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模式 关怀版
综合页
新闻中心 监督曝光 审查调查 巡视巡察 党纪法规 以案说纪 廉洁文化 信息公开 网上举报
巡视巡察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中共缙云县公安局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2-05 10:44:49  责任编辑:缙云县纪委)
 

根据县委部署,2020年7月22日至8月21日提级(交叉)第六巡察组缙云县公安局党委进行了巡2020年9月24日提级(交叉)第六巡察组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缙云县公安局党委把巡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提级(交叉)巡察是对缙云县公安局党委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切中要害、符合实际,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且建设性、对性、可操作性很强。局党委珍视提级(交叉)巡察成果,在提级(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迅速召开党委落实提级(交叉)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和落实提级(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3次,召开整改办会议5次,下发落实整改通知单20份,切实做到把全局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提级(交叉)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统一到珍视并运用巡察成果促进缙云公安发展建设上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任组长的落实提级(交叉)第六巡察组巡察缙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党委副书记兼任,其他局党委班子为成员,办公室内设综合工作组,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同时,自觉接受县委巡察办、提级(交叉)巡察组、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派驻纪检监察组等单位的监督指导,严格依规落实整改工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缙云县公安局党委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局党委书记以身作则,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局党委班子全体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对号入座,牵头研究指导、督促落实、带头整改;局属各单位按照整改方案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逐件研究整改,做到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

巡察反馈后,对提级(交叉)巡察组移交的35个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22件,长期坚持10件,持续推进3件,办结率为91.4%。在巡察整改期间,对违规违纪的行政记大过1人、诫勉谈话1人、执行禁闭1人、约谈9人次、通报批评6人次、依据《缙云县公安局民警违规行为记分办法》记分22人次;新制定制度6项,修改完善制度2项;收回违规资金64421.91元。

一、关于“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政治建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全局学习始终,作为第一议题纳入党委会,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纳入党内“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必学内容,纳入每周夜学。学习习近平在浙江考察时“重要窗口”的讲话精神、习近平在全国公安机关警旗授旗仪式上重要训词精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搭建六层五级层级管理框架,建立四个阵地,落实六种常态,压实主体责任。

(二)坚持改革强警。研读《省厅关于市县公安机关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推进计划》,开展大部门大警种改革调研,严格按照县编办批准的新三定方案,对人岗不一致问题的民警予以岗位调整。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实施“三队一室”“两队一室”或“一室N警务区”;完成全市公安机关“一窗受理”试点任务,荣获金牌“窗口”1个、金牌“跑办员”2位;落实“最多跑一地”改革,于2020年4月底入驻县矛调中心5号窗口,4-12月在窗口受理涉警纠纷、信访诉求、投诉举报和咨询建议等47件,办结47件。

(三)强化平安建设。建立健全平安工作机制,重新明确各单位、部门平安工作联络人和分管领导,制定出台四张责任清单,做到责任到人。加大考核力度督促工作落实。平安工作做到每季研究每月通报,局党委召开平安工作专题会议6次,局平安办下发平安建设工作的分析和通报11期。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通过优化交警勤务模式,开展“创文明交通 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等手段,紧盯控大目标,持续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截至目前,平安建设公安硬性扣分10.25分,同比少扣44.75分,降至去年同期十分之一,其中,交通事故9.25分,同比下降74.66%。

二、关于“执法质量把控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大讨论、大整治、大改变活动和“去娇气、消怨气、除霸气”专题讨论活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争做政治明白人、品行正直人、业务带头人,力争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统一。

(二)建立健全执法严管制度。制定《首问责任制》,完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岗位标准》《七条严规》,优化每日点评制度。组建以局长为组长的执法管理委员会和以分管法制局领导为主任的立功审查委员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刚性执行《关于进一步严格出具立功意见的规定》,严把立功审核关。

(三)全面推进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坚持以考促学、以学促用,上线钉钉授课学堂“学法强警”,组织法律知识考试,目前每日一考已推送40期,上传教学专题学习材料、视频5个,组织法律考试8次。建立健全民警办案积分制,激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为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诉讼意识,已组织法院旁听4轮18人次、出庭作证2人次。

