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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缙云县前路乡202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公开征求意见
索引号: 002660547/2021-74129     发布机构: 前路乡     发布时间: 2021-11-09 10:52:29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丽水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丽依组办〔2020〕8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浙江省缙云县前路乡2021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名称

缙云县前路乡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缙云县前路乡人民政府

地址:浙江省缙云县前路乡佛堂路11号

联系人:先生   电话:0578-3010635 

传真:0578-3010635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区位于缙云县前路乡,涉前路村、南弄村、大集村、白茅村、水口村、姓叶村、浣溪林区、括苍山林场等,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650亩。

四、工程总体设计

项目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2650亩。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灌渠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及土壤改良工程方面。

主要工程建设的内容与数量:

1、灌溉和排水工程:改造灌溉渠道2条,总长0.578km;

2、田间道路工程:改造机耕路8条,总长6.072km(含1条新建0.206km),改造生产路7条,总长3.229km。

3、土壤改良工程:地力培肥面积150亩。

五、项目总投资与资金来源

1、项目总投资424万元:其中建筑及安装工程投资387.94万元,其他费用36.06万元。建筑及安装工程投资中:灌渠投资6.77万元;机耕路投资317.40万元;生产路投资54.77万元;土壤改良工程投资9.00万元。

2、资金筹措:中央财政资金265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3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106万元。

六、主要效益指标

项目区建成后,主要农产品的生产能力得到很大提高,粮食种植面积1240亩,每亩增产30公斤,按照平均价格3.48元计算,每亩可增加产值104.4元,粮食种植年增总产值13万元,扣除成本,项目区农民收入增加5万元。蔬菜种植面积780亩,每亩増产150公斤,按照平均价格3.7元计算,每亩可增加产值555元,蔬菜种植年增总产值43万元,扣除成本,项目区农民收入增加16万元。茶叶种植面积630亩,每亩增产25公斤,按照平均价格100元计算,每亩可增加产值2500元,茶叶种植年增总产值158万元,扣除成本,项目区农民收入增加40万元。项目区合计可实现农业总产值增加61万元,机耕路硬化后,可节省人工运输费等,每亩可节约人工运输费30元,年节约人工运输费8万元。扣除成本后,农民纯收入可增加48万元。

七、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1110日起至2021年1211日止,可通过信函、传真等,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项目建设单位。

 

 

缙云县前路乡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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