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东 应伟煌 章卫红 马雪柯:
你们提交的《关于要求设立缙云县五云街道卓凡幼儿园的申请报告》收悉。经审查,你申请设立的五云街道卓凡幼儿园有利于当地学前教育发展需求,具备民办幼儿园审批的基本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核和研究,同意设立“缙云县五云街道卓凡幼儿园”。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学校名称:缙云县五云街道卓凡幼儿园
二、 办学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鼎湖南路48号
三、办学类型:学前教育
四、办学性质:民办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办学内容:学前教育
七、招生对象:学龄前适龄儿童
望幼儿园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运行,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从事教育教学活动。收费报物价部门核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诚信为本,质量为重,切实办好幼儿园,为缙云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批复。
缙云县教育局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