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示范评估工作。陈村村、三溪村2个农村社区列入全省引领型农村社区。完善城乡社区工作者基础信息,共计采集信息3953条。
2.指导做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抓好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业务培训,就政策变化、换届的时间节点、选举工作的程序、容易出错、需要注意和重点把握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讲解。在换届工作中,切实做好业务指导和问题答疑,同时做好东渡镇的督导工作。
3.加大对社会组织建设支持力度。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开展。11月底,5家社会组织如期完成公益创投项目。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人才培养。缙云县老年体育协会会长胡巧良获评全省品牌社会组织领军人物,缙云县慈善总会获评全省品牌社会组织荣誉称号。加强县级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9月份,嘉兴市民政局、省协会负责人等25人赴缙云县开展社会组织党建对口见学活动。通过社会组织党建对口见学活动,进一步提升了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强化党建引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4.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依法规范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和年检工作。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发展状况检查。下发《缙云县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建设发展状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县23家行业协会商会就机构建设情况、涉企收费情况和参与脱贫攻坚等内容开展自查。做好21家校外培训机构复课核验工作。对全县127家学会、协会经费来源、班子成员和领导兼职、取酬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5.做好全县社工师的报考组织发动工作。积极组织发动全县机关事业单位40岁以下的人员报名参加全国社工考试,初步统计今年报考人员210名。
6.完成2个社会工作站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新建站社会工作站、五云街道社会工作站2个社会工作站建设并投入运行。社工站做到了“四有”。组织开展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扎实做好全省“战疫群英”推荐工作。缙云县力邦志愿者联合会丁晓琴、缙云县蓝天救援队徐涛入选全省志愿服务、社会工作领域“战疫群英”。
7.缙云县首届“慈善嘉年华”成功举办。丽水市第四届“慈善嘉年华”暨缙云县首届“慈善嘉年华”活动成功举办。活动设有爱心捐赠、爱心商家义卖、爱心拍卖晚会等环节。共筹集社会各界爱心捐赠840万元,通过爱心义卖获得善款3.83万元,共为10位本地老弱病残的贫困户带来的农产品进行拍卖,爱心拍卖成交总价达50000元。活动还进行了“缙美人”LOGO发布、浙江省最美民政人及浙江好人表彰、授牌、扶贫签约等仪式。
(五)加强殡葬管理,推进移风易俗。
1.继续推进殡葬服务工作。2020年,接运遗体里程18万公里,火化遗体2999具,营业收入445万元,停征殡葬费补助268万元。新购置了4辆殡仪接运车,给服务对象提供了一个舒适的乘车环境。出台《缙云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的补充规定》减轻群众的负担。
2.科学编制《缙云县生态墓区布局规划》。要求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以及县城规划区、仙都街道的生态墓区应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建立;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外以及各乡的生态墓区原则上以乡镇为单位建立,人口较少,交通不便的行政村,允许多村联建或以村为单位建立,避免生态墓区建设“散、小、差”现象。目前,方溪乡、石笕乡实现“一乡一建”生态墓区,五云街道、壶镇镇以片区为单位已建公墓2个与4个,走上规模规范建设。
3.优化政策出台奖补激励政策。出台《缙云县关于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生态墓区建设和“青山白化”治理补助标准。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资金,保障生态墓区建设和“青山白化”治理。目前,已对全县11个示范样板骨灰堂、11个生态墓区发放奖励资金共计175万元。
4.扎实开展“青山白化”治理。扎实开展县域交通主干线“青山白化”治理,植树绿化治理“六边”区域坟墓3万多穴,搬迁治理坟墓1500多穴,投入资金1200多万元,改善沿线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七里乡七里村等10多个村庄,基本实现村庄周边无坟化,提升人居环境。
5.夯实骨灰安葬跟踪监管。投资13余万元采购了500个骨灰寄存柜。实行严格的骨灰安葬跟踪监管制度。每月按照殡仪馆火化名单,对照乡镇(街道)、行政村开具的《骨灰安放证明》,逐一核对骨灰安放去向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整改。
6. 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检查整治丧葬用品市场。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处,严厉打击乱建乱葬,翻新修建祖坟事件,做好控新工作。全年,共查处违法殡葬事件16起,组织拆除违建坟墓4穴,责令自行拆除3穴,覆土整改4穴,及时制止5穴,其中,纠处土葬事件1例。
(六)聚力暖心惠民,优化基本社会服务。
1.认真做好地名区划各项工作。开展了“缙云县区划地名信息平台”宣传工作,印制了300份宣传海报,在城区150块路牌的广告位上进行了宣传。编写出版了《缙云地名故事》。开展了行政区划调整前期调研工作。持续推进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通过全面摸底排查,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9条。拆除使用不规范地名的大型户外招牌2块,更换使用不规范地名路牌15块。做好源头防控工作,对“有地无名”现象进行集中清理和标准化处理。完成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的整理归档送审工作。完成了“温丽线”永嘉缙云段行政区域界线的联合检查工作。认真做好地名服务工作,共核准地名25个(含道路名9个)。
