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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1-6月份直达资金预算 执行情况报告
索引号: 00266058x/2021-67379     发布机构: 缙云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6-28 15:38:57

一、直达资金安排情况及支出情况

1、直达资金安排情况。截至628日,上级下达我县直达资金67089.21万元,其中中央安排54630.48万元,省级安排12458.73万元,分配率为99.98%。直达资金共支出53186.35万元,支出进度为79.28%

2、上年结转资金支出情况。我县上年结转直达资金634.22万元,截至628日,上年结转资金支出586.21万元,支出进度为92.43%

3、支出进度较慢的资金情况。

1)就业补助资金。我县2021年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进度为32.8%2020年上年结转就业补助资金支出进度为25.81%。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该补助项目宣传力度较小,了解补贴政策的人员较少,使得支出进度偏慢。二是因为补贴力度不大,申请补贴人员热情不高。三是缺乏大数据支持,未能及时筛选到符合补贴条件人员。下一步,资金使用单位将加强补贴项目政策宣传力度,扩大宣传广度,采取到村到校宣传等方式宣传补贴政策。与此同时,积极与各部门协调,通过大数据筛选符合相关补贴条件人员,主动联系相关人员进行补贴发放。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截至目前,两笔资金尚未形成支出。主要由于我县之前资金拨付至医共体不符合直达资金到最终收款人的规定,资金一直尚未支出,目前已将乡镇卫生院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将直达资金拨付至最终收款人。

3)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出进度为31%。缙云县2021年灾毁农田修复项目,3月完成计划公示、下达项目建设计划,4月开工建设,6月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评估、财务审计、项目验收等工作。预计6月完成项目公示、资金审核工作,7月份拨付资金。缙云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5月通过初步设计市级评审工作,5月项目已开工建设,目前进度市级排名第一。预计10月份建设任务完成,11-12月份完成项目验收、竣工结算审计、财务结算审计工作,年底完成拨付。

4)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进度为36.8%。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我县三家公立医院以及妇计中心刚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下一步将加快资金支付进度。二是医保局的联通智慧医保的相关设备购置未进行,下半年城乡医疗保险、浙丽保等参保征缴培训宣传有待开展。下一步医保局将与市局做好对接,进行相关设备购置;加快城乡医疗保险等的参保征缴测算、宣传与培训;继续做好基金监管,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宣传;进一步提升业务经办服务能力。

5)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医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进度为26.7%。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资助参保补助资金在下半年城乡医疗保险征缴时进行拨付,医疗救助按补助人员的医疗待遇核定支付。二是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用于对在中国境内发生急危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的费用的患者,救助基金不得用于支付超出疾病救治需要的不合理费用,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2021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费用较少。

6)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截至目前学生资助补助经费支出进度为24.5%。原因为中职免学费资金支付进度偏慢、中职国家奖学金应学生名单还未评审资金未支付。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学生资助相关文件制度加快经费使用进度,确保11月底之前全部使用完毕。

7)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截至目前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出进度为36.2%。由于外出务工子女专项和校舍维修经费因学校项目申报工作还在审批中资金未分配到校,所以外务工子女专项和校舍维修经费还未支付。下一步将严格按照直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加快经费使用进度,确保11月底之前全部使用完毕。

8)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截至目前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支出进度为50.7%。由于残疾儿童康复补助前几个月先使用上年结余资金,残疾人大学生助学补助按学年补助存在时间限制。下一步残疾儿童康复补助每月按进度支出,残疾人大学生助学补助等下学期开学后支出。

二、常态化落实直达机制做法

1、规范直达资金落地机制。

2021年我县将学校及卫生院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不再按照以往年度将资金拨付至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和医共体。截至目前,我局联动资金使用单位及人行,将学校和卫生院作为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将直达资金拨付至最终收款人。

2、加快直达资金分配机制。

2021年我县完善了直达资金的分配流程。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建立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由预算局牵头,在直达资金系统下达直达文件时,预算局判断为已上指标资金就可在指标系统中标志之后在直达资金系统中进行分配。如果未上指标则通知归口科室,由归口科室联系资金单位进行分配,再将资金处理意见单交至预算局上指标并打标志,同时预算局在直达资金系统中进行指标分配后再由业务科室对指标进行导入操作,确保新下达的直达资金可以尽快分配完毕。

3、加强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

我局依托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建立直达资金常态化监督机制,加强对预算指标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惠企利民补贴发放情况的监管,对于资金支付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错纠偏,促使资金快速落实到位。密切跟踪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分析研判,针对性的采取措施,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直达资金支出结构及成效

