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城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
索引号: 331122000000/2021-76229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21 11:30:09

文号:

你是否见过冒着黑烟施工的机械?

是否被高排放非道机械的尾气?

“辣”过眼睛?

 

它们有一个统一的称呼

叫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具体是指

排气烟度检测结果未达到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

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

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

工程机械(包括挖掘机、装载机

推土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等)

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等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

 

与机动车相比

高排放的工程(施工)车等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要重得多

1台高排放工程机械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

50~80辆国Ⅴ小汽车排放量

真的是又扰民、又不环保

老百姓对此很有意见

2022年1月1日起,缙云正式施行

“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禁止使用区的通告

以上车辆在“禁用区”内全时段禁止使用

 

那么哪些范围

被划入了“禁用区”

一起来看

 

非道路移动机械如何申报

在本县使用的非道机械,其所有者应主动及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

通过浙江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平台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登记机械的种类、数量、使用场所等情况,领取识别标识,并将识别标识固定于显著位置。

 

在禁用区内使用高排放机械将面临什么处罚?

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在禁止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

 

解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局长   应臻

政策咨询渠道:0578-3019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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