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繁重的自身改革任务,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悉心指导下,扎实工作,迎难而上,全力以赴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目标。
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锻造“缙云执法”竞争力。
1.案件数量竞争力。通过全员办案、案件“量质”双考核等措施,锻造办案能力竞争力。全年立案1515件,结案651件,立案数、结案数2项指标,均列全市第一。
2.案件质量竞争力。组织开展法制员轮训、全员集中脱产培训、创新开展干部“基层+机关”双向挂职锻炼,召开全市首个综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联审)会议,充分发挥案件合法性审查小组作用,以案卷合格率100%的成绩,通过市、县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荣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5宗连续案号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全优的成绩。
3.规范建设竞争力。2020年,我们新采购了执法摩托车7辆,实现了全县18个乡镇(街道)执法执勤车辆全覆盖,升级配备高拍仪、刻录机等网上办案辅助装备,乡镇中队全部落实办公用房。软硬件的升级,让五云、新碧、壶镇等14个乡镇中队实现“脱胎换骨”,于2020年11月成功创建文明规范公正基层队所。他们的成功创建,使我局成为全市首个、全省少数的创建率达100%的县(区)局。
4.自我革新竞争力。制定了《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协调小组》《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实施方案》,召开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职权交接会,15个领域20个方面总计300项行政执法事项正式划转至我局。同时,扎实开展“思想解放年”“5A之问”等活动,认真梳理整改20余个自身问题,完善“综合执法红黑榜”通报制度,全年共发布5期,其中红榜3期,黑榜2期。
(二)智慧执法理念初步试行,助力打造“美丽缙云”。
1.保护“蓝天”。基本打赢“蓝天保卫战”,升级野外焚烧和餐饮油烟排放管控,建立重点区域网格化监管模式。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900余人次,野外焚烧立案处罚307起,餐饮油烟立案处罚2起。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无信访举报件,无涉及我局的交办件。
2.畅通“道路”。人行道违停常抓不懈,县城及乡镇(街道)政府所在地人行道违停现象得到极大改善。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860余人次,发放禁止停车温馨提示1500余份;累计抓拍人行道违停车辆33125辆,当场劝离6927辆。
3.守住“整洁”。开展道路污染和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专项整治,通过开展对工程车、建筑工地监督检查,实现源头管理,守住道路路面干净整洁。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432余人次,随意倾倒(堆放)建筑垃圾立案处罚92起,路面污染立案处罚81起。
4.筑牢“底线”。坚决抑制新增违建,以资格审查、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为契机,将无违建作为干部任用、评优评先、职级晋升、村民换届选举的重要参考,全年共审查3400人次,整改320套;牵头制定《缙云县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违法建筑处置办法》,对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违法建筑处置,全年共立案732起。同时,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全年受理信访件506件次,办结率100%,化解上级交办信访积案2件,全年积案化解率100%,未发生群众越级上访情况。
(三)以“民声”惠“民生”干好民事,唱响执法正能量。
1.党建领全局。我们全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一盘棋”工作格局建设,成立了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全年开展理论学习58次,党团知识竞赛、微宣讲等活动10余次,党员领导干部上专题党课5次,开展行廉政风险防控排查2次,吸收入党积极分子2名。以党建引领的“执法蓝”,始终贯穿在“仙都5A级景区创建”“疫情防控”“缙云加速度骑迹满浙江”等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中,全年共发表各类信息441篇,发布疫情防控宣传信息50多期。
2.闻“疫”而动。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当疫情开始肆虐神州大地,我们率先成立了防控领导小组和应急小分队,24小时紧急待命,陈仕富副局长、虞飞广、陈龙光以及30余名机关干部主动请缨,奔赴一线卡口、隔离点、义乌机场、县城老旧开放式小区参与防控。高铁站综合管理中心、五云中队、新碧中队、壶镇中队、七里中队主动担责高铁、铁路、高速等跨县域入口防控工作,守住县门。
3.助力复工复产。抓“六保”促“六稳”,适时谋划“地摊经济”发展区域,成功引导200余位地摊业主入住湾潭夜市。开展热血先锋“疫”战到底献血活动,其事迹被《学习强国》平台宣传报道;开展“三服务”和助力“脱贫攻坚”活动,以“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县属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包村走村、百名局长联百企等工作为切入点,全年共实地走访企业32家(次),走访困难户490人(次),55户贫困户顺利脱贫。
4.实事惠“民生”。引入“美团”共享电动自行车,创新引进模式,区别与其他县市采用的免费投放模式,收取资源使用费,引入电动自行车2000辆,运营单位以182.5万元/年的租金上交给县财政,在既方便群众使用的同时,又增加财政收入。
5.归零“画句号”。结合“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工作,牵头制定了《缙云县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违法建筑处置办法》,破除我县商品房违建历史遗留问题,截至2020年,我局已立案732起。同时,全年共完成违建整治面积63.94万平方米,以丽水唯一“一票通过”现场考核的优异成绩,被省委省政府正式命名为“基本无违建县”。
二、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突破口,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着力点,以“星级中队”创建为主抓手,以“三改一拆”“无违建县”创建为落脚点,全面推进缙云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现新跨越。
