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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全员人群核酸检测工作应急预案
索引号: 12332526MB0Q00266Q/2021-76558     发布机构: 缙云县供销社     发布时间: 2021-12-28 15:11:11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四早”关键措施,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全员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快速、科学、精准处置,将疫情风险影响降到最低,确保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安全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我县某地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时,经评估,须开展辖区内部分乡镇街道或辖区内全员核酸筛查时,须在4-6小时内启动辖区内核酸采样检测工作;样本采集后12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1天内完成全县或者县域内人口最多乡镇(街道)全员筛查。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在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员人群核酸检测工作。

(二)预防为主,科学应对。落实各项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制定相关工作方案,确保筛查工作稳妥有序。

(三)依法依规,果断处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针对不同情形,规范开展全员人群核酸检测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在缙云县范围内发生新冠肺炎散发病例或出现疫情持续传播蔓延时,经评估,需要开展全员人群核酸检测时,适用于本预案。

四、组织体系

成立缙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专班。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县卫生健康局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县卫生健康局、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信访局、县经商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大数据发展中心、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团县委、缙云海关、县邮政管理局、国网缙云供电公司、中国电信缙云分公司、中国移动缙云分公司、中国联通缙云分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工作专班下设综合协调组、组织动员组技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转运保障组应急处置组秩序维护组、宣传引导组8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根据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全员人群核酸检测范围,主要负责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综合协调。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各项工作数据的快速汇总、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

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常务口)

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大数据局等。

2.组织动员组。主要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科学合理设置采样点,落实采样点工作人员(医务人员除外)组织及培训;制定辖区群众分批采样预案并组织实施等工作。

组长:县府办副主任(文教卫口)

责任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3.技术保障组。主要负责组织采样、检测医务人员培训,指导开展模拟演练,开展核酸采样和核酸检测及督导,应急调度全县核酸检测资源,承担特殊情况下核酸复核工作,全员人群核酸检测信息系统运行等工作,检测试剂、耗材、设备等物资储备供应。

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分管副局长

责任单位: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卫生健康局等。

4.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落实疫情防控资金保障,确保全县采样点的水、电、网络供应,落实采样、检测人员食宿生活保障等工作。

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商务口)

责任单位:县经商局、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县文广旅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国网缙云供电公司、通信运营商等。

5.转运保障组。主要负责人员、物资、标本、医疗废弃物等转运工作。

组长:县府办副主任(交通口)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等。

6.应急处置组。主要负责阳性检出病例的应急处置及流调、病人转运等。

组长:县卫生健康局分管副局长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等。

7.秩序维护组。主要负责做好管控区域道路交通维护、采样点现场秩序维护,及时处置现场突发情况,对涉嫌造谣、传谣、发布不实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查处。

组长: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信访局等。

8.宣传引导组。主要负责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和媒体应对等工作。

组长:县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网信办)、县卫生健康局等。

五、情景构建及应对策略

根据我县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形式构建情景模式,结合我县实际,可能出现两种情景。

(一)个别乡镇开展全员人群核酸检测

1.情景描述。全县大部分乡镇(街道)无病例出现,个别乡镇出现散发病例,且该病例传染源明确,所有密接人群全部在一个乡镇范围内,对该乡镇(街道)进行全员筛查。

2.措施应对。

1启动应急响应。县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2小时内完成应对该乡镇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物资和场所等准备。

2统筹资源调配。合理有序调配全县资源,统一部署采样人员、安保人员等支援疫情发生乡镇。

3采样和检测顺序。按照密切接触者、涉疫区域相关人员、高中风险地区人员、重点人群、低风险区域人员的顺序,逐步扩大采样范围,在4-6小时内实现划定区域人口全覆盖。

(二)全县开展全员人群核酸检测

1.情景描述。全县出现较多散发病例且无法追踪到感染来源,或者个别乡镇(街道)出现聚集性疫情,尚未呈现传播扩散趋势,但存在潜在风险等,需要对全县进行全员筛查。

2.措施应对。

1启用应急响应。县指挥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2小时内完成应对全县全员核酸检测的人员、物资和场所等准备,并向市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

2统筹资源调配合理有序调配全县资源,统一部署采样人员、安保人员等,分级分批设置核酸采样乡镇,请求省、市核酸检测机动队支援和指导,协调第三方检测机构参与采样和检测工作。

