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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财政职能 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索引号: 00266058x/2021-58616     发布机构: 缙云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4-09 16:39:32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制定的高质量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在省厅和市局的具体指导和支持、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探索新型数字智慧农业模式,持续大力推进精准扶贫,高质量发展绿色农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

(一)以乡愁富民产业为重点,支持绿色农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我县农业产业“缙争力”。

一是瞄准目标,全力落实“富民增收十五条”。2020年我县制定出台了《关于提升乡愁产业加快富民增收的意见》(缙委发〔2020〕8号),明确目标“到2022年,我县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3年‘翻一番半’,达到28000元以上。”明确县财政每年应安排的专项资金数,推进缙云烧饼、缙云爽面等特色小吃产业、黄茶产业、茭白产业等15项乡愁富民产业的发展和提升,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同时县财政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根据指导意见精神,配套出台《缙云县乡愁产业富民增收工作实施细则》,细化扶持内容和补助标准,确保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二是争取支持,全力推进产业发展数字化转型。2019年我县争取到了省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项目,省财政2年给予奖补资金5100万,为缙云特色产业的腾飞注入了新的活力,为乡村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数字赋能争取到了难得的良机。2019年我局明确了《2019年浙江省省级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示范建设缙云特色名品数字化产业提升实施清单》,确定了资金的具体分配落实,重点支持数字化物联网云平台、智慧农业、数字化农业等建设内容,全力促进数字经济新技术、新设施、新业态在乡村产业发展领域的应用和转化,促进农业产业发展方式转变和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探索路径、打造样板需要。

三是注重绩效,加强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管理。根据省厅出台的政策,我县结合县情,出台了《缙云县乡村振兴绩效提升奖补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支持推进乡村振兴重点或难点工作,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经验和借鉴。办法中明确了乡村振兴奖补资金的具体扶持方向,包括建设农业数字工厂,打造智慧农业样本落实农药实名制、化肥定额制“两制”改革,着力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积极实施“两进两回”行动,创新联农带农激励方式,探索基于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的产业模式

四是应对疫情,出台阶段性农业产业扶持政策。受疫情影响,我县茶叶市场延期开市,收购的炒制茶叶需要大量贮存,造成茶叶经营资金周转困难,为确保茶叶产业稳定发展,我局积极配合,由县疫情指挥部印发了《缙云县应对疫情解决茶叶产业贷款贴息的专项政策》,明确对茶叶生产主体、营销大户用于茶叶生产经营的新增贷款,县财政按照优惠利率年利率4.35%的50%标准机遇贴息补助,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二)健全财政扶贫机制,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做好财政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各项工作。

一是优化扶贫资金管理工作机制。为全程抓好扶贫资金管控,2019年出台了《缙云县财政局关于明确新增市级及县级纳入扶贫资金总台账管理财政资金清单的通知》,在资金管理上明确了纳入扶贫资金管理的范畴。同时,出台了《缙云县财政局关于调整充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对我局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机制上进行了完善,初步建立起缙云县财政局扶贫资金管理制度化体系,从制度上确保了财政扶贫工作的开展。

二是修订出台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为更好适应现阶段扶贫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今年上半年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多次讨论和磋商,对《缙云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部分内容作了更贴合实际的修订,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扶贫资金管理,加快扶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绩效,

三是抓好扶贫动态监控平台。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是财政部和省厅了解和掌握扶贫资金分配、执行、绩效情况的重要抓手,同时越来越多的工作内容纳入该平台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自系统建立以来,我局牵头多次组织开展业务交流和专项会议,定期告知主管部门资金执行情况,及时关注预警信息,全力抓好扶贫动态监控平台。

四是发挥扶贫资金日常监管职能。一是依据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我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履行职责,全过程严格监管扶贫资金的使用,特别是针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问题,多次发函督促扶贫产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快扶贫资金的支出进度。二是不打折扣的完成各项检查整改工作,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短板,我局以问题为导向,立查立改,同时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按期高质量整改到位。

(三)优化财政支农体制机制,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不断加强涉农资金整合。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协调小组,负责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时制定项目规划、资金安排等有关重大问题和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日常运行。

二是加强政策保障。在前期已出台的《缙云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和《缙云县财政支农项目整合和资金管理办法》基础上,2019年我县制定了《缙云县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方案(2019-2022年)》,重点聚焦聚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对标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明确我县财政支农资金的重点支持方向和内容。

三是整合成效初现。2019年我县深入推进集中财力办大事政策体系建设,全面统筹资金和任务清单,将一系列涉农资金进行了全面整合,例如将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等15项资金整合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将农村饮用水长效管理等9项资金整合为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将森林防火经费等8项资金整合为林业发展与资源保护专项资金。2020年上半年我县完成涉农资金整合共计25834.67万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资金10687.88万元,县财政资金15146.79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涉农资金拨付进度待加快。省对市进行的农业专班推进指数评价中涉及地方财政投入的分值为5分,这项评分工作从5月份开始,按月考评,具体要求为21301农业支出科目当月的支出规模不低于上年同期,今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导致涉农资金拨付进度偏慢。

(二)专项扶贫资金拨付进度偏慢。财政扶贫资金是“高压线”、“救命钱”,我县严格按标准和流程切实履行扶贫资金管理监督责任。部分中央和省级专项扶贫资金都是集中在5-6月份下达,导致一些扶贫项目需在下半年立项开展,而扶贫资金需在年底前完成拨付,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进度偏慢。

(三)部门协调配合还不够到位。从大扶贫的口径来说,扶贫工作是整个社会的系统工程,除扶贫部门外,水利、农业、林业、教育、医疗等部门都会涉及到扶贫工作的开展,部门间没有形成较为完善的协调配合机制,容易导致日常工作难以得到有效开展。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快项目库的建立完善工作。加强项目储备和实行动态滚动管理,从源头加快项目的申报立项工作,促使主管部门增强脱贫攻坚的前瞻性、计划性,以早谋划促快实施,加快项目建设,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扶贫项目资金的拨付效率。

(二)加强改革政策的统筹协调。建议省级层面除给予地方财力支持外,更加注重相关涉农职能部门支持政策的统筹协调,如涉及到土地、金融等要素资源的部门,需形成支持合力,建议建立由财政部门牵头、农业农村、发改、自然资源、金融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改革推进过程中的政策性障碍。

(三)完善项目绩效考核机制。建议省级层面在制定科学合理的涉农资金项目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按照绩效导向,给予考核优秀的县(市、区)更大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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