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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司法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与2021工作计划
索引号: 002660643/2021-69136     发布机构: 缙云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1-08-03 09:45:41

2020年,缙云县司法局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以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为载体,提升司法行政核心战斗力,认真汲取在疫情大战大考中的智慧,解放思想、比学赶超,持续推进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法治缙云建设不断深入,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着力打造与“重要窗口”相适应的缙云司法行政铁军,为建设“三城三地”,担当全市高质量绿色发展排头兵,为建设法治缙云、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提供强大法治保障。

一、今年以来司法行政工作成效

(一)强党建抓思想,理论学习更突出

今年以来,我局扎实开展“思想解放年”“比学赶超年”活动,向全县各主要执法单位和18个乡镇(街道)征求意见,形成《缙云县司法局解放思想再出发——案例剖析》汇编,共收集7个典型案例,供全局干部学习借鉴。多形式强化中心组理论学习15次,赴宁波大学进行政治轮训,开展党内法规知识网络竞赛、微党课5次,读书荐书3次,进一步发挥“学习强国”红色课堂和学习宝典作用,横向融合党政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纵向拓展学习载体,从线下集中学习延伸至线上钉钉群“云”学习,增强针对性和吸引力。

(二)建机制抓考核,法治统筹更高效

1.统筹协调依法治县工作。今年5月,我县在全市率先召开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缙云县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和《缙云县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8月,以行政诉讼案件发案率和败诉率“双下降”为抓手,组建工作专班,抽调公检法退二线的员额法官、检察官以及主要执法部门法制业务骨干,开展行政诉讼专项督察8次,法治建设督察21家单位,出具督察报告9份,督察结果作为法治缙云共性考核的依据。

2.统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嵌入式”法治巡察新模式,将法治巡察与县委巡察办政治巡察相结合,截至目前,已完成农业农村局、五云街道等12家单位法治巡察工作,整理移交县委巡察组延伸追查问题线索1份、问题底稿29份,为全面夯实法治建设责任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同时,组建缙云县法治监督员队伍,首批聘请了全县50名法治监督员。截至目前,已邀请14名法治监督员参与法治监督工作50余场次。

3.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今年我县新创成全国民主法治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村4个,市级民主法治村24个,市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3家。聚焦“七五”普法收官工作,探索“浙西南法治乡村景观带”,7月31日,省司法厅副厅长劳泓在壶镇镇陇东村参加浙西南法治乡村景观带普法项目暨浙江省民法典第三讲启动仪式。创新普法宣传模式,积极动员我局干部职工结合民生热点、社会焦点拍摄普法微视频,截至目前已推送8期,被“学习强国”平台录用4期,累计阅读量达50000余人次。摄制微电影《高墙外的新生》一部。在“12•4”国家宪法日举办缙云县法治文化书法作品展,广获群众好评。

(三)守程序严把关,法治监督更有为

1.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监督。4月,重新组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队伍,增强执法监督能力。9月,组织法治缙云建设工作专班成员进行专项评查,评查抽取了全县20家执法单位的116件行政执法案卷,共发现问题361个,3件行政执法案卷被评为不合格案卷,并发放执法监督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已整改完毕。开展执法证件清理和维护工作,组织执法资格证考试,共99人参考。

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组织编制《2020年度缙云县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将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要求纳入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和部门学法计划,全面开展县乡两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建设。发挥政府法律事务团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作用,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农村土地征收等各项法律事务会议多达120多次,提出法律意见达326条,同时全过程审查缙云县静脉产业园项目等各类法律文书,解答部门、乡镇个别咨询200余次。

3.严格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县政府工作部门及18个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登记、统一备案。2020年,我局共收到文件备案28份,其中,政府部门备案24件,乡镇(街道)备案4件。同时,对2019年之前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以及部门乡镇名义发布的共40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目前,已对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26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决定继续使用192件,废止42件,失效35件。

4.探索开展司法所参与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在全市率先探索开展司法所参与乡镇重大行政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编制《乡镇(街道)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办事指南》《乡镇(街道)对外签订合同办事指南》和相应的办事流程图,以新建镇为试点,由点及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乡镇涉法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实现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审查机制全覆盖。

(四)解纠纷护稳定,诉源治理更精准

1.推进行政争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规范案件办理内部程序,基本完成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出台《缙云县行政裁决事项清单(第一批)》,收集2018年以来我县行政诉讼败诉案例,在全市率先编纂形成《缙云县2019年度行政败诉案例选编》。截至目前,我县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9件,正式受理24件,办结26件,案件数量全市排名第二。今年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79件,其中上年度结转17件,本年度新发生62件,通过“县领导包案化解”“一案一专班”等方式,实质性化解或暂时延缓了9起高风险案件的败诉判决,当前一审裁判61件,败诉6件,败诉率为9.8%,在全市排名中等,较去年15%的败诉率有所下降。

2.推进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经过前期多次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获得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重视,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工作,目前全县共有专职人民调解员57名,按年人均费用3.62万元落实经费保障。