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三纳入”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述法、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报告等相关班子成员材料和各党组织书记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巡察整改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尤其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门篇幅进行自查剖析,全面提升了党委班子成员的重视程度。下发《缙云县公安局意识形态工作清单》,明确党委会、党委班子成员层面和基层支部层面具体内容。对《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缙云县公安局意识形态工作清单》等进行再次学习,还对涉及公安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系统梳理研究,形成《意识形态工作公安领域参阅》,在局党委会上开展研学落实。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警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从严从实开展“正视问题 自我革命”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和“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开展多形式的学习教育、廉政风险排查、反面典型对照剖析等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废、立、改”并举,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93项。通过自评和互评充分评估个人廉政风险值,形成岗位职责廉政风险和个廉政风险清单,并纳入层级管理廉政档案管理。创新推出“廉政码”,以不同颜色标注不同的个人风险等级,动态关注全局队伍廉政风险。

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健全《缙云县公安局财务管理制度》《缙云县公安局人民警察执勤岗位津贴发放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严格落实出差前审批、目的地钉钉签到规定,出差补贴和执勤补贴对应填报,杜绝出差补贴随意报销问题发生。开展出差补贴自查自纠,退出多领出差补贴51760元。开展意外伤害险投保范围自查自纠,退回保费12661.91元。

六、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食堂管理。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完善食堂管理制度,落实按就餐食堂费用收费。规范报销支出,落实财务报销转账要求与发票上的对公账户相符,没有对公账户的,商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销款项转至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本人账户。规范现金报销指出,出差人员已经支付的,在提供刷卡小票或填写现金支付说明,且经各科所队领导审批后,按实际情况转账给实际出差报销人员,并做到严格按照出差人及出差支付公务卡号的实际情况进行转账。

(二)规范固资管理。下发《缙云县公安局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已完成科所队自查和警务保障室核查,未发现遗漏登记的固定资产。严格执行《缙云县公安局固定资产管理暂行规定》,核查过程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如超过报废期限且已无法使用固资没有及时进行报废等问题,予以立即整改,现均已整改到位。

七、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缙云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实施办法》《缙云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缙云县公安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严把项目关口。针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资料管理不严谨等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基建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进一步规范项目新增工程量的管理,避免发生类似问题。实行多部门联合会审会签,提高基建论证的广度和深度,做好合同条款审核并严格按合同履行。工程进度款,也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办,审核工程进度款或发票时,细上加细,杜绝问题发生。

八、关于“制度执行不够严肃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落实保安公司脱钩。撤回派驻在保安公司现场监管民警。对全县保安服务情况进行专项调查清理,理清底数,强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二)严格落实队伍正规化“3+1”巡查。局领导带队到分管联系的科所队进行队伍正规化“3+1”巡查,已完成10个派出所的巡查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了点评通报和工作部署。下发《关于局属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综合情况的通报》,各单位已对照19项意识形态方面问题逐条落实整改。

(三)依法依规涉案物品。梳理县物管中心积压物品,并与检法达成一致意见。对起诉意见书列明涉案财物及处置意见的情况进行检查,共抽查刑事案件50起,其中存在问题5起,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落实整改。通过司法拍卖依规处置涉案财物,前一批已上架拍卖58台主机和25台手机,还有手机187部,笔记本电脑和iPad共7部,汽车4辆正在拍卖当中。

九、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情况的整改

2020年10月15日下午,召开党委落实提级(交叉)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聚焦提级(交叉)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党委建设,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调将党风廉政建设要与公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实现业务工作和监督工作“两促进”“双加强”,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出台《缙云县公安局党风廉政教育日制度》,规定每月第一个夜学时间为本部门“党风廉政教育日”,做到“签字背书、全程留痕”,并将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

印发《中共缙云县公安局委会关于“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意见》,在总体目标、实施原则、实施内容、实施程序、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六个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对局党委会议记录错误记录方式立即整改,并按要求完整“三重一大”事项逐一表态内容。

