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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市民:请收好这份“无废城市”建设倡议书
索引号: 757089545/2021-65256     发布机构: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缙云分局     发布时间: 2021-05-10 14:47:33

广大市民朋友们: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建设美丽中国,要按照绿色发展理念,重视生态文明。“无废城市”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改革部署,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生活源固体废物的填埋量,实现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将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也是一种先进的城市管理理念。

目前,缙云县已全面吹响“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冲锋号,建设美丽缙云,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此,我们倡议:

一是充分发挥全县机关、企业、学校、医院、农村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开展 “无废城市细胞”创建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要身体力行做表率,改变旧习惯,树立“无废”新风尚,要积极倡导崇尚节约、厉行“无废”的理念,自觉投入“无废城市”建设的宣传和实践中去。

二是争当“无废城市”建设的宣传者。全面增强生态文明意识,牢固树立“无废城市”建设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重要理念,主动向自己的家人、邻居、朋友宣传我县建设“无废城市”发展理念和目标,宣传“无废城市”知识,人人成为“无废城市”建设的宣传者。

三是争当“无废城市”建设的践行者。从我做起,崇尚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把“无废城市”建设融入到工作生活的点滴中,主动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减少购买过度包装商品,最大限度减少废物产生,做好各类垃圾分类收集与投放。每一家企事业单位要践行绿色生产的发展理念,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提倡循环使用和节约资源,想方设法减少固废的产生量和提高利用率,携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是争当“无废城市”建设的监督者。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无废城市”创建的各类志愿活动,发现与“无废城市”创建相悖的不文明行为,应当即时提醒并耐心告知其正确的方式方法,主动监督“无废城市”的不规范者,携手共创绿水青山、生态宜居的美丽家园。

“无废城市”建设人人参与,“无废城市”建设成果人人共享。为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生态宜居,让我们的衣食住行更加健康绿色安全,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用我们的智慧和力量为缙云县“无废城市”建设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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