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602067x/2021-73737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 发布机构: 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9-15 发文字号: 缙文广旅体〔2021〕82号
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举办2021年缙云县乡村旅游讲解员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1-11-01 19:31 来源:缙云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增强我县旅游服务和接待水平,助推全域旅游高品质发展,提升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更好地落实旅游富民惠民政策,拟举办2021年缙云县乡村旅游讲解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10月11日-10月15日

二、培训地点

浙江广播电视大学缙云分校(缙云电大—原东渡工艺美校)

三、培训对象

1.全县A级景区村各类旅游从业人员,每个A级村推荐1-2人参加,参加人员从镇、村干部、农家乐采摘基地、农家乐(民宿)经营从业人员、合作社及景区点从业人员、退休教师中进行挑选(最终名单以县文广旅体局审核筛选后为准)。

2.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

3.已参加我县2018年、2020年乡旅游讲解员培训的学员原则上不再作为此次培训的对象。

四、培训形式

以集中面授培训为主,结合实践操作和现场观摩等形式。

五、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含乡村旅游讲解素材挖掘、讲解规范及技巧、当地导游词分析、模拟讲解练习等。

六、培训费用

培训期间,学员考证费(200元/人)自理,其他费用由培训部门承担;学员来回车费自行解决。

七、其他事项

(一)各学员务必在参训前收集好本村的相关文字资料,内容可包括:村庄简介、名人故事、历史传说、民俗文化等,并请于开课时带至参训现场。

(二)本次培训实行考勤制度,将对学员的出勤情况进行日常考核与签到记录,学员不得无故缺课,如需请假需提前递交书面请假条。培训期间各学员务必遵守课堂纪律,注意安全。

(三)请各学员认真填写报名表(附件1),报送至所在乡镇并盖好公章,由各乡镇统一汇总名单,并将报名表(附件1)及汇总表(附件2)于9月18日前一并上报至县文广旅体局,联系人:樊荣,联系电话:3315473。

(四)本次培训经考核合格,将由丽水市旅游教育培训中心颁发丽水市乡村旅游讲解员证书。

附件:1.缙云县乡村旅游讲解员培训报名表

2.缙云县乡村旅游讲解员培训班学员汇总表

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