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部署,2020年4月15日至5月1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委政法委进行了巡察。2020年7月23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委政法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县委政法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成立了以第一责任人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分析查找问题根源,把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县委巡察组移交问题23个,已完成整改23个,完成率达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教育提醒7人;新制定制度2项,修改完善制度5项;收回违规资金1.4952万元。 一、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召开委机关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主要负责人作了检讨,并对相关分管负责人、责任科室负责人、具体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就相关规定进行了集中学习,同时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对政法委机关“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和责任追究。 (二)在委机关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健全完善政法委机关“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明确了委机关领导班子会议“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原则以及“事前告知、充分讨论、末位定论、如实记录”的程序规定,进一步形成了严格遵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的长效机制。 二、关于“统筹县‘矛调中心’和法学会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中心日常管理责任人员,对省里《2020年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质效评价体系》进行责任分解,逐一明确牵头协调单位、责任单位,推动形成“全县一盘棋”的工作合力。在抓好现址合规整改的基础上,加快新址项目建设。新址建筑面积共计5364.8平方米,设立7个功能区,采用EPC建设模式,按照EPC项目相关程序实施。目前,县矛调中心新址已投入使用。 (二)制定实施《缙云县法学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的组织领导,推进县级法学会组织机构建设。切实加强法学研究探讨,组织公检法司等单位以轮值的形式开展“法学沙龙”。积极参与法律宣传和服务,推进“法学+平安”综合宣传,积极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各种法律服务。做好法学会“一县一品”建设,拓宽成果转化,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为推进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学法律支撑。 三、关于“推进和协调开展执法监督工作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认真吸取2019年平安建设工作教训,落实平安建设“三清单六机制”,开展“平安夺金鼎”大会战系列专项行动,对在2020年“平安夺金鼎”大会战中措施不力导致省平安考核出现扣分的,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将省平安考核评审条件具体化为46个重特大事项否决点、376个普通条款扣分点,共计4000余个单位扣分点,逐一明确牵头协调单位、责任单位,做到问题整改未销号的不放过、治本措施未落实的不放过、有条件追分未确保的不放过、平安责任未追究的不放过。 (二)扎实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将问题排查作为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2020年,共排查出各类问题1204个,整改到位1193个,整改到位率达99.09%;开展16项专项治理,涉及3266件案件、2109人;开展警示教育17次,参与739人次;建章立制26项。县司法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已实现全天候免费电话接听、解答法律咨询,规范刑满释放人员的档案制作和管理,积极开展监地衔接工作。2020年7月,成功处置一起涉恶在监狱服刑人员病亡事件获得省厅领导批示肯定。 四、关于“督促扫黑除恶问题线索核查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扫黑办认真吸取教训、加大整改力度,在全面梳理中央、省、市转办线索的基础上,对线索进行分类汇总,原存留没完成的23条线索已全部核查到位。针对巡察组反馈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共立案6人。积极牵头协调各部门,严格落实线索核查责任,确保按时完成“线索清仓”任务,做到应查尽查、查深查透,不放过任何一个“漏网之鱼”。 五、关于“缺少作为意识形态工作重点部门的担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在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上作了深刻检讨,在专题民生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深刻剖析了委机关在意识形态工作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明确了政法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要点、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审核到位。 六、关于“报表过多给基层造成负担”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全委报表进行全面自查梳理,对照县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逐个进行整改。对平安报表进行简化,乡镇(街道)平安报表从279项39页减少到102项16页,部门平安报表大幅减少。系列专项行动从2019年的45个,减少到2020年的19个,同时精简责任单位,缩小报送范围。对信息专报进行简化,乡镇(街道)和部门确无案(事)件发生的,均采取微信群报平安的方式进行报送。对排查摸底报表进行简化,乡镇(街道)排查项目从34项减少到28项。建立《中共缙云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报表审核把关制度》,明确除上级要求和确因工作需要外,原则上不再增加要求乡镇(街道)或部门报送的常态化工作报表。同时,就新增常态化报表审批程序作出严格规定。 七、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就学习不够、业务不精、工作不严谨、责任心不强、财经纪律意识不够,导致2例招待费缺少招待函及明细清单问题,在领导班子扩大会议上对相关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就委机关财务工作方面问题短板进行了反思和检讨。健全完善《中共缙云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中共缙云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公务接待制度》,就接待范围、接待程序、用餐安排、住宿安排、经费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提高了委机关公务接待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二)召开委机关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对相关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严肃批评,要求相关财务人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决不能再次出现此类情形。召集相关财务人员就财务工作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多次集中学习,增强财务管理人员责任心,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健全完善《中共缙云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确保长效机制落地落实。 (三)从2020年5月份起,已严格差旅费报销程序,坚决做到本月差旅费次月前及时报销。就出现1例报销单与审批单的出差日期不一致等问题,对填报人员、初审人员、复审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切实增强财务填报工作的严肃性。健全完善《中共缙云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增加了报销审核机制内容,规范了初审、复审、审批、复核程序,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八、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主要负责人约谈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厉批评,并要求立即清退违规款项,相关责任人第一时间清退到位。