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起草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发展,组织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负责优秀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组织和指导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县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4.负责全县文化公共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5.负责推进文化、广电、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6.负责文化、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利用和投资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域旅游。负责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旅游产品、旅游目的地、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负责指导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发展。
7.指导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重大项目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广电、旅游、体育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负责统筹生态休闲养生养老经济的发展。协调推进生态旅游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8.负责全县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管理文物资产。监督管理全县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移动文物。负责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文化遗产项目的推荐、申报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县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项目的实施。
9.负责监管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指导落实应急广播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10.制定全县文化、旅游、体育市场发展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11.监督管理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旅游、体育市场。指导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协调文化、文物、出版、广电、电影、旅游、体育等案件的查处。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旅游、体育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化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发展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产业,持续推进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加快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体育精神,努力使文化、旅游及体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相关产业更加壮大,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缙云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预算、局属缙云县博物馆预算、局属缙云县图书馆预算和局属缙云县文化馆预算。
二、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5913.08万元。
(二)关于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收入预算5913.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95.08万元,占91.24%;政府性基金收入488万元,占8.25%;其他收入30万元,占0.51%;
(三)关于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支出预算5913.0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94.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0.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44万元、其他支出48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03.2万元,占33.88%;日常公用支出301.88万元,占5.11%;项目支出3608万元,占61.01%。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83.0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5395.08万元、政府性基金488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64.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0.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1.44万元、其他支出488万元。
(五)关于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95.08万元,比上年执行减少2349.38万元,主要是2021年减少了石头城地块综合开发项目预算和西寮水库周边地块综合开发项目预算,2020年执行数还包括年中追加的上级补助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864.35万元,占90.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62万元,占3.68%;卫生健康(类)支出170.67万元,占3.16%;住房保障(类)支出161.44万元,占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1078.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256.5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图书馆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图书馆的免费开放、购书支出。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7.2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文化馆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文化创作与保护(项)150.00万元,主要用于红色题材婺剧现代戏创作演出。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5.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执法专项支出。
(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旅游宣传(项)1090.0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市场拓展、旅游形象宣传工作等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136.00万元,主要用于养生养老经济发展工作、旅游公共设施建设和维护、旅游行业管理、旅游人才培训,旅游行业业务指导及旅游投诉工作等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051.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类、文物类、旅游发展类、全域旅游标识牌等。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县域内文保单位、文保点、三普登录点的保护及考古挖掘。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182.1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博物馆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博物馆的免费开放。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120.0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基本支出,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290.0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体协的工作经费、户外运动赛事补助等、仙都马拉松赛。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传媒支出(款)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项)27.00万,主要用于婺剧促进会工作经费。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251.00万元,主要用于旅游节庆和赛事活动、文化事业建设费、文旅业疫情补助等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8.63万元,主要用于离休干部的经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9.9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0.0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05.7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机关工作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64.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医疗保险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1.4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05.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0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01.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8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65.43万元,主要是2021年增加了全民运动会及体育场馆修缮经费的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488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88万元,主要用于扶持体育发展专项及2021年市运会、全民运动会等体育比赛支出。
(八)关于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11万元,增长0.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以及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经批准同意安排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市来缙进行重大调研,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文化旅游体育系统来局公务活动等接待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下属单位公务接待指标有结余。
3.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车改后本部门保留车辆未变动。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7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延续上年执行数。主要用于单位执法用车及送书下乡用车开展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本级1家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1.4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6.99万元,增长45.87%,主要是2021年度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原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及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人员预算;原项目调成基本支出部分。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71.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16.6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85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管理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图书馆、文化创作与保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旅游宣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物、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文物保护、博物馆、群众体育、其他体育支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本部门为完成各类文化、旅游、文物、体育等工作的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休支出及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1-1:缙云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本级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doc
附件1-2:缙云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本级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1:缙云县体育事业发展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