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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660758/2021-66485 主题分类: 统计
发布机构: 缙云县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1-06-07
文号: 缙统〔2021〕16号
缙云县统计局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07 14:47:26 文章来源: 缙云

各乡镇(街道)、县属各部门:

为全面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 ,强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受侵犯,确保统计调查对象独立如实报数,缙云县统计局开展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专项清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出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相继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强化统计执法监督震慑作用、严肃统计违纪违法问责、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成为统计工作的新常态,其中,行政干预统计调查对象独立报数是统计执法检查的重中之重。缙云县统计局高度重视此次清理纠正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做法的通知》工作会议精神所做的工作部署和整改安排,要求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要不折不扣地完成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和做法的工作任务。

二、明确清理范围

要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精神,精心组织、认真梳理、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主要对以下五种文件和做法进行全面清查纠正:一是将统计部门列为经济增长、居民收入、节能降耗、招商引资等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二是向统计调查对象下达经济指标、分解目标任务,要求统计调查对象按指标任务上报统计数据的文件和做法;三是围绕经济增长目标实现,采取违反统计法规定等文件和做法。四是要求统计部门为各类评比、资格认定提供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资料(含录音录像资料)的文件和做法;五是其他可能干预企业独立报送统计数据的文件和做法。

三、开展自查自纠,抓紧抓细抓实

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执行谁清理”的原则,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清查有关考核文件。通过废止文件、将统计部门调整为非责任单位、修改文件内容等方式,彻底清理纠正,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将清理纠正工作纳入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内容,形成防范和清理的长效机制。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沟通协调,确保文件清理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严明统计纪律,严格依法履职,在新常态下统计工作要“对标高位”,创新思维。坚决按照国家、省、丽水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积极主动的完成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工作。

(二)举一反三,全面整改。缙云县统计局以此次清理工作为契机,全面排查干预统计调查对象独立报送数据的不当做法,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检查。

(三)标本兼治,长期坚持。建立健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体制机制,建立长效机制,保持政策稳定性和工作连续性,以机制推动工作,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预防和打击相结合,绝不能产生新的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浓厚氛围。

 

                               缙云县统计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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