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领取社保待遇人员(企业养老、城乡居民养老、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工伤定期伤残津贴、供养、精简)每年必须完成一次待遇资格认证。
1.访问待遇资格认证
在“浙里办”首页选择“社保”,下拉选择“人社服务专区”,或直接首页搜索“人社服务专区”。进入专区后,点击“热门应用”右边的“更多”,点击“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2.选择认证人员方式
选择“帮助他人认证”(帮助他人认证需要输入认证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或“本人认证”,点击“进入人脸识别认证”。
3.认证操作
进入人脸识别渠道方式认证后,点击采集本人人脸,按照提示进行识别。如下图
人脸录入后系统认证完毕以后返回提示信息,提示信息一共有两种:自助认证直接通过,会提示用户认证成功;自助认证直接不通过,会提示未检测到本人人像。此外,可通过重复认证操作,确认是否完成认证。如果跳出提示:该人员已完成当年的认证,无需再认证!说明已经完成认证。
二、参保证明打印(查询)
在“浙里办”首页选择“社保”,选择“社保证明打印”,进入后按需选择所以证明类型,预览证明,显示参保证明,点击“保存至相册”,可将证明以图片形式保存至手机相册。
注意:如简单查询参保缴费状态,可选择“社保查询”,查询历年缴费情况,请选择“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个人参保证明”最多查询48个月缴费信息。
以“基本养老历年参保证明”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