2.依法做好婚姻收养登记工作。扎实开展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落实了婚姻登记场所建设项目。项目已得到县发改部门批复,落实了资金,并开始建设,争取到2021年达到国家4A标准。与县妇联联合开展“反家庭暴力共筑幸福婚姻”宣传活动。继续开展文明婚俗倡导宣传和个人信用风险告知工作。发放《婚事新办简办倡议书》1390份,签署《婚事新办简办承诺书》1390份,签署《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5348份。实现补领婚姻登记证“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将所有婚姻登记档案扫描并归集,编制目录,实现快速查档、一键打印婚姻登记档案。依法规范做好婚姻登记日常工作。2020年共计办理结婚登记2152对(其中补办100对,复婚272对),离婚976对,补发结婚证378件,补发离婚证55件,查询档案725人次,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1份。办理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联办2031件。
3.人性化做好流浪乞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积极开展救助宣传主题开放日活动。2020年,共接待救助人员66人次。公安等部门及外地市救助管理站护送来站救助16人次;协助外地市救助管理站护送返乡救助6人次;护送外地求助人员返乡2人次。为求助者提供乘车凭证42张;提供生活救助 55人次。
4.推进“全域一证通办”和政务服务2.0平台建设。2020年,共颁发门牌证5531本,制作门牌594块,出具地名证明34份;老年人优待证2559;结婚生育户口“一件事”2030件;身后“一件事”联办办结1609件;收养登记48件。全县共有社会组织440家,办理社团名称预登记14家、成立许可6家、变更37家、注销登记42家、年检255家。
5.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公共场所延伸扩面,实现公共场所服务大提升。一把手带队对全县社会组织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掌上执法44家,对养老机构跨部门联合专项检查10家,完成“互联网+监管”系统平台的执法人员库维护,监管事项4个主项覆盖率达100%,监管行为及时率达100%。
6.“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民政法治政府(缙云)建设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增强。圆满完成“7·5”普法验收工作。执法记录仪记录殡葬类案件18件次。加强与法律顾问联系,办结法律咨询、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参与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共13件。开展了“宪法”、“民法典与生活同行”、“5·13网上养老服务专项法治”、“社会救助”等民政政策宣传活动,提高了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
(七)聚力自身建设,提升民政干部水平。
1.扎实开展“两个年”活动。认真开展“思想解放年”和“比学赶超年”活动等专项活动,切实解决民政干部职工党的意识、先锋模范意识、党规党纪意识弱化和党员作用发挥不突出等问题,把党员初心找回来,重塑共产党员意识。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加强机关支部建设。对照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组织活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等党建要求,完成党总支、机关党支部换届,配齐支委成员。通过抓学习强素质、抓制度强管理、抓落实强作风、抓班子强队伍,有效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
3.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下大力气抓好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广大民政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八)聚力特殊群体,全力抓好疫情防控。
1.迅速反应,开启战“疫”。1月24日上午,缙云民政召开疫情防控紧急会议,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到人,先后印发通告11个,全力推进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对全县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民政服务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切实保障在院老人、孤困儿童、特困对象等特殊群体的生命健康安全。
2.组建梯队,温情抗“疫”。组建梯队,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全面了解各户身体、生活、生产等状况,建档立卡,关注动态变化,排摸出困难群众,开通绿色通道进行紧急求助。在全市率先为困难群众发放临时生活补贴65万元,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快速行动,制定出台“暖心十二条”。
3. 社会组织,全面“抗疫”。县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共计收到捐赠资金562.56万元,资金支出395.09万元,结余167.47元;接收捐赠物资收入折价 175.10万元,捐赠物资支出折价175.10万元 。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据不完全统计,服务5.8万多人次,捐赠口罩、消毒液、帐篷等共计价值12.8万元。
(九)聚力创新创优,贯彻落实省“民政30条”。
1.创新宣传方式。专门制作了“民生甘露润民心”贯彻省“民政30条”动画宣传片。通过动漫形式让群众更加直观的获取和了解“民政30条”有关政策内容,把民政惠民政策传达给真正有需要的人。动画宣传片内容涵盖了养老服务篇、社会福利篇、社会救助篇、社会治理篇、社会事务篇等5大篇内容,通过“民小布”动漫形象,在放电影前的黄金时段,积极开展省“民政30条”和民政相关政策宣传。截至12月31日止,缙云县民政局已在18个乡镇(街道)播放电影达50余场次,观众人数超过3000人。
2.优化整改措施。对焦督查重点、对标督查问题,本着不遮丑、不回避的求真精神,实事求是深入排查工作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梳理、分门别类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将整改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等责任单位,通过挂牌督办、对账销号、跟踪问效等,一项一项整治、一个一个攻坚、一件一件解决。建立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对排查整治落实不到位的乡镇(街道)和部门要严厉追责问责。推动民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高效化运行。
