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全省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
索引号: 00266058x/2021-70495     发布机构: 缙云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1-08-23 09:33:12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深“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20﹞18号)精神,自2020年11月30日起,对全省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实行告知承诺改革。截止2021年8月22日我县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企业共19家。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