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辖区内安全生产系统性、规律性问题,破解制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短板和瓶颈,有效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第二阶段工作开展,严防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遏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开发区(街道)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坚持扫盲区、除死角、提本质、遏较大、降一般、保安全,努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为建设“三城三地”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决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提升安全防范水平,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攻坚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工作任务 (一)道路运输领域:重点关注“两客一危一货”“黑车”运输、农村道路、长隧道、长下坡等重大风险点,加强道路安全整治提升,尤其是农村道路安全,加强三轮车非法载人专项整治,加强废物、危化品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加强危化品线上线下监测。(牵头科室:平安综治办公室) (二)建设施工领域:重点关注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处施工平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加强各类酒店、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桥梁隧道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等工程建筑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牵头科室:规划建设科) (三)矿山领域:重点关注金属非金属矿山第一批和第二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是否全部落实到位,禁止地下山单个采掘作业面3人以上同时作业,严密管控矿山重大安全风险。(牵头科室:安全环保监管科) (四)工业企业领域:重点关注“三场所两企业”,突出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安全整治,淘汰涉爆粉尘作业场所“重沉降法除尘”“干式巷道式构筑物作为除尘风道”等落后工艺设备,督促企业按规范标准完成粉尘处置环节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整改等。(牵头科室:安全环保监管科) (五)消防火灾领域:重点关注影院、网吧、医院、养老服务机构、大中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密集场所,小微企业、高层建筑、“九小场所”、独居老人场所等高风险场所区域,加强综合治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牵头科室:平安综治办公室) (六)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关注“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废物、危化品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加强危化品线上线下监测。(牵头科室:安全环保监管科) (七)特种设备领域:重点关注大型起重器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三无电梯”,加强日常互联网数据监控。(牵头科室:安全环保监管科) (八)城市运行安全:重点关注影响农村运行安全的农村重大危险源、高层建筑、农村生命线(包括农村供电、供水、排水、供热、供气和污水、垃圾处理、综合管廊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车站、公园景区、商场超市、大型农村综合体)等相关领域。(牵头科室:市政管理办公室) (九)旅游领域:重点关注旅游景区临水临崖区域、设施设备瞬间承载量、新项目审批监管等,加强人员培训教育,主动作为,加强新业态项目安全监管。(牵头科室:社会事物综合服务中心)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6月15日前) 开发区安委办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对本次专项攻坚行动进行统一发动部署。 开发区安委办组织各牵头科室召开一次研判会,对本辖区内近年来发生的事故进行再分析,对可能诱发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环节进行再研判。 各牵头科室要根据本方案、各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责任清单,结合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对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进行谋划、动员、部署。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6月15日-11月30日) 6月底前,启动以9个领域为重点的企业风险普查;7 月底前分类建立风险点数据,并结合事故变化规律动态开展“常普常新”。根据风险普查,落实重大风险动态跟踪,动态发布9个“重点领域遏较大”领域红、橙、黄、蓝四色预警。 针对风险链关键节点,分领域逐项建立重大风险防控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科室,全面落实风险闭环管控。根据动态风险预警“四色图”精准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全面推进各领域安全防范措施落地落实,严格按照各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排查治理,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2月) 复盘分析各领域工作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提炼经验做法,为本辖区内重点领域遏制较大事故安全生产打下扎实基础。 五、工作机制 (一)完善专班推动工作机制。以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为依托,完善办公机制,推进工作专班化开展。 (二)建立定期研判会商机制。每月由开发区安委办牵头,对专项行动中涉及多科室职责的工作进行研究,协调推进工作开展。 (三)建立工作督查机制。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督查计划,对各科室的攻坚整治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四)建立工作定期通报制度。结合开发区安委办与工作专班工作例会,对各领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完善事故举一反三等制度。针对事故多发、问题隐患突出和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领域,建立和完善事故举一反三制度、事故调查整改意见落实情况评估,逐步推进行刑衔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重点领域遏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攻坚整治行动是 2021 年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的重要依托,要高度重视本次攻坚整治行动,切实增强系统思维和规律意识,主要负责人要专题听取研究本辖区、本系统近5年生产安全事故,针对事故发生深层次原因,谋划部署本辖区本系统行动方案,切实有效防范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示范引领。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的基础上,分析影响本辖区本系统安全生产的根本性问题,形成专题方案并加以落实。要积极探索符合本辖区本系统实际的治理方法和举措,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制机制。要在深入挖掘攻坚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强化示范引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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