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22年度缙云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331122000000/2021-75978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16 09:35:49

文号:

县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丽水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丽依组办2020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缙云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梳理报送2022年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

一、建议项目范围

(一)建议项目主要包括:

1.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4.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5.决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下列事项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对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重大决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机关内部人事、财务、后勤等管理事项。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115

三、反馈方式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缙云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审立项表》《缙云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议)》(详见附件12),于2022120日前报送至县司法局陶旭伟处(联系电话:3010221)。

 

    附件:1.缙云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审立项表

          2.缙云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建议)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14

 

附件1

缙云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审立项表

建议/申报单位(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事项类别

规划类 政策措施类 工程项目类 其他类

决策承办单位

是否为决策承办单位  是   

建议承办单位

决策建议

依据


实施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决策方案的主要内容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决策程序管理

1.是否履行公众参与程序:是  否(依法不予公开)

2.履行公众参与程序方式:座谈会  听证会  实地走访  书面征求意见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问卷调查  民意调查  其他方式

3.是否履行专家论证程序:是  

4.是否履行风险评估程序:是  

决策程序

实施计划


 

附件2

缙云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议)

报送单位(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单位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实施计划

决策程序

完成时点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提请集体讨论

决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