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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1122000000/2021-68830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发布机构: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7-23
文号: 缙政办发〔2021〕26号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KJYD01—2021—0005
有效性: 有效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村级“爱心浴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7-26 15:55:04 文章来源: 缙云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缙云县村级爱心浴室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缙云县村级“爱心浴室”项目实施方案

 

村级爱心浴室是解决低保、低边、特困、三老等困难群众洗澡难的暖心项目,是2021年度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之一,也是社会救助的创新之举。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高质量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社会救助要从物质类救助向物质+服务类救助转变的工作要求,规划建设好村级爱心浴室,为困难群众无偿提供良好的洗浴环境与服务。

二、工作目标和要求

通过五年时间的努力,实现全县所有行政村爱心浴室全覆盖,让全县低收入家庭及三老人员享受无偿洗浴的待遇,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按照选址科学合理、使用舒适安全、管理规范有序的要求,通过新建、改造提升等方式建设独立式或附属式浴室,制定使用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建好、管好、用好爱心浴室

三、主要任务

)做好规划选址。各乡镇(街道)综合考虑可建设、能排污、便使用等因素,结合各行政村的实际情况,确定浴室的建设地点。

规范建设标准。每家浴室原则上为2间,分无障碍设施间和常规间,总面积为10—12平方米;若行政村的困难群众少于20人且因场地限制等原因,可只设1间无障碍设施间,浴室面积可以为5—6平方米。每家浴室均按《缙云县爱心浴室建设要求》建设。

)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承建村承担爱心浴室项目建设、运行管理的主体责任,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监督管理。县民政局做好指导和督促检查。

)健全管理机制。强化爱心浴室的日常管理,各承建村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使用、安全、维护等各项运行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管理,确保爱心浴室发挥应有作用。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36月)。组织开展调研,制定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78月)。各承建村按照分村建设、乡镇验收、县级抽验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建设要求,制定好施工计划,倒排时间,全力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考评验收阶段(9月)各乡镇(街道)组织验收,县民政局、县慈善总会等部门组织开展考评、抽查检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镇(街道)、村两级分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切实加强爱心浴室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

(二)强化资金保障。补助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发放,经有关部门验收达标后,浴室面积10—12平方米的,给予2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含统一采购设备);浴室面积为5—6平方米的,给予1.5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含统一采购设备);列为示范点的,由省慈善总会验收通过后,再给予一定补助。

(三)强化宣传发动。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和乡村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爱心浴室建设的重大意义,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宣传好做法和好经验,营造良好氛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附件:附件1.2021年52家“爱心浴室”建设村名单.xlsx

附件2.缙云县“爱心浴室”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3.缙云县“爱心浴室”项目汇总表.doc

附件4.缙云县“爱心浴室”建设要求.doc

附件5.“爱心浴室”标识牌样本.doc


        缙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缙云县村级“爱心浴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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