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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镇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年度重点工作,现制定《大洋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对于纳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应的责任部门应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并建立行政决策档案。年度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附件:2021年度大洋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缙云县大洋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
附件:
2021年度大洋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办 单位 | 会同 单位 | 决策 依据 | 履行程序实施计划 | |
决策程序 | 完成时点 | |||||
1 | 大洋中心敬老院 | 大洋镇人民政府 | 缙云县民政局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 | 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 | 11月20日前 |
风险评估 | 12月8日前 | |||||
合法性审查 | 12月15日前 | |||||
集体讨论决定 | 12月22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