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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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19年度缙云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12-29 10:24:16

缙云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19年度缙云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1216日缙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缙云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张爱明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缙云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在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能够认真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在加强全县国有资产管理,优化国有资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对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不强、监管制度体系尚待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日常管理待规范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纵深推进关键领域国有企业改革

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全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强化党建工作和责任落实,把公司党组织意见作为董事会决策的先决条件。要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和完善公司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大力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完善落实与经营业绩相挂钩制度。要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发展,加强国企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市场化转型考核力度,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对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重管控。要全力支持城投、水投、交投、工投、旅投等国企做大做强,发挥引领作用,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二、健全机制,明确职责,加快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

要尽快解决国有资产多头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整合国有资产管理职能。要抓好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制定统一规范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统计、产权界定、产权交易与划转等方面的基本制度,为实现国有资产的规范化管理,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和基础保障。要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和源头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经营投资决策程序。要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监管制度,科学界定自然资源性国有资产的范围,重点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耕地保护红线、森林资源利用、矿山环境保护、水资源管理等工作,不断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强化举措,扎实推进,切实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要全面清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底数,加强资源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实现资产信息动态化管理。要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定,全面抓好国有资产的登记、使用、评估、处置等工作,合理调配和使用国有资产,推进资产资源整合和共享共用,严格履行处置程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针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合理均衡配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促进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实现资产的综合利用和合理配置。要落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和主要责任人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和内控机制。

四、加强宣传,强化监督,进一步做好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要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保护、利用、配置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配合支持管理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安全。要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作为单位年度审计,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管责任。要高度重视发挥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职能作用,配齐配强国有资产管理人员队伍。要强化纪律约束,对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要抓好《中共缙云县委关于建立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落实,强化人大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促进管好用好国有资产,使国有资产在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以上审议意见,请按监督法第十四条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办法办理,并在三个月内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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