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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根据2021年度大洋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进度,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对2021年度大洋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进行调整。
请各有关科室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附件:2021年度大洋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调整)
缙云县大洋镇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2021年度大洋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调整)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 单位 | 会同 单位 | 决策 依据 | 履行程序实施计划 | |
决策程序 | 完成时点 | |||||
1 | 大洋中心敬老院 | 缙云县大洋镇人民政府 | 缙云县民政局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 2022年12月前 |
风险评估 | 2022年12月前 | |||||
合法性审查 | 2022年12月前 | |||||
集体讨论决定 | 2022年12月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