三、2021年工作计划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并赋予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民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特别是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动省“民政30条”、市“民政22条”落实落地落细。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使命担当、更优的服务保障,加快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全力打造缙云民政品牌。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聚焦养老服务“再提升”,全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加快构建养老服务新格局。在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基础上,加大投入,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自然增长机制。同时,放宽行业准入,推动养老机构设立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缙政发2014〕5号)等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标准明确、精准支持、合理高效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
2.扩大高质量养老服务新供给。采取“闲置房产改建、规划用地新建、出让(安置)地块配建”等方式,在全县建成运营一批兼具机构专业护理、社区日间照料和居家上门服务功能的社区嵌入式养老护理机构。2021年底前实现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启动大洋敬老院、新建敬老院建设工作。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验收、交付“四同步”,推动新、旧小区的养老服务用房配置。继续实施社区和家庭适老化改造,切实改善生活困难老人的生活条件和质量。
3.开启智慧养老新时代。通过“丽水居养”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进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信息资源对接,提升养老大数据分析研判能力。拓展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和智慧产品设备在养老领域应用,打通老人、服务组织、养老机构和政府之间信息及事件数据的联通,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内部管理、居家上门服务的全程监管、第三方养老评估等三大功能,提升养老服务的精细化和精准度。
4.拓展护理人才发展新空间。强化养老服务人才支撑,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和家庭照护等方面的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训工作。拓展养老服务专业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评价激励机制,加强对养老护理员先进事迹与奉献精神的社会宣传,增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的价值感和社会认同感。
(二)聚焦社会保障“再精准”,着力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1.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低保自然增长机制,实现低保标准保持与全县经济发展同步增长,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较大改善。同时,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低收入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和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网络,增强收入核定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程序,提升低保救助制度化、科学化水平。端口前移,探索低保申请流程从局审批到乡镇审批的创新手段,使认定更精准,动态调整更及时,低保工作更高效,档案管理更规范。规范特困供养制度,做好日常照料;
2.健全完善社会救助“1+8+X”体系。发挥出缙云县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根据困难群众的需求进行差异化专项救助,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及促进就业、扶贫的有效衔接,推进低收入农户与低保边缘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两线合一”;推动社会救助单一型救急难向多样化精服务转变。加强社会救助与其他民生保障政策之间的衔接配套,提升社会救助整体水平。
3.提高社会救助的信息完整度。继续完善救助平台的信息数据及供养人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助力“大救助”信息平台共建共享。依托社会救助事项网上办理工作机制,开展社会救助异地申请服务,实现对象精准认定、绩效精准评估,实现全域一证通办。
4.规范社会救助管理。持续开展低保专项治理回头看行动,变严治为长治,落实好备案制度及长期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强在册对象的复核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以“救急解难”为目标,突出临时救助的兜底中的兜底的功能,加强各项救助制度衔接,政府救助与慈善援助紧密衔接的“救急解难”工作局面,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得到及时救助。
(三)聚焦社会福利“再完善”,构建造度普惠社会福利体系。
1.年底前,每个乡镇(街道)建成一家以上示范型儿童之家。建“村校联建”等特色儿童之家10家。做好儿童之家的长效运行工作,组织开展丰富多彩活动,探索新方法,搭建新载体,为困境、留守儿童提供优质服务。
2.开通全国统一的12349儿童救助保护热线,整合资源,更好地为全县儿童服务。
3.建立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将新增的孤困儿童录入《全国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定期对孤困儿童信息给予更新。
4.继续做好老年福利工作。及时发放高龄老人一次性奖励金、高龄补贴、长寿保健金。
5.继续开展“福彩暖万家”公益活动。圆困难家庭子女大学梦,切实解决孤儿就学的实际困难。
