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单位(学校):
为做好2021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现将《丽水市2021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大家,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教育局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
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认真做好2021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提高学前教育专业培养质量,按照《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丽教基〔2021〕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丽水市2021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报考条件,且已经完成丽水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和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参加丽水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2.热爱学前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及音乐、舞蹈、美术等艺术基础。
3.考生的身心条件符合各招生学校的专业报考要求,具体要求见相关学校的招生简章。
三、考试办法
2021年丽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分值等均按《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执行。
取消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面试(艺术类特长生除外),改为相关学校拟录取考生报到注册前对照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增设2021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特长生测试,具体要求见艺术类特长生招生方案(见附件3)。
四、志愿填报
考生在6月16日上午8时至17日下午5时通过丽水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同时在网上填写考生报考承诺书(见附件1)。
五、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由市招考中心组织,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的非艺术类特长生学业考试五科文化考试之和原则上不低于文化总分的70%(即总分1不低于434分),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为4P以上(含4P),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以上;艺术类特长生学业考试五科文化考试之和原则上不低于390分(即总分1不低于390分),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等第为4P以上(含4P),综合表现评定为合格以上。
2.学业考试后,非艺术类特长生按考生总分3实行分县(市、区)单独划线(优惠加分按《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各县(市、区)出台的优惠加分不计入)。总分3相同的考生,按照下列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列,排列的顺序依次为中考数学、语文、英语、科学、社会・法治成绩。
3.招生计划(见附件2)实行全市统招与定向到县相结合,实施单独提前招生,录取新生名单由市招考中心向社会公布。
4.学前教育艺术类特长生实行全市统招,具体事项见学前教育艺术类特长生招生方案、特长测试要求及评分标准(见附件3~附件5)。
5.各县(市、区)未完成的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对计划县域内的考生学业考试分数可适当降低录取,降分幅度控制在25分以内。降分之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在全市范围内调剂录取。
6.已被录取的考生,须按录取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注册手续,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六、组织领导
1.为切实加强对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领导,强化招生考试工作管理,保证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有序实施,成立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伟平
副组长:胡锋吉 朱银法 陈海香 叶剑祥
成 员:雷根生 杨 英 李立金 项建微 杜卫建
下设办公室,陈海香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次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要积极配合招生学校做好招生宣传、报名、录取等工作,增加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维护招生制度的严肃性。
3.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招生学校要加强招生工作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教育,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本《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2021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考生报考
承诺书
2.2021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计划表
3.2021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特长生
招生方案
4.2021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特长测试
考生报名表
5.2021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特长测试
要求与评分标准
附件1:
2021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
专业招生考生报考承诺书
我郑重承诺:本人已认真核对招生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要求。对因报考条件与本人实际不符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责任。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2021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
