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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大洋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0432/2021-76475     发布机构: 大洋镇     发布时间: 2021-12-27 11: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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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根据2021年度大洋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进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对2021年度大洋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进行调整。

     请各有关科室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附件:2021年度大洋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调整)

 

缙云县大洋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2021年度大洋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调整)

 

序号

项目名称

承办

单位

会同

单位

决策

依据

履行程序实施计划

决策程序

完成时点

1

大洋中心敬老院

缙云县大洋镇人民政府

缙云县民政局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2022年12月前

风险评估

2022年12月前

合法性审查

2022年12月前

集体讨论决定

2022年12月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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