6.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落实工作,积极宣传贯彻新特点新规定,落实相关保护措施,切实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落实到户到人。
(四)聚焦社会治理“再优化”,构建充满活力基层治理体系。
1.持续推进智慧社区建设。以西桥社区为示范点,持续推进社区信息建设,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提升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上的重要作用,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
2.强化社会组织管理。处理好培育扶持和后续管理关系,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
3.坚持不懈扩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同时加大社工培训力度,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指导做好慈善工作。
(五)聚集社会治理“再规范”,构建文明规范社会治理体系。
1.深化社区建设。综合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整合社区各类资源,加强社区服务能力建设,建设西桥示范社区样板点,样板点具备完善的基础设施、高效的社区服务和治理水平、多元化的社区公共服务、智能化的便民利民服务能力,推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
2.促进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激发社会组织活力”为重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工作理念,在全县培育2家品牌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3. 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 围绕“功能多样、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服务精细”的目标,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站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六)聚集社会服务“再惠民”,构建文明规范社会服务体系。
1.深入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继续做好权力事项库相关事项维护配置工作,确保依申请政务服务网上受理率、2.0收件率达到80%以上。注重服务事项集成,推进“一件事”深化改革,牵头实施“社会救助、收养登记、养老机构开业”等一件事联办。
2.规范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按照《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民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制度和民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精神,完成行政执法案件2件以上。
3.以救助管理中心提升改造工程为基础,进行县儿童福利院的改建工作,以提高我县的救助管理水平和儿童事业的发展。
4.推进部分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持续开展地名文化宣传保护工作。
5.切实做好婚姻登记场所国家4A级标准建设,努力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探索婚姻家庭辅导长效机制,促进婚姻美满、家庭幸福、社会和谐。
6.完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体系,将其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7.围绕全县生态安葬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节地生态安葬率达到60%的工作目标,建设以骨灰堂、树葬为切入点的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启动县级生态墓地建设。
8.科学编制《缙云县“十四五”生态墓区(骨灰堂)布局规划》,以片区为单位布点建设,以点盖面实现节地生态安葬点全覆盖。
(七)聚集工作效能“再创优”,构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体系。
1.深化发挥教育合力。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为重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将“解放思想再出发”主题教育做到常态化,把主题教育活动与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相结合、与深化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严肃开展周一夜学、每月20号党员主题党日活动。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上来,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关注民生,全面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建设。
2.持续开展清廉民政建设。加强清廉民政建设相结合,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营造勤政廉政、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着力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锻造一支永葆忠诚、竭诚为民、务实奉献、创新担当、清正廉洁的民政干部队伍,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3. 继续做好省“民政30条”贯彻落实。
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周督查月通报”机制,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逐个验收、挂牌销号,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以把底兜住兜好兜准为根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迫切的民生问题,健全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完成《缙云县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制,足额配备民政服务经办人员,扎实推进省“民政30条”重点任务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