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发改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区(骨灰堂)价格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331122000000/2021-64351     发布机构: 缙云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1-04-20 11:26:2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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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区(骨灰堂)价格管理,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墓价格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60号)和《丽水市民政局 丽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公墓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丽民〔2020〕36号)规定,经对我县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区(骨灰堂)现状调查,结合各地公益性生态墓区(骨灰堂)建设成本、村集体经济状况、群众承受能力差异大等实际,特对我县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区墓穴使用收费和骨灰存放格位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成本调查

经对我县乡村公益性墓地(含骨灰存放处)进行成本调查,

全县各乡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成本由土地费用、建设费用、管理维护费用组成,其中土地费用和管理维护费由于各村集体经济状况、征收补贴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异。目前各乡镇墓穴平均建设成本(不含墓碑费用)为每穴2960元。单穴收费区间在300--4500元,平均收费1774元。双穴收费区间在500--5200元,平均收费2927元。骨灰存放处(格位)建设成本数据调查为每格1341元。单格收费区间在1500--2500元,平均收费2106元。双格收费区间在1800--4820元,平均收费2884元。

三、主要内容

一、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区墓穴使用收费基准价为单穴2000元、双穴3000元,骨灰存放格位基准价为单格1600元、双格2000元,允许在50%浮动幅度内上下浮动,确定具体使用费标准。

二、本通知墓穴使用费标准中包括了土地使用、墓穴建设费用、墓区基础设施配套费用、公墓管理费用和预留维护经费,不含墓碑费和墓碑刻字费等其他费用。

三、各乡村公益性生态墓区建设要坚持节省土地、绿色生态,严控墓穴占地面积和墓碑大小高度。倡导直接在墓穴安放骨灰盒的方式落葬,单穴落地面积不大于0.25平方米,双穴落地面积不大于0.5平方米;墓碑设计简洁,不设立式墓碑,实行平放或斜放,斜放的角度不大于15度,单穴墓碑不大于30㎝*40㎝,双穴墓碑不大于40㎝*60㎝,厚度小于10㎝。墓碑、骨灰堂骨灰存放格位,应由建设管理单位统一购置,规范安装。墓穴间以绿化带相隔,穴与穴间距不大于40㎝。墓区种植常青树,绿化覆盖率达80%以上。

四、生态墓区建设管理单位要健全制度,加强管理,确保入葬有序,墓区整洁。在制定墓穴使用费、骨灰格位存放费时,要坚持公益非营利原则,实行专款专用,确保公墓、骨灰堂规范正常运作。严禁承包给他人经营,严禁违规收费。

五、本通知自2021年3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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