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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医疗保障局2020年直达资金工作情况总结
索引号: 00266058x/2021-58945     发布机构: 缙云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4-16 10:43:51

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下,紧盯“两不愁三保障”,坚持以基本医疗、大病补充医疗、医疗救助和其它保障政策为抓手,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确保焦点不变、靶心不变,以抓好“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为重点,统筹推进医疗保障扶贫工作,着力提升我县医疗保障和救助水平。

2020年省财政直达基层资金共计3471万元,其中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正常直达577万元,特殊直达2865万元,对城乡困难人员医疗救助专项资金直达29万元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我局将下达的直达资金按规定的用途,及时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支出。补助人数359356人。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余情况:

(一)收入:实收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52475.75万元,其中:家庭(个人)缴费16400.10万元,医疗资助收入1499.03万元,省级财政缴费补助14734万元(含直补资金3442万元),县级19053万元;利息收入138.30万元,其他收入651.32万元。

(二)支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0526.51万元。其中:住院支出28958.10万元;门诊特殊病种支出4074.81万元;门诊统筹基金支出5517.10万元;大病保险支出1976.50万元。

(三)结余:当年收支结余11949.2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累计结余20848.53元。

(四)主要做法:①是提高思想认识,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到位。认真学习医保政策,提高业务知识水平,熟练掌握资金使用范围和操作流程,按规定流程拨付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在2020年全省医保基金审计中,基本符合医保政策支付。②是各方合作,确保资金发挥效益。加强各相关科室之间的协调沟通,征收待遇支付,建立与税务收入核对的长效机制。及时处理支付中存在的困难,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③是强化监控,确保资金支付安全。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为支撑,及时将直达资金支付明细关联至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流向明确。

二、医疗救助工作做法及成效

(一)落实医保扶贫,实现医疗救助政策落实率和符合条件困难群众资助参保率两个100%,县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均已开通医疗救助直接结算,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即时结报,1-12月资助参保18525人(含三老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支出827.03万元,医疗救助34342人次,支出960.42万元。同时,根据11月27日省医保局下发的《关于全力做好困难人员高额医疗费化解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22名2019年度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高额医疗费困难人员,通过办理因病致贫报销、对接民政、残联、慈善总会进行救助等方式对相关人员高额医疗费用进行一一化解,确保个人自负医疗费用降至5万元以下,相关补助款于2020年年底发放到位。

)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实施“一站式”结算,实现医疗救助“跑零次”、对象报销“零距离”。完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及医疗救助市内“一站式”即时联网结算,开通省内“一站式”结算服务。目前我县161家定点医疗机构均通过“浙江省医疗救助人员信息交互平台”获取医疗救助对象数据,实现医疗救助和基本医保“一站式”结算全覆盖。

)救助对象实现“零次跑”特困、低保、低边人员未享受一站式救助待遇的,主要有以下两种救助方式:一是在省外的医疗机构已实时结算的,我们的系统事后会产生救助数据,直接拨付其社保卡;二是在省外就医没有实时结算,回来后到医保中心报销的,在办理中心结算后系统也会产生救助数据,事后我们拨付其社保卡中。救助人员不需要再送发票到各乡镇和医保局,实现了“零次跑”。

)部门对接实现“即时通”与县人力社保局、扶贫办、民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月比对”和“月核查”长效机制。落实专人主动对接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按月提供社会救助中特困、低保、低边等困难人员名单,经严格比对省级平台救助对象数据,实时给予增减;同时,将参保人住院和特病医疗费用信息按月推送给民政部门,按季推送给乡镇;针对大额医疗费用参保人信息向民政部门推送工作,由市级层面每两个月统一向省里报送数据。由此,我县医保、民政两部门打通数据壁垒,共同建立了“动态管理、有序进出、精准有效”的困难人员信息反馈和比对纠正机制,进一步提升了医疗救助时效性和准确性。

三、2021年工作思路

以做实市级统筹为方向,巩固提升医保脱贫攻坚成果。

(一)贯彻落实《丽水市医疗救助管理办法》。通过信息系统改造,落实新待遇“一站式”结算;将医疗机构对困难人员的服务行为全面纳入服务协议管理,加强定点医疗机构自费药品和诊疗项目监督考核力度。

(二)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救助保障体系,以数字化建设为支撑,搭建医保防贫系统,实现排查化解数据化,对两类人员进行精准识别、精准化解。建立第三方参与重特大疾病相对困难人员救助新模式,与第三方共建防贫专项基金,实现防贫扩面增效。推进两类人员过程管理,搭建两类人员就医用药标准化体系,医保内用药占比95%以上,切实降低患者自付医疗费用。实现健康管理常态化,强化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开展,切实将“治未病”“防大病”成效转化为“治未贫”“防返贫”成果。力争2021年新增支出型因病困难人员化解率达到60%以上;2022年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基本解决灾难性医疗支出产生的致贫返贫问题。

(三)加强医保扶贫政策宣传力度。通过集中培训、个别指导等方式,提高县、乡两级经办人员对基本医疗保障和医疗救助工作的认识,提升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医疗保障领域各项扶贫政策的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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