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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缙云县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将“毓秀华庭”地名予以公示,并征求广大市民意见。公示期限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1月18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拨打县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电话:3122330、3315764。
序号 | 拟命名 地名 | 基本概况 | 名称含义 | 备注 |
1 | 毓秀华庭 | 该项目坐落于缙云县东渡镇雅村村(东面为毓秀路,南面为康乐路,西面为新330国道,北面为雅居路)。项目用地面积90088㎡,总建筑面积259367㎡,容积率2.14,绿地率30.00%。用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划拨)住宅用地。 | “毓秀”,取“钟灵毓秀”之意,意为凝聚了天地间的灵气,孕育着优秀的人物,指山川秀美,人才辈出。 “华庭”,指繁华的庭院,体现项目建筑属性。 | 缙云县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
缙云县民政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