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根据《关于下达缙云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的通知》(缙扶贫办〔2018〕50号)《关于下达缙云县2019年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缙扶贫办〔2019〕23号)、《关于下达缙云县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缙扶贫办〔2019〕24号)、《关于下达缙云县2019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缙扶贫办〔2019〕37号)、《关于下达缙云县2019年度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缙扶贫办〔2020〕19号)及《关于下达缙云县2020年度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缙扶贫办〔2020〕44号)、《关于下达缙云县2020年度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缙扶贫办〔2020〕57号)文件,经实地验收、审计评估,现将缙云县2018年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发展项目补助资金(第七批)缙云县2019年度第一批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补助资金(第九批)、缙云县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补助资金(第九批)、缙云县2019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补助资金(第五批)、缙云县2019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补助资金(第三批)及缙云县2020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补助资金(第三批)拟补方案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县扶贫办反映,联系电话: 3015027。公示期为2021年3月11日至3月17日。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