招生计划表
学校 | 专业 | 招生人数 | |||||||||
小计 | 莲都 | 青田 | 云和 | 龙泉 | 庆元 | 缙云 | 遂昌 | 松阳 | 景宁 | ||
丽水中等专业学校 | 五年制学前教育(丽水学院) | 80(非艺术类特长生) | 13 | 10 | 5 | 10 | 10 | 2 | 10 | 15 | 5 |
40(艺术类特长生,全市统招) | |||||||||||
缙云县工艺美术学校 | 五年制学前教育(丽水学院) | 40 | 10 | 1 | 2 | 2 | 1 | 20 | 2 | 0 | 2 |
五年制学前教育(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30 | 6 | 1 | 2 | 2 | 1 | 15 | 2 | 0 | 1 | |
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 | 五年制学前教育(丽水学院) | 15 | 10 | 0 | 1 | 1 | 1 | 0 | 1 | 0 | 1 |
五年制学前教育(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30 | 16 | 2 | 2 | 2 | 2 | 0 | 2 | 2 | 2 | |
青田县职业技术学校 | 五年制学前教育(丽水学院) | 35 | 0 | 30 | 2 | 1 | 1 | 0 | 0 | 0 | 1 |
说明:
1.前三年为中职学习阶段,在所录取的中职校就读。
2.后二年为大专学习阶段,通过升学考试的学生分别进入丽水学院幼儿师范学院、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就读,毕业文凭均为全日制大专文凭。
3.丽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为120名,其中学前教育艺术类特长生40名为全市统招,其余80名招生计划定向分解至各县。
附件3:
2021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
专业艺术类特长生招生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艺术教育工作的开展,更好地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经研究决定,在丽水市2021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录取中,对音乐、美术能力特别突出的初中毕业生实行特长生招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选择的原则;
3.坚持严格标准、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参加丽水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丽水学院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特长生共40名,其中舞蹈特长生20名;声乐特长生4名;器乐特长生6名;绘画特长生5名;书法特长生5名。
四、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须符合《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丽水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报考条件,且在音乐、美术方面有专项特长,成绩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获得县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通过浙江省初中生艺术特长水平B级测试。
3.未参加上述艺术竞赛或测试,但特别有潜力且初中就读学校出具专项优秀证明,经丽水中等专业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
五、报名办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填写附件4《2021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特长生考生报名表》,并附个人获奖证书或推荐证明。报名时选择报考类别中一个项目的特长测试。
2.报名截止时间:请在2021年5月7日前将报名表和与本人相关的获奖证书、测试成绩或推荐证明以电子稿形式发送至lszzzsb@163.com。
3.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初审确认,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或家长初审结果。
六、特长测试项目及分值
1.各报考类别的具体要求、特长测试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5。
2.特长测试日期: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 。
3.特长测试地点:丽水中等专业学校(松阳县西屏街道环城西路152号)。
七、特长生录取
1.特长生入围:丽水中等专业学校根据特长测试成绩分特长专业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排序,并根据招生计划分特长专业以1:2的比例确定特长生入围名单(即舞蹈40名;声乐8名;器乐12名;绘画10名;书法10名)。
2.审核公示:5月17日前,丽水中等专业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对入围名单进行复核审定,经审定无误后,在丽水中等专业学校官网和丽水中等专业学校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3.特长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招考中心组织,实行网上统一录取。中考成绩公布当天,在满足入围考生初中学业考试成绩总分1不低于390分基础上,根据综合分=中考成绩总分2*40%+特长测试成绩*6.5*60%,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的考生,按照下列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列,排列的顺序依次为特长测试成绩、中考成绩总分2、数学、语文、英语、科学、社会・法治成绩。特长生录取在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录取前进行。
4.特长生招生未完成的计划数可调到普通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使用。
八、其他
丽水中等专业学校根据丽水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成立特长生招生领导小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参与特长测试全过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4:
2021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
艺术特长测试考生报名表
县(市、区) 准考证号: 中考序号: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民 族 | 是否团员 | 特长项目 | ||||||
身份证号码 | 毕业学校 | |||||||
家庭住址 | 邮编 | |||||||