3采样和检测顺序。按照密切接触者、涉疫区域相关人员、高中风险地区人员、重点人群、低风险区域人员的顺序,逐步扩大采样范围,在24小时内实现全县人口全覆盖。

六、应急准备和实施

(一)采样点设置

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由乡镇(街道)综合考虑辖区人口数量、人口分布、交通环境、天气因素等综合情况,按照1天内完成辖区内全员核酸筛查检测任务的工作要求,确定集中采样点数量和位置,原则上每个小区(村)至少设置1个固定采样点,大型企业或学校可以单独设点,较大社区(村)根据实际情况可设置多个采样点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再设置若干个流动采样点。采样点应当在2小时内完成规范建设和启用。重点区域人群和中、高风险区域单采检测,低风险区域混采检测的方案进行。混采检测采取10混1或者5混1混采检测技术,根据筛查结果综合研判,确定筛查轮次,对管控区域的人群,在一个潜伏期内每2-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确保及时发现感染者,并对其密接及有关风险人员进行排查。

1.人员配备采样点由各乡镇(街道)或相关单位(企业)负责设置和管理。每个采样点必须指定1名负责人,全面负责采样点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每个采样点根据实际工作量,设置若干个标准采样单元。每个单元至少包括4人(含2名信息登记统计人员和2名采样人员,采样人员应当为医护人员,熟悉样本种类和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样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按照指定时限要求,根据不同人群分批分时段进行采样。采样点按需配备志愿者、基层干部、安保等辅助人员若干名,一般来说每个采样点要有5名志愿者,等候区须有3名志愿者,人员可重复;每个通道要有两名志愿者负责测温和控制人员放行。(辅助人员按照与采样医护人员4:1的标准配备),负责组织发动、出入口管理、登记分组区管理、信息登记等工作。对重点场所和特殊困难人员上门采样。合理安排采样人员轮替,每4小时轮岗休息1次,辅助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轮休。

2.场地选址。原则上选择面积宽裕、通风良好、便于

出入口管控的广场、空旷场地或社区(村)文化礼堂作为采样点,必要时可以征用学校操场等公共设施场地作为采样点。固定采样点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平方米。采样点需提供电源和网络,室外场地根据天气条件配备保温、降温、遮阳、遮雨(雪)等设施。

3.布局分区。采样点按照不同功能,划分为出入口、等候区测温区、登记区、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等。各分区之间设置警戒线,避免交叉重叠,有明显标志,室外场地可按需搭建临时帐篷。采样点入口、等候区、缓冲区设置在上风向;采区、临时隔离区和采样点出口设置在下风向。

1出入口:采样点设置1-2个出入口。入口处设置测温装置,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引导、测温和查验“健康码”。出口处安排工作人员引导分流,便于快速疏散。

2)等候区:在醒目位置张贴采样流程、注意事项。设置人员通道,同时设置一米间隔线保证采样对象的防护安全,避免人群聚集。老年人、儿童、孕妇和其他行动不便者安排优先采集。

3)区:配备桌椅用消毒用品、医疗垃圾桶(袋)、拭子、病毒采集管、采样转运箱,并为采集对象准备纸巾、呕吐袋和口罩备用。

4缓冲区:空间应当相对密闭,可供采样点工作人员更换个人防护装备,放置与采样规模相匹配的防护用品、采集用消毒用品、拭子和采集管,户外消杀设备等。

5临时隔离区:可选用邻近单独房间或搭建帐篷,用于采样过程中发现的高危或可疑人员的暂时隔离。

(二)采样前准备

1.人员准备

1工作人员准备。乡镇(街道)组建社区核酸采样人员和管理服务队伍,提前进行社区核酸采样工作分工并开展培训。大型企业或学校单独设置采样点的,采样点工作和志愿者队伍的组织与培训由企业落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培训采样人员,并提供工作人员或志愿者队伍的培训资料,必要时派人现场指导。

2采样对象准备。一是人员排摸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结合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开展辖区常住人口排摸,实时掌握筛查人口底数和分布,预先确定各采样点承接的人口数量、覆盖区域和采样时序,制定采样计划表。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避免在本底不清的情况下盲目开展采样。二是人员组织一旦启动社区新冠核酸采样工作,由各乡镇(街道)牵头,街道、社区干部、网格员、居委会工作人员负责人等逐门逐户开展重点人员摸排和应检群众动员、统计工作,按照事先制定的工作预案和采样计划表,制定每日采样工作实施计划,精准划分检测批次、时段、顺序,有序组织人员(随带本人身份证,确无身份证的需随带户口簿或医保卡,外籍人员随带护照)分批前往集中采样点采样,避免同时段大量人员聚集

2.采样点准备。采样点布置所需帐篷、桌椅、隔离装置、电源(线)、照明等设施,由乡镇(街道)协调采样点所在社区(村)提前准备到位,或由乡镇(街道)统筹配置。

3.采样物资准备。

1)病毒采集管:病毒采集管管帽和管体应当为聚丙烯材质,螺旋口可密封,松紧适度。管体透明,可视度好。采集管外径(14.8±0.2)mmx(100.5±0.4)mm,管帽外径(15.8±0.15)mm,高度(12.5±0.5)mm。容量企业定标10ml,内含3mL(单采和5合1混采)或6mL(10合1混采)胍盐(异硫氰酸胍或盐酸胍等)或其他有效病毒灭活剂的保存液,首选含胍盐的采样管。保存液应当带有易于观察、辨识的颜色(如粉红色),并保持一定的流动性,方便取样。

