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2660686/2021-64579     发布机构: 缙云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1-04-20 16: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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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缙云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研究拟订民政工作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乡镇(街道)民政工作。

2.负责全县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监督管理。

3.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全县特困人员供养、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开展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承担全县革命老区建设相关工作。

4.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组织开展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5.负责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乡镇(街道)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及界线变更的审核。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由县管理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负责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标准地名资料的编辑和审定。

6.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7.拟订全县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负责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城乡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8.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9.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

10.负责县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县殡葬服务中心单位预算。

二、民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民政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民政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15411.97万元。

(二)关于民政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1年收入预算1541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87.19万元,占79.72%;政府性基金收入2493万元,占16.18%;其他收入631.78万元,占4.1%。
  (三)关于民政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1年支出预算15411.9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50.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9.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8.39万元、其他支出193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63.47万元,占7.55%;日常公用支出196.3万元,占1.27%;项目支出14052.2万元,占91.18%。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民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民政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780.1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2287.19万元、政府性基金2493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65.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9.8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19万元、其他支出1934万元。

(五)关于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287.1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35.54万元,主要是临时救助项目中的困难群众价格补助支出较多。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65.18万元,占96.57%;卫生健康(类)支出369.82万元,占3.01%;住房保障(类)支出52.19万元,占0.4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679.7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7万元,主要用于革命老区促进会的日常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1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248.5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小额保险、社会组织审计项目经费、96345服务中心运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老年福利工作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7.5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8.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723万元,主要用于对孤儿及困境儿童提供福利待遇方面和儿童之家建设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840.7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332万元,主要用于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50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300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生态墓区、骨灰堂等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6828万元,主要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3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30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的救助供养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965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代管的40%精简职工、精简下放职工、统战对象、三老人员、二轻特定对象、离任村主职干部、困难群众、支宁人员、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等补助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69.8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300万元,主要用于低保边缘户农医保个人缴纳部分的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2.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7.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0.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7.94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民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民政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49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843.84万元,主要是县殡仪馆改扩建工程资金的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559万元,占22.42%;其他(类)支出1934万元,占77.58%。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29万元,主要用于县民政局大楼改造提升工程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530万元,主要用于缙云县养老院及配套工程项目的支出。

(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193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支出。

(八)关于民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民政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1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以及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事项。经批准同意安排因公出国(境)的,所需费用由财政按实追加部门年度“三公”经费预算额。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1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县市来局开展公务活动等支出。持平的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保证公务接待只减不增。

3.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车改后本部门未保留车辆。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执行数持平,持平的原因是车改后本部门未保留车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民政局本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7.9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63万元,增长18.06%,主要是部分项目经费调整到公用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82.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2.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0.2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上年底,民政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9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3 台。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4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民政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429.2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及其他费用。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指用于革命老区促进会的日常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指用于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困难群众小额保险、社会组织审计项目经费、96345服务中心运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老年福利工作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用于对孤儿及困境儿童提供福利待遇方面和儿童之家建设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指用于养老服务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殡葬(项):指用于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指用于养老服务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用于公益性生态墓区、骨灰堂等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用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生活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用于城乡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指用于民政代管的40%精简职工、精简下放职工、统战对象、三老人员、二轻特定对象、离任村主职干部、困难群众救助、支宁人员、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等补助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指用于低保边缘户农医保个人缴纳部分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设支出(项):指用于县民政局大楼改造提升工程的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用于缙云县养老院及配套工程项目的支出。

28.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支出。

附件1:缙云县民政局单位预算公开表_2021-04-11.xls

附件2:缙云县殡葬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表 .xls

附件3:缙云县民政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汇总_2021-04-13.xls

附件4:缙云县殡葬服务中心2021年单位预算.docx

附件5:缙云县民政局2021年单位预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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