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以来,宁波市把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纳入重大民生实事工程,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尽责、社会参与”组织原则,构建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防溺水工作体系,连续四年开展全民预防溺水事故专项行动,预防溺水事故工作取得显著成效。2018—2020 年,全市溺亡事故起数逐年下降,与 2018 年前三年平均溺亡人数相比,分别下降 23.3%、76.6%、78.1%,其中学生溺亡人数下降 83.3%,三年来减少溺水死亡 244 人。防溺水工作得到了省长、时任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等省市领导同志的多次批示肯定。
一、有效建立组织体系。溺水事故是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和健康的重要公共安全问题。据统计,全国每年约有 5.7 万余人溺亡,与交通事故亡人数几乎持平,是火灾事故亡人数的 42.7 倍。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溺水工作,时任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郑栅洁同志对防溺水工作先后 20 多次作出批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预防溺水事故工作。市委政法委牵头成立了由市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黎伟挺为组长,市委政法委分管平安副书记、市教育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等为副组长的预防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公安局下设防溺水办公室。各区县(市)也均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有效构建“统筹组织、分工负责、紧密联动”的市、县一体化工作格局。三年来,全市党政层面召开防溺水专题会议 70 次,县级公安机关召开部署会议 112次,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及全民大行动启动仪式 96 次。全市各地共投入防溺水专项资金 1989 万元,水利、城管、公安等系统投入防溺水资金 1400 余万元。
二、全面整改隐患问题。各级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所、网格员等各方力量全面开展问题隐患排查行动,三年来共排查主要涉水点位 7121 处,发现隐患 4256 个,已整改4189 个,整改率 98.4%;剩余 67 个均明确责任部门限期整改。结合“五水共治”“新农村建设”将河埠头“引上岸”,深化“河长制”,落实“守望员”“管理员”河道联巡,创新研发集全水域感知、全天候预警的防溺水视频警示系统等科技产品。全市共立警示标牌 3.2 万个,添置救生圈等救援装备 1 万余件,悬挂防溺水横幅 23.9 万条。坚持“疏堵结合”,一方面对危险水域实行“封闭式”管理;另一方面,在水域平坦、水流平缓、人员集居水域,共设置户外嬉水游泳区 52 处,落实专业救生人员,配齐救生圈、救生杆等救生装备,满足广大群众游泳爱好需求。
三、持续增强救援力量。各地公安机关投入 350 多万元配置专业水上救援设备,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了 12 支公安水上救援队,并积极推动民间救援力量建设,目前已整合 68支民间救援队共 2128 名队员参与防溺水巡逻劝导和救援工作,先后组织开展溺水救援培训 136 次,现场实战演练 42次。同时,依托应急联动指挥中心平台,健全完善社会应急救援体系,对溺水警情,实行派出所和民间救援队协同出警处置的快速救援模式。近三年,各派出所带领干部群众、志愿者参与水域安全巡视 23420 次,劝离野游人员 21300 余人次,开展水上营救 137 次,成功救援溺水者 54 人,申报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8 人。
四、着力打造宣传氛围。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三服务”“百万警进千万家”等活动,全面开展防溺水宣传,累计组织防溺水教育活动 10392 场、受众超过 351.4 万人,张贴防溺水宣传告示 47.5 万余份,新闻媒体宣传 767 次,国家及省市级媒体刊发报道 120 余篇,刊播公益广告 300 余次。全市各派出所与村居、企业签订《责任书》8256 份,向外来流动人口上门发放宣传资料 120 余万份。各地结合实际推
出“预防溺水•平安成长”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宣教活动,取得良好宣传成效。全市教育系统累计发送防溺水短信微信903.5 万条、电子屏幕 1002 条,悬挂宣传条幅 1998 条,发放宣传手册 67.4 万本,举办宣传防范讲座 1997 场次、溺水救援培训 669 场次。
五、推动落实督导整改。制定防溺水工作年度考评办法,明确“一月一查一通报、溺亡一事一报一倒查”制度,以交叉检查、重点督导、专项倒查、全面巡查等多种方式,开展多批次全方位督导检查。每年夏季,市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等分头带队赴各地进行实地调研督导防溺水工作,三年来,市防溺水办累计组织开展全市性专项督察 12 次,对 5 个重点区县(市)、18 个重点乡镇(街道)“点对点”现场指导。下一步,宁波市防溺水工作将继续深入贯彻省市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一是着力推动“一体化”建设。将其作为“平安宁波”建设重要内容,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尽责、社会参与”的防溺水组织架构,在一定时间段内实行集中办公,实现常态化运作。二是着力深化“多元化”宣传。倡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巡逻劝导、防范宣传、应急救援行动中,掀起全民参与的热情,对救助溺水人员表现突出的个人,纳入见义勇为表彰范围,提升公众救助积极性。同时,对在防溺水具体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表彰奖励。 三是着力推广“科技化”应用。在加大防溺水工作财政投入基础上,将科技智能设备运用到防溺水工作中,推广智慧影像系统、热成像警示系统、无人机、遥控救生圈等科技产品,进一步提升全市防溺水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打造防溺水工作的“宁波样板”,努力打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