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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疾控中心2020年直达资金工作情况总结
索引号: 00266058x/2021-64232     发布机构: 缙云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4-19 14:56:04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0]68号)文件,2020年7月县卫健局对365.73万元直达资金进行了分配,缙云疾控中心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监测和能力建设经费共180万元。(2020年11月底前已全部支付。)

直达资金使用情况:

1、人员、食品、外环境检测情况

疫情期间采集检测重点地区返缙人员、境外回国人员、密切接触者、发热呼吸道病例、扩大检测人员等核酸标本3699份,抗体1055份。疫情期间共采集水产品、冷冻肉类、禽畜肉类等食品标本932份,外环境标本871份,从业人员标本792份。新冠病毒专用检测设备购置费共10.50万元,新冠病毒专用试剂费共73.49万元,新冠病毒检测专用材料及物资共50.75万元,医疗废物处置劳务费0.24万元,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采样车购置费18.86万元。

2、消杀工作开展情况

疫情期间隔离点消杀735次,累计消杀面积147万平方米,消杀指导500余次。新冠病毒消杀器具搬运费共6.58万元,新冠病毒防控消杀器材11.76万元,新冠病毒消杀防护物资2.03万元。

3、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工作

中心健康教育工作组多次出师资,对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企(事)业单位复工、学校复学、校外培训机构复课等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培训共3次,新冠防控培训讲课费共0.30万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电视宣传费0.50万元,新冠肺炎防控宣传资料印刷费0.35万元,疫情培训工作保障经费4.53万元。 

① 企业复工指导和宣传

积极支持我县“暖春行动”活动,各防控人员参与到政府组建的50个驻企服务专班和10个项目服务专班中,切实指导企业和项目解决复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类疫情防控难题。累计发放复工指导手册1000余本,企(事)业员工疫情防控健康手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等折页2万余份、海报5000份。

②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开学返校指导及宣传

县疾控中心联合县教育局分别开展了学校及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复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培训,共143名学校疫情防控联络员、60名卫生系统驻校助学指导人员、27家校外培训机构人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结束后,发放新冠宣传海报1000余份,宣传折页4000余份,学校开学返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手册200余本。

③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宣传

至今为止,我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共隔离800余人次。根据我县设置的集中医学观察隔离点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制作宣传资料发放到隔离观察点,共制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门型展架60个,七步洗手法展板30块,发放宣传资料共计8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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