(一)以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突破口,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1.探索推行“一只队伍管执法”模式。借鉴其他县市的试点经验,以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为起点,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模式在乡镇(街道)的实践试点,由乡镇统一指挥、统一管理,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避免权责不清、交叉重复执法和推诿扯皮等问题。
2.健全“综合查一次”执法模式。积极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执法领域延伸,探索建立联合执法常态机制,多部门联合成立执法检查组,所有检查事项一次查完,一次告知,避免重复多头执法检查,降低企业负担,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3.数字赋能促依法行政能力提升。建立“缙云执法数字化系统”,依托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掌上执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办案系统、浙政钉、基层治理“四个平台”等载体,推进立案处罚“无纸化”,加快实现数字化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4.“三张清单”厘清部门职责边界。按照“省定标准,市县统一”原则,用足用活“三张清单”,明确各业务主管部门职责边界,建立健全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构建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二)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着力点,狠抓城市管理的短板和弱项。
1.狠抓城市市容市貌整治。针对城市管理的短板和弱项,开展“乱停车、乱占道、乱设广告招牌、乱晾晒张挂、乱放养、乱排放、道路扬尘”等专项整治行动,还群众一片碧水、蓝天、净土。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倡导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
2.打造缙云标志性“夜经济”。积极应对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以缙云老城区十字街夜市为基础,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与自规局、建设局、五云街道等单位联合谋划,在缙云新区人流量密集区域成立夜市,助力复工复产,满足群众消费需求、提升城市软实力。
3.打造诚信文明示范品牌。在打造黄龙路、永宁路为诚信文明示范街的基础上,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对城区其他道路进行推广,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三)以“星级中队”创建为主抓手,实现队伍建设和业务水平双提升。
1.抓队伍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在实现18个乡镇(街道)中队文明规范公正基层队所创建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出“星级中队”创建,通过“作风建设大深化、案件数量大比拼、案件质量大提升、业务知识大学习、执法硬件大规范”五个大活动,严抓作风建设,压实“一岗双责”,强化业务学习,树立基层中队标杆,把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实现队伍、业务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2.抓办案能力,实现案件数量、质量双提升。一是案卷审核打分,继续深化案件合法性审查小组及法制员作用,将案件质量审查情况作用到科室(中队)年终考核当中,倒逼案件质量提升。同时,实施法制员优胜劣汰制度,强化对法制员考核结果的运用,一般情况下中层干部在优秀法制员中产生。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邀请市、县有关方面专家或原执法部门的业务骨干,采用“以案说法”、现场解说、执法互动交流等方式,开展分层级、分批次、分结构业务培训。三是完善执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行政执法程序与实体并重。四是全员岗位练兵,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3.抓特色亮点,打造“缙云执法”品牌。在获得全国“敬老文明号”金字招牌的基础上,不断优化服务内容,擦亮缙云执法“金名片”;继续打造“蓝凤凰”新名片,争创省级巾帼文明岗;在缙云县首批“五星示范”型党组织创建的基础上,强化党建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党建新提升。
(四)以“三改一拆”“无违建县”创建为落脚点,扎实开展“向美行动”。
1.严格管控新建住宅小区违建。一是提前介入、进行预判。在小区交付前联合开发商、物业对小区裙楼、露台、设备阳台、外立面等存在违建隐患点位进行勘查,预判违建管控风险点。二是驻点办公、抓早抓小。建立“执法进小区”临时工作站,利用无人机、高空探头等装备进行实时巡查,及时处置偶发违建行为。三是物料登记、源头管控。对进入小区的所有材料进行登记,密切掌握角钢、螺纹钢、碎石等易用于违建的建筑材料去向。四是行政限制、督促整改。对于已建成的拆除困难大的违法建筑,按照相关规定抄告不动产登记中心,停止办理房产登记、变更、转让、抵押、金融信贷服务等手续。对于符合《缙云县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违法建筑处置办法》条件的,进行分类处置。
2.持续完善违建防控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违建防控长效机制执行年”活动方案,围绕“新发违建即查即拆实现清零、存量违建多措并举逐步销号、加强协作构建联防联控体系、依法依规处置一批违建案件”的目标要求,重点做好存量销号、遏制新增、空间规划、拆后利用、特色挖潜等工作,。
3.转变观念推动“魅力之城”建设。做好后“三改一拆”时代文章,树立“向美而生”理念,全方位掌握“三改一拆”工作的难点、痛点、堵点,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拆违、改造”的目标,加快构建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全域大美格局,推动“魅力之城”建设实现新突破。
2021年,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以“开局就是决战,起跑就是冲刺”的姿态,扎实工作,迎难而上,在对标“重要窗口”,模范厉行“丽水之干”,加快建设“三城三地”建设中,奋力开启新时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征程,为争当山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先行县贡献执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