家长手机 | 固定电话 | 身高 | ||||||
特长项目所获证书或获奖情况 | ||||||||
其他方面所获证书或获奖情况 | ||||||||
备注 | 本人承诺:本人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填报信息真实,如有虚假,后果自负。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附件5:
2021年丽水市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
艺术特长测试要求与评分标准
(一)舞蹈特长测试要求与评分标准
1.测试要求
(1)考生自选一段成品剧目,时长为2分钟左右,作品可从CCTV舞蹈大赛、桃李杯、荷花奖等大型比赛或演出中选取。
(2)考生自编技能技巧组合,展示时长为1分钟左右。考评教师可要求其展示软开度(横叉、竖叉、下腰等)。
(3)舞蹈配乐自备,由考生自带U盘交由现场工作人员播放。
2.考生要求
样貌端正,身形条件好。身高:男170CM以上,女160 CM以上。
3.评分标准
A 等:90~100分。能够准确把握舞蹈风格与特点;动作协调、灵活、优美,节奏清晰;表现力强,富有感染力。
B 等:75~89分。基本掌握舞蹈风格与特点;动作协调、灵活,节奏掌握良好;有一定表现力。
C 等:60~74 分。体态放松不僵硬,动作基本协调。
D 等:60分以下。体态僵硬,动作协调性差,节奏不清晰。
(二)声乐特长测试要求与评分标准
1.测试要求
(1)考生自选独唱歌曲一首,歌曲可以是校园歌曲、地方民歌、艺术歌曲及戏曲或歌剧选段。
(2)伴奏音乐自备,由考生自带U盘交由现场工作人员播放。考生背谱演唱,总时间不超过6分钟。考评教师可要求考生演唱其中的片段。(注:除戏曲以外,建议使用钢琴伴奏,若没有伴奏音乐,可自备谱子,由丽水中等专业学校提供现场钢琴伴奏)。
2.评分标准
A等:80~100分。音色甜美,音质纯净;有良好的科学发声方法,喉咙松弛,呼吸有支撑,吐字清楚,音准节奏正确;演唱作品有一定难度,风格把握较为准确,有良好的乐感和演唱能力。
B等:70~79分。音色甜美,音质纯净;发声方法正确,发声习惯良好,演唱作品有一定难度,吐字清楚;风格把握较为准确,有不错的乐感和演唱能力。
C等:60~69分。自然发声条件尚可,无发声问题。演唱作品较完整,音准节奏较准确,有一定的乐感和音乐气质。
D等:60分以下。自然嗓音条件不好;发声方法有问题;音准、节奏不够准确,出现跑调现象。
(三)器乐特长测试要求与评分标准
1.测试要求
(1)考生自选一种乐器,演奏独奏曲或练习曲一首。
(2)除钢琴以外,其他乐器自备。
(3)伴奏音乐自备,由考生自带U盘交由现场工作人员播放。自选乐器若为钢琴,不可使用伴奏。考生背谱演奏,总时间不超过6分钟。考评教师可要求考生演奏其中的片段。
2.评分标准
A等:80~100分。音准、节奏好;演奏作品程度较难,演奏技巧高;表现力强,乐感好,乐曲风格把握较为准确。
B等:70~79分。音准、节奏较好,演奏方法正确;掌握良好的演奏技巧,演奏作品有一定难度,表现力较强;有良好的乐感,风格把握较为准确。
C等:60~69分。音准、节奏无明显问题,演奏方法基本正确,掌握了一定的演奏技巧,演奏完整,有一定的表现力,乐感一般。
D等:60分以下。音准、节奏差;演奏方法不正确;演奏技巧差,作品难度不够;不能较完整地演奏一首乐曲,表现力差。
(四)美术特长测试要求与评分标准
测试内容:国画和动漫二选一
测试时间:100分钟
1.国画
(1)测试方式:工笔画(白描)或者写意画临摹。
(2)纸张规格:4尺3开,考场提供画具、材料,考生也可自备。
(3)评分标准
A等:90~100分。构图合理,线条流畅,笔势连贯;临摹作品笔墨线条有较强表现力,能领会原作线条的组织运用规律;造型严谨生动,对笔墨线条有较好的控制力;画面完整,干净整洁。
B等:75~89分。线条严谨,结构较为流畅;线条语言与原作线条的组织运用规律基本相似;画面构图较为完整,对笔墨线条有一定的控制力;画面较干净。
C等:60~74分。笔墨线条不够流畅,组织松散,没有变化;临摹作品线条语言与原作线条的组织运用规律有一定差距;造型不准确,画面构图相对完整;画面不够干净。
D等:60分以下。笔墨线条不流畅,组织松散,没有变化;临摹作品线条语言与原作线条的组织运用规律完全不同;造型不准确,画面构图不完整;画面不干净。
2.动漫(造型能力)
(1)测试方式:人物或动物临摹(不着色)
(2)纸张规格:4开,考场提供画板,其他工具材料考生自备。
(3)评分标准:构图饱满,布局合理,层次丰富,造型准确,线条流畅,形象生动。
A等:90~100分。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造型准确生动,表现力和塑造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强;正确理解对象结构及体面关系,并能完整地表现;画面层次丰富,素描关系准确,形体刻画深入,画面整体效果好。
B等:75~89分。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造型较为准确(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对结构及体面关系理解较为正确,并能较好地表现;画面层次较明朗,素描关系较准确,表现较生动,具备一定的形体刻画能力,画面整体效果较好。
C等:60~74分。基本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基本具备造型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但把握欠准确;对结构及体面关系有基本认识,但理解和表现上有欠缺;画面层次不够明朗,素描关系基本准确,表现缺乏生动,形体刻画能力不够,画面整体效果一般。
D等:60分以下。不符合试题规定及要求;不具备基本的造型能力(包括比例、动态、结构透视、特征、神态、空间关系等);对结构和体面关系缺乏基本认识,理解和表现不到位;画面整体效果差。
(五)书法特长测试标准
1.测试范围
分为自选临摹和命题创作两部分,考试不用标点符号,繁体、简体不限,一律竖幅。
(1)自选临摹:临摹部分必须为古代字帖(字帖自备),不可临摹当代书法或以创作取代。
(2)命题创作:现场任意抽取古诗词一首为考试试题,楷书、隶书两种书体自选(可以与临摹字体相同,也可不同),不错漏字。
2.测试要求
(1)考生必须使用考场提供的试卷纸答卷,纸张规格为四尺三开;
(2)考生自备毡布、墨、毛笔等书写用具;
(3)落款不得书写考生姓名(包括笔名、化名、字号);
(4)命题创作时不得参考书法字帖、集字作品、书法字典等资料;
(5)考生必须按试题规定及要求完成试卷,不得增加或减少考试内容。
3.测试时间及考生最终得分
(1)考试时间:自选临帖和命题创作考试时间均为40分钟。
(2)考生最终得分=(自选临摹分数+命题创作分数)/2。
4.评分标准
项目 | 细则 | 分值 |
(1)笔法(40分) | ①能较好地运用书法中的一般书写技能。如提笔、顿笔、按笔、挫笔等。 | 5分 |
②点画分明,能熟练地运用书法中的一般书写技能。 | 5分 | |
③用笔手法多样,能根据点画的不同表现特征加以运用。 | 10分 | |
④用笔手法多样,能根据点画的特点来强调书写时的速度关系(轻重缓急)。 | 10分 | |
⑤点画之间呼应的关系处理明确,初步掌握笔势的运用手法。 | 10分 | |
(2)结构(30分) | ①能平衡点画之间的关系,字型结构较为平正。 | 5分 |
②结构平正能够初步协调点画之间粗细轻重等关系。 | 5分 | |
③点画之间粗细、长短、轻重的关系处理明确,结构安排合理。 | 10分 | |
④结构安排合理,能通过点画的伸缩避让来丰富变化。 | 10分 | |
(3)章法(30分) | ①字与字之间的安排合理,初步具备协调作品整体布局的意识。 | 5分 |
②字与字之间的安排合理,有明显地协调作品整体布局的意识。 | 5分 | |
③能初步协调作品正文与落款的位置关系,整体布局较为统一完整。 | 10分 | |
④字与字之间和空间关系处理得体,且布局上能与落款字的大小、位置相协调,整体布局完整、美观。 | 10分 | |
总分 | 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