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浙江省扶贫办公室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综合扶贫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江省扶贫办公室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0年省级综合扶贫试点项目的通知》(浙扶贫办〔2020〕10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我县2020年综合扶贫试点项目第三批拟补资金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3015027。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9日至11月25日。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缙云县财政局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2020年省级综合扶贫试点项目第三批补助资金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