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分析梳理查找部门和个人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分级,各单位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开展了针对性的防控工作。持续落实“一案三查”制度,加强与纪检组、县纪委职能部门的联系,努力学习纪检业务,提高运用四种形态水平。出台《全县公安机关内部人员打听、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办法》,严格依法依规执法办案。严格执行《缙云县公安局民警违规行为记分办法》,并对记分予以公示,在巡察整改期间,记分60人次扣考核奖共计8325元。

十、关于“选人用人、干部监督相关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科学选人用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选人用人问题原因,组织学习了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对人岗不一致人员分类重新确定了任免方案。印发《缙云县公安局干部使用暂行规定》,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新警分配与民警调动、退出领导岗位等做出规定。搭建多种形式的科学评价体系和中层选拔作用平台,深入开展人才工程,建立人才库及县级工作室。逐步优化年轻干部队伍,优先考虑90后年轻干部的提拔任用

(二)严格干部监督。重新修订了《缙云县公安局普通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开展对个人事项申报、因私出国(境)情况梳理、排查和整改,并指定由政治处科室干部作为专门负责人,做到任务责任两落实。严格落实《民警个人重大事项即报规定》,对报告对象、即报事项的内容及时限、报告方式、报告要求等方面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做到严格落实。

(三)科学管理事业单位。重新学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文件,做好本单位岗位设置的动员和部署工作。开展基本情况排摸,重新设置岗位。制定《关于下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报告》。

(四)丰富干部职工活动。严格执行省总工会《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和《缙云县公安局工会2020年工会经费使用方案》,加强经费收支管理,规范经费使用,丰富民警职工文化生活。开展各类文体、兴趣小组、春秋游等活动,按照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警营文化活动。

十一、关于“支部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坚持党建和业务并重理念,局党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出台党支部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和《缙云县公安局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争创示范型党支部(最红党支部)活动工作方案》《考评细则》,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争创示范型党支部(最红党支部)活动,新建派出所党支部“平安西乡共建共享”入选全市公安党建十大品牌。在辅警队伍中成立功能型党支部,规范辅警队伍党员管理工作。制定出台《缙云县公安局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缙云县公安局“三会一课”制度》《缙云县公安局主题党日制度》等制度,规范支部党建工作。严格按规范使用党费。党支部每年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支部党员各类教育活动,返还党费100%用于党支部党员教育活动,规范合理合规使用返还党费,补充党员活动经费不足。返还党费严格使用于中组部提出的6类具体项目18种费用范围,不得挪作他用。

下一步,缙云县公安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整改成效促进各项公安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党要管党,全面推进从严管党治警。局党委班子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筑牢“两个责任”,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警示教育、监督检查,落实从严管党治警层级责任,逐级持续传到压力,着力保障从严管党治警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唱响主旋律、坚守主阵地、凝聚正能量,发出好声音,为缙云公安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环境。二是强化问题意识,持之以恒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我局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务求取得实效。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制度体制机制。把巩固巡察整改成果与深化“正视问题 自我革命”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相结合,在建立93项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公安实际,对现有的规章制度再完善,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整改成果。推动制度的刚性执行,统筹落实好全局督察执纪执法职能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督导职责,综合运用通报、问责手段,进一步严肃制度执行中的执纪问责工作,用好“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推动问题整改的抓早抓小、杜绝因小拖大,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四是深化整改成效,推动缙云公安事业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上级公安机关的重点工作部署结合起来,理顺公安工作机制,为谋划缙云公安长远发展理清思路、完善措施、健全制度,构建起符合缙云实际、面向未来的现代警务模式,积极探索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公安新作为,当好“重要窗口”守护者,厉行“丽水之干”,为建设“三城三地”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8-3233110;邮政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蓬莱路1号,邮编:321400;电子邮箱:276440665@qq.com。

中共缙云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

分享到:
【关闭】
主办单位: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缙云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缙云县监察局 浙ICP备09055164号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浙江万赛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浙公网安备 33112202000129号   网站标识码:331122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