2)采集拭子:选用聚酯、尼龙等非棉质、非藻酸钙材质的拭子,且柄部为非木质材料。折断点位于距拭子头顶端3cm左右。

3转运箱:县指挥部提前储备符合生物安全管理规范的转运箱

4.信息系统准备。

实施全员核酸检测时,使用浙江省大规模核酸检测应急平台(简称省平台),按照分级分层原则,提前开展人员培训、做好信息维护和使用。

(三)采样工作流程

1.信息登记和编组。采样对象到达采样点后,严格执行测温、验码措施,体温异常者由工作人员引导至临时隔离点,并联系专车就近转运至发热门诊进一步检查;体温正常者由现场志愿服务人员引导到登记分组区进行信息登记。各采样点应根据人群实际,采取灵活机动方式,推荐使用身份证读卡器、手机扫码等信息化手段关联采样人员信息,提高信息读取的准确性。工作人员需提前准备集管和条形码。采样点需准备手工方式进行采样对象信息登记等预案,以便应对无网络、断网、断电等突发情况。

2.样本采集。人员编组完成后,由工作人员将同一采集管绑定的一组采集对象引导到采样采集样本,并按照最多10人1管进行样本混合,形成待检样本,采集方法按照《关于印发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第二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197号)执行采样完成后,引导受检者从出口处快速撤离。

3.秩序维护。采样点由属地负责现场秩序维护,实行检测人员单向流动,确保采样流程顺利、高效,防止人员聚集、发生交叉感染。

4.环境消毒。采样结束后,按规范进行采样点环境消毒(包括现场登记使用的所有电子设备)。消毒规范参见《大规模核酸检测个人防护及消毒指引》。

(四)样本转运送检

1.人员配备。每个采样点配备样本转运队伍,进行样本整理、核对、送检工作,责任到人。送样人员应经过专门的生物安全培训,具有良好的生物安全意识,能够正确穿戴防护用品。送样人员负责本采样点所采集样本整理包装、数量核实集中收取样本。在收取样本转运箱并核对数量无误后,完成样本转运交接。

2.车辆准备。配备专门的样本转运车辆和专业人员,并根据辖区内采样数量和检测能力统一调度。车辆承担转运任务期间,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所有样本转运车内均应配备必要的消杀用品及防护用品转运时做好生物安全防护。

3.样本接收。核酸检测机构应该具有专门的样本接收区域,送样人员与样本接收人员做好交接记录。核酸检测机构配备临时储存样本的冰箱,存放不能及时检测的样本,并做好样本接收、登记保存。

4.时间要求。采集后室温放置不超过4小时,并尽快运送至检测机构或存储地点保证样本采集到上机检测时间不超过6小时具备检测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要释放最大检测能力,大规模核酸检测工作开展后,实行24小时检测,确保在指定期限内完成检测任务。

5.资源调配。为尽快完成核酸检测工作,在保障常规核酸检测的基础上,提前与市对接核酸检测机构,做好送检准备。

6.质量控制。依托市县两级质控中心,建立核酸检测质控专家组,开展采样点和实验室现场指导和飞行检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强化核酸采样、检测质控评估,确保核酸检测质量。

(五)规范检测和及时上报检测结果

1.样本检测。实验室接收样本后,应当立即进行检测。检测前进行充分震荡洗脱,之后进行核酸提取及扩增实验。

2.质量控制。性能验证、室内质控、室间质评等按照《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执行。

3.检测报告。新冠病毒核酸定性检测报告应当包括检测结果(检出/阳性、未检出/阴性)、方法学及检测限、检测时间等。依据所用扩增试剂说明书,判断检测结果为未检出/阴性或者检出/阳性。

4.明确时限。检测机构应及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浙江省临床检测报告共享平台,为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六)结果报告阳性检测结果处置

1.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单采样本检测结果阳性时,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核酸检测工作组,工作组同时推送2条信息(阳性感染者基本信息、核酸检测阳性报告)至6个部门。一是通知120负压救护车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二是通知定点医疗机构准备接收该阳性感染者。三是通知阳性感染者所在社区(小区)确认并控制该阳性感染者及与其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密接)。四是通知公安机关协助进行阳性感染者转运,并开展该阳性感染者轨迹排查。五是通知疾控中心开展流调、密接排查、研判社区封控范围、疫点终末消毒等工作。六是通知疫情防控指挥部。上述6个部门同时推送、不分先后。