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再次深入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省“28条办法”等相关规定,绷紧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根弦,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健全完善《中共缙云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增加了报销审核机制内容,规范了初审、复审、审批、复核程序,凡违反规定的款项,坚决不予报销,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二)组织对委机关执行夜餐费制度以来的所有报销情况进行核查,款项全部清退到位。召开委机关全体扩大会议,对相关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检讨,并就财务工作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多次集中学习。 九、关于内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分管负责人和责任科室进行了严肃批评,吸取教训,严格财经工作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的意见》《缙云县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委机关实际,完善了《中共缙云县委政法委员会机关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委机关合同管理,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十、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就《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进一步加强领委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党务业务知识,推动抓好党支部工作的意识和本领。2020年9月7日至9月10日,委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全体党员之间相互开展了谈心谈话。2020年9月11日上午,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全面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谈心谈话,开好组织生活会。同日下午,以“严肃、规范”为主题,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到了程序到位、严肃认真、批评深刻。 (二)2020年7月31日、2020年9月9日分别召开领导班子会议和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就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工作不到位进行了深刻检讨。重新启动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对问题进行重新认领,明确整改责任、细化针对性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2020年9月11日,召开委机关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围绕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不到位进行了自我批评,并就整改情况进行了汇报。 十一、关于“机关党员党性教育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0年9月9日,召开委机关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对有关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到位再次进行批评。在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上,有关同志重点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到位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和自我批评。结合“思想解放年”活动和“比学赶超年”活动以及政法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二)召开支委会,专门就主题党日活动多样化进行研究讨论,决定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强化激励帮扶、组织参观学习、举行专题报告会、召开座谈会等活动,实现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多样化。召开委机关领导班子扩大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代表委机关党支部,就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化”问题进行了检讨,并就整改工作进行了汇报说明。 十二、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委机关领导班子会议,集中学习了“三重一大”相关规定和《缙云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提高了委机关干部对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人事干部高质量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能力。召开委机关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对责任科室进行严肃批评,坚决避免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上再出现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相关领导就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定不严问题进行了自我批评。 十三、关于“对政法系统干部警示教育管理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浙江省5个配套规定,下发了《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我省五个配套规定自查整改情况反馈表》,组织政法各部门对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浙江省5个配套规定进行了全面自查,并建立责任清单,形成政法部门从严管党治党、狠抓队伍建设的有效机制。由县委办出台《关于开展全县公安机关“正视问题、自我革命”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开展全县公安机关“正视问题、自我革命”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牵头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与政法干警教育整顿相结合,形成从严管党治党、狠抓政法队伍建设的有效机制。 下一步,县委政法委将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狠抓政治建设这个根本点,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政法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狠抓制度执行这个着力点,进一步倒查制度缺陷,完善制度建设。重点抓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5个配套规定的执行,以实际行动体现抓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服务保障中心工作这个落脚点,做到县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政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二是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选人用人工作,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发挥自我革命精神,敢于正视当前政法工作中的顽瘴痼疾,引导政法干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彻底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正之风,进一步纯洁政法队伍,提升政法队伍战斗力。三是自觉抓实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建统领作用,切实解决政法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全面开展党建统领基层治理四平台和全科网格建设规范提升工作,实施“红色领航、村格联心”工程。加大党建在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真正把党建工作抓紧抓实,推进党的建设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3312223(工作时间);单位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黄龙路38号,缙云县委政法委,邮编:321400;电子邮箱:liji0578@163.com。 中共缙云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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