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现将《缙云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2) (征求意见稿)》给予公示。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到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特此公告。
公示时间:2021年8月18日至8月27日
联系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大桥北路290号
联系单位:缙云县乡村产业促进科
联系人:赵晨光 电话:0578-3015405
附件:缙云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2)
缙云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18日
2021-2022年缙云县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实施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