1、保障重点项目有序推进。我县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亿元,用于42省道缙云县城段改建工程5000万元,330国道缙云东渡至永康交界段改建工程5000万元。42省道缙云县城段改建工程线路全长12.364km,其中完全利用段6007.456m,新建路段全长6356.86m,本项目概算总投资29258.71万元。目前42省道缙云县城段改建工程现场施工已进入收尾阶段,计划于20216月底前完成交工验收工作。本项目作为42省道城区改建段及规划安吉至洞头公路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缙云“三横五纵一绕十连”干线公路网中第四纵的总要路段,也是丽水市“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中重要的科创产业线重点项目,同时本项目作为缙云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进场道路,项目的建成满足了缙云抽水蓄能电站重大件运输的要求。项目的建设对深入推进现代交通“五大建设”,加快构建“内畅外联、引领发展”的四大交通走廊建设,支撑和引领缙云县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可以吸引过境交通,缓解现状42省道交通压力,优化中心城区交通压力,同时可极大地便捷好溪两岸的交通联系,改善县城新区南区块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带动沿线土地开发,可以加强中心城区与南乡生态旅游片区的交通联系,优化县域城镇空间布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完善区域国省道路网,提升省道过境通行能力,方便方溪、大洋及石笕等缙云南部山区与县城的交通联系,改善沿线群众出行条件。改善仙都风景名胜区小仙都景区及大洋山景区的对外交通出行,更好的开发和利用当地旅游资源,促进旅游资源的整合以及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

2、切实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1)我县直达资金下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281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5305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医疗机构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定点医疗机构的联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行全市统筹,提高门诊统筹医疗费用。全省、省外联网方便参保人员的就医购药,实现全国联网结算,让参保人员得到医疗待遇实惠,结算便捷,提升参保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5215万元,截至6月份,共发放城居基础养老金5795.15万元,享受人数为6.3万人。有力地保障了城乡居民基本生活,为社会和谐稳定打下良好基础。

3)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6409.49万元,截至目前我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44355人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生活困难补助学生2936人。

4)学生资助补助经费1413.44万元,普通高中免学费和普通高中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2021年春季我县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人数483人。中职国家助学金是在免学费的基础上,让高一高二在校生在校期间每年享受2000元的国家助学金,2021年春季我县享受国家助学金人数490人。

5)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6419.3万元,截至6月份,在册低保对象732110327人,发放低保金4187.34万元,全部实行社会化一卡通发放,严格资金管理使用。疫情和寒潮期间开通绿色通道,采取下放乡镇(街道)审批、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全流程网上办理等措施,及时将因疫情和寒潮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对象采取直接临时救助、先行救助、一事一议救助、放宽户籍限制救助等方式。将乡镇原1000元的审批权限提高至10000元,关口前移,提升救助效率。今年已共计救助8021419人次,合计支出177.05万元。做好低保金和临时救助补助的发放工作,确保“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努力发挥好民政的兜底保障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良好的基础。

6)优抚对象补助经费1582万元,用于残疾军人、“三属”、红军失散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乡和城镇无工作且家庭生活困难的“两参”人员、部分烈士子女、部分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伍军人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发放人员类别多,发放金额每月从30-9209元不等,发放人数4400多人,截至6月,已累计发放23466人次。每月发放及时,一定程度上为优抚对象的生活提供了保障。

7)优抚对象医疗保险经费63万元,用于帮助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建立补充医疗保障,七至十级残疾军人旧伤复发医疗补助和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优惠待遇,截至6月,已累计发放212人次。为残疾军人和优抚对象提供了必要的医疗保障,减轻了看病压力。

8)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84.2万元,截至目前,已对45名残疾儿童按月发放康复补助 ,使全县残疾儿童“人人享受康复服务”,康复质量和生活质量都得到极大的提升。对36名培智学校在校学生、19名丽水市教育学校缙云籍学生、浙江省特殊教育学院缙云籍学生分别发放了助学补助,使更多的残疾学生能享受良好的教育。

9)农田建设补助资金1196.7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计建设后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7900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52.5 亩、年节约用水量1.2万立方米、灌溉水利用率提高15%、新增机耕面积776亩、道路通达率达到91%,年增加粮食13.92万公斤、其他农产品24.53万公斤。灾毁农田修复项目预计建设后修复面积4949亩,:机耕路修复95处,长1718.3米;生产路修复554处,长8205.94米;渠道修复70处,长8997.7米。

3、帮扶群众保就业,促进居民就业创业。发放村级公益性岗位补贴18.78万元,补贴约215人;发放高校毕业生见习及就业创业补贴33.25万元,补贴约38人;为保基本民生,发放社会保险补贴250.45万元,补贴约387人。为保障企业用工及居民就业,举办各类招聘会及进行用工监测,发放补贴16.77万元。

四、监控中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整改情况

   我县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亿元在支出中不符合直达资金办法要求。资金拨付到县交投公司,而非最终收款人。主要原因是上级下达资金文件中未明确列明为两直资金,我县在资金分配时未按照两直资金要求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最终收款人,而是将资金分配至交通运输局,由其支付交投公司再支付到最终收款人。为整改该项问题,我县将未支付的资金原路返回,按直达资金支付要求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由于我县学校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所有资金均拨付到教育会计核算中心,学校的所有核算均在县教育核算中心。因此我县存在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几笔资金不符合直达资金办法要求,为整改该项问题,我县将所有学校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再按直达资金支付要求支付到最终收款人。

五、后续月份支出走势研判

截至目前,我县直达资金尚未支出的金额为13961.83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和就业补助资金根据业务开展情况拨付;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按实拨付;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按月拨付;灾毁农田修复项目、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计7月份支出;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预计9月支付完毕;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计11月底前全部支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计年底完成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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