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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缙云县教育部门高层次紧缺人才 引进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 00266072/2021-66993     发布机构: 缙云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1-06-18 10: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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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相关规定,现将《缙云县教育部门高层次紧缺人才 引进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6月18日至7月19日内通过以下方式之一反馈:

1.电子邮件:282963211@qq.com

2.传真:0578—3140613;

3.邮寄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问渔东路99号,缙云县教育局人事科。



                                                                                                         缙云县教育局

                                                                                                       2021年6月18日


缙云县教育部门高层次紧缺人才

引进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缙云县教育现代化,深入实施教育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不断壮大优秀教师队伍,努力打造宜学新高地,经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缙云县教育局下属公办中学。

二、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三)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和业务能力,具备学习、处世、生活、育人的智慧,有仁爱之心,能够在各个方面给予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三、人才档别

引进人才分为四档,博士研究生年龄在 40 周岁及以下,硕 士研究生 35 周岁及以下,大学本科毕业生 30 周岁及以下,正高级教师和特级教师 52 周岁及以下。

(一)第一档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

2.人事关系随迁到我县的正高级教师特设岗位人员。

(二)第二档

1.博士研究生;

2.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等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第三档

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南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山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西北工业大学、重庆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湖南大学、山东大学、东北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四)第四档

1.其他双一流普通高校综合成绩年段排名前 50%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和其他省的省属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综合成绩年段排名前 30%(不含我县委托培养的定向生)。年段排名为本校本专业近三年综合成绩排名,以所在大学证明为准。

四、引进方式

分为直接引进和柔性引进。

(一)直接引进的教育人才,采用一次公告、学年内有效的方式进行,随时受理报名,根据报名情况按相应程序引进。学年初,县教育局根据公办学校的编制空缺和岗位需求情况,提出当年人才引进计划,并报县委编办和县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共同组织实施。第一档和第二档人才首次入岗不受单位岗位限制。

(二)柔性引进的教育人才,按对接协商、洽谈、签约等程序进行。柔性引进原则上适用于第一、二档人才。

五、奖励标准

(一)对直接引进人才给予住房补贴和人才津贴,具体标准如下:

1.购房补贴:3 年内通过本办法引进的与缙云县公办学校签订服务协议,未享受政府相关购房优惠政策或房改政策的人才,且在缙云县范围内首次购房的,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购房款少于资助总额的,按实际购房款资助。未购房者可申请入住缙云县人才公寓。正高级教师特设岗位人员在职称服务期内不享受购房补贴,职称服务期满后选择继续留在缙云县任教的,按留任当年缙云县人才政策标准享受。

2.人才津贴:3 年内通过本办法引进的第四档及以上人才, 给予每年 1 万元至 7 万元不等的人才津贴(含已到岗的正高级教师特设岗位人员)。正高级教师特设岗位人员人才津贴享受 6 年,其他第一至第四档人才享受 5 年。

3.实习补贴:鼓励符合第二档至第四档教育人才的在校大学生来缙岗位实习,按照学校到缙距离给予最高不超过 2000 元的交通补贴,并享受每月 2000 元生活补贴,最长 12 个月(不足 1个月的按天折算)。

4.其他补贴参照县人才政策,同一人才涉及到多项待遇,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二)为激励柔性引进人才,公办中学每年对柔性引进人才进行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六、其他事项

(一)人才引进的学科和数量以当年发布的人才引进公告为准。

(二)引进人才在缙云县教育部门服务期为 8 年(正高级教师特设岗位人员为 6 年),未满服务期的,不得调离缙云县教育部门。服务期未满离职的,一次性退还人才引进的各类津补贴,并按协议约定履行违约责任。

(三)引进人才工作绩效、目标任务等,与引进所在学校商定。

(四)引进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的双一流大学教育人才,其教师资格证可以放宽到入编之后两年内取得。

(五)本办法不适用于县内人才流动,以及调离本县后重新引进的教育人才。

(六)本办法不适用缙云县定向培养生。

(七)民办学校引进的人才参照公办学校对应待遇的 40%补助,全县民办学校奖励总额每年不超 100 万。

(八)所需经费从县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人才所在学校要根据人才实际引进情况做好当年相关经费的预算,次年做好相关经费的执行。

(九)本办法未涵盖的其他紧缺教育人才或其他人才引进事项,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商定。

七、组织保障

县教育局具体负责信息发布、组织考核、落实配套政策、建设人才信息库等工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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