2.混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成立应急采样小分队,24小时在岗待命,做好随时出发的各项准备。混采检测阳性时,检测机构立即上报当地核酸检测工作组,工作组同时通知应急采样小分队、混管样本所在社区(小区)和公安机关,立即原地隔离所涉人员并进行单采复核。采取首检负责制,单采复核样本送至原实验室进行检测。如单采复核结果阳性,参照单采检测阳性处置流程处理,混阳单采检测工作应在6小时内完成(详见图1)。

     

1混采阳性处置流程

3.应急保障措施。成立应急队,对混采阳性结果及时进行复采复检。应急采样队应当由采样人员、信息采集人员、司机组成,并配备车辆。公安、社区(村委)等相关人员应当配合应急采样人员入户采样,采用鼻咽拭子方式,所采样本送原检测机构检测。

(七)医疗废物处理

核酸检测各环节均产生医疗废物,做好医疗废物收集、包装、无害化处理、暂存、交接和转运等工作,使用双层包装袋盛装医疗废物,有效封口,确保封口严密,确保医疗废物包装无破损、无渗漏。

1.基本要求。新冠病毒样本采集场所和开展核酸检测的实验室应当制定医疗废物处置流程。所有的医疗废物必须按照统一规格化的容器和标示方式,完整且合规地标示废物内容。应当由经过培训的人员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和设备处理医疗废物。

2.医疗废物的处理措施。医疗废物的处理是控制采集场所和检测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关键环节,必须充分掌握涉及生物安全的相关分类,并严格执行相应的处理程序。

1)在采样场所,应设置医疗废物收集装置,做到及时清运,对场地定时消毒,杜绝环境污染。由各街道(乡镇)组织人员,按每个采样场所3-5人配备,负责采样场所的终末消毒和医疗废物转运。

2)实验室废液、固体废物的处理按照《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第二版)》相关要求执行。

3)样本检测完成后,所有标本及医疗废物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4)基因扩增检测结束后,扩增后反应管不要开盖,放入垃圾袋前,使用封口袋密封一次,封好袋口,不再进行高压蒸汽灭菌处理,按医疗废物转移出实验室处理。

5)实验室每次高压均需采用化学法进行消毒效果验证并保存消毒和验证记录。根据生物风险评估,可以每月或每季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一次高压灭菌效果的生物监测。

3.医疗废弃物处置由专业医疗废弃物处置企业处置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在现有的基础上,增加核酸检测设备,提升核酸检测能力,支持鼓励第三方检测机构扩大核酸检测服务,扩大新冠病毒检测能力。

(二)做好社区全员核酸筛查采样准备。全县按照每2万人次/日核酸检测任务匹配55名左右采样人员的标准建设检测采样队伍。卫生健康局负责核酸检测应急平台安装和培训、设备配置等准备。按照属地原则,乡镇(街道)、村(社区)完善两级网格体系,及时统计辖区内人员本底信息,合理设置采样点。

(三)强化核酸采样检测培训。各有关单位要大力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培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人员培训方案》、《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标本采集、保存和运输、标本接收整理、核酸提取、试剂使用、荧光定量等检测方法、结果报告、生物安全等全流程培训。

(四)做好核酸采样检测物资储备。各级医疗卫生单位要做好核酸检测需的各类设备、防护用品、检测试剂的储备及采购申报工作,各社区、行政村要至少准备1处大规模人群采样所需的场所,储备采样点布置所需帐篷、桌椅、隔离装置、电源、照明等设施。准备采样现场所需的防护用品、生活物资等相关物资。统筹安排好样本运送所需车辆。

(五)做好核酸采样的组织动员。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按照制定的采样组织预案,组织辖区内人员分批有序进行核酸采样。通过短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方式 ,让辖区内全体居民知晓采样点位置、采样时间、注意事项等,确保受检人员不聚集、少等待、全覆盖、无遗漏。

(六)做好核酸样本运输和实验室检测。制定样本分配和运输机制,确定专人定时负责采样点样本收集、核对、交接、确认工作,确保运输安全。实验室检测能力由县级集中管理,封控区及重点人群按照1:1的方式进行采样检测,管控区按1:1或1:5采样检测,防范区可按1:10进行采样检测。

(七)做好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检测机构及时将检测结果上传至浙江省临床检测报告共享平台,为公众提供查询服务。有可疑阳性的,检测机构立即报告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开展复核检测和流调、消杀和密接追踪等工作。

  督导检查

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将适时对全员人群核酸检测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检测能力建设、采样点设置、采样及组织人员储备、物资储备、人员培训等工作。对执行本工作方案过程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不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以及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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