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根据《缙云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的通知》(缙司发〔2020〕4号)要求,我镇对201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镇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未列入《缙云大源镇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文件和已经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文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缙云县大源镇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备注 |
1 | 关于印发《大源镇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大源政〔2019〕29号 |
缙云县大源镇人民政府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备注 |
1 | 关于印发《大源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大源政〔2019〕9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