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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合理利用道路资源,规范车辆停放,保障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提升城区道路停车泊位使用率和周转率,根据《缙云县城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缙政办发〔 2014 〕7号),现将城区新增收费道路及调整部分路段收费标准予以公示。收费标准按照《缙云县机动车停放差别化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缙发改价〔 2017 〕10号)执行。
1、新增旭山路路侧171个、朝晖北路路侧16个停车泊位进行收费管理,收费标准按一类区收费(第一小时2元第二小时起4元每小时收费);
2、对大桥南路路侧91个停车泊位降低收费标准,从一类区收费调整到二类区收费管理(第一小时l元第二小时起2元每小时收费)。
有关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到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章女士
电 话:0578-3023537
邮 箱:510266280@qq.com
地 址:缙云县五云街道迎晖路23号,邮编:321400
公示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5日,感谢大家对城区停车管理工作的支持。
缙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