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丽水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的实施意见》(丽依组办〔2020〕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缙云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梳理报送2022年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
一、建议项目范围
(一)建议项目主要包括:
1.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规划;
3.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政策和措施;
4.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5.决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下列事项不列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对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重大决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等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机关内部人事、财务、后勤等管理事项。
二、征集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22年1月15日
三、反馈方式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缙云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审立项表》《缙云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议)》(详见附件1、2),于2022年1月20日前报送至县司法局陶旭伟处(联系电话:3010221)。
附件:1.缙云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审立项表
2.缙云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建议)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附件1
缙云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审立项表
建议/申报单位(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决策事项名称 | |
决策事项类别 | □规划类 □政策措施类 □工程项目类 □其他类 |
决策承办单位 | 是否为决策承办单位 □是 □否 建议承办单位 |
决策建议 依据 | |
实施决策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
决策方案的主要内容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 |
决策程序管理 | 1.是否履行公众参与程序:□是 □否(依法不予公开) 2.履行公众参与程序方式:□座谈会 □听证会 □实地走访 □书面征求意见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问卷调查 □民意调查 □其他方式 3.是否履行专家论证程序:□是 □否 4.是否履行风险评估程序:□是 □否 |
决策程序 实施计划 |
附件2
缙云县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议)
报送单位(盖章):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实施计划 | |
决策程序 | 完成时点 | ||||
公众参与 (公开征求意见) | |||||
专家论证 | |||||
风险评估 | |||||
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 |||||
提请集体讨论 决定 |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