3.推进矛盾纠纷化解攻坚。全面参与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扫黑除恶、诉源治理和无诉讼村(社区)建设等专项行动,今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累计受理调解纠纷2909件,成功调解2876件,协议涉及金额8893.27万元。积极助力县级“矛调中心”建设,已初步建立与县矛调中心对接机制,目前我局计划派驻县级“矛调中心”核心成员共有7人。

(五)破难题惠民生,法律服务更便捷

1.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扎实开展“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活动和律师行业“扬帆行动”,结合“三服务”“精准帮扶企业、振兴实体经济”等活动,整合全县法律服务资源和职能,组织工作人员下沉缙云经济开发区和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两个集聚区,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体检49次。打造“律师大讲堂”平台,通过情景剧表演、抖音说法、律师值班案例编写等方式和载体,在“缙云普法”微信公众号为大众普及防疫、复产复工、婚姻家庭关系等法律常识,截至目前共推送9期,被浙江普法、缙云电视台等多平台录用。

2.发挥公证服务职能。扎实开展公证行业警示教育活动,选派3名优秀公证员加入丽水市公证协会法律服务志愿团,为防疫工作一线个人和扰乱生产生活的公证业务进行特事特办,为缙云县城42省道与330国道连接线(洋潭头)项目建设房屋征收排屋安置选房抽签、潜明水库一期工程有土安置移民生产用地分配抽签等活动提供现场监督公证。今年以来,共受理公证案件420,其中国内公证257件,涉外154件,涉港澳台9件。

3.深化法律援助暖心行动。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下放初审权限、“容缺受理”“全市通办”“上门服务”“网上申请”等惠民便民措施。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52件,其中民事案件177件,刑事案件175件,律师参与认罪认罚579件,受援人数352人。

4.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20年,我局共收到县域辖区内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备19件,其中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6件,目前全部案件均已结案。

(六)定规程促规范,刑罚执行更科学。

1.推动成立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在11月组织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制定并通过《缙云县社区工作部门间衔接配合机制》等四个机制,有力推进社区矫正组织机构建设与工作衔接配合。

2.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结合《社区矫正法》宣传贯彻,以“四抓四促”为着力点,紧紧围绕观念转变、素质提升、基础夯实、短板整改等四个方面,不断提升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水平,与县检察院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次。开展社区矫正法律文书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统一文书格式,规范制作标准,对存在问题的文书进行退回重制,累计退回19件次,有效提升法律文书质量。

3.深化智慧化监地协作,大力推动远程视频会见帮教工作开展,2020年已开展远程视频会见262次,安排会见家属694人次,视频提审6次,视频开庭3次。今年7月协助省第三监狱妥善处置在监服刑罪犯胡某病亡事件获省厅领导批示肯定。

(七)补短板倡廉洁,队伍建设更扎实。

1.落实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扎实开展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烟票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和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加强制度保障,运用廉政干预手段及时对各科室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重点督促。落实廉政约谈工作制度,开展工作约谈1人次。

2.以赋能强基为抓手,打造“枫桥式”司法所。树立工作实绩导向,强化“精品力作”意识,2020年舒洪、壶镇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五云司法所成功置换办公用房,积极申报省级“培优育新”项目。

3.细化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提升队伍核心战斗力。全面排查整治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和短板共37个,建立常态化、长效化问题整改工作机制,以坚强有力的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推动队伍建设。2019年11月以来,我局江泓、吕樟满、叶丽斌、黄柳瑶分别被浙江省司法厅授予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个人三等功、大庆安保维稳工作个人嘉奖、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专项行动个人嘉奖、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特赦实施工作个人嘉奖。

4.强化信息宣传,传递山区司法好声音。我局综合信息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排名第九,全市第一,获得省信息工作二等奖。《缙云县积极探索政府法律事务“最佳服务团”》《构建“五化五体系”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被评为2020年度法治丽水(法治政府)建设改革创新培育示范项目。

(八)防疫情促发展,司法奉献更突出。自疫情发生以来,我局发挥职能优势,印发1000余本《缙云县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工作手册》,送至全县11个县级卡口、6个医学观察点和18个乡镇(街道),收到了广泛的好评。同时组建“抗击疫情志愿服务队”,分3批次共26人支援我县疫情防控一线,1名干部作为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表现突出的党员干部受到县委组织部通报表扬。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是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方面。行政诉讼案件多发,案件败诉率高位运行。今年我县新发一审行政诉讼案件62件,为全市第二高,败诉率为9.8%,形势较为严峻。

二是在公证机构改革推进、作用发挥方面。公证机构改革要求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公证员全面退出公证员岗位,并提出一家公证机构至少需3名以上事业编制公证员的目标。目前,缙云县公证处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均未获得公证员资格,今年2名刚考上公证员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又通过公务员考试调离。为保证我县公证业务能够正常开展,现仍有我局2名公务员兼任公证员,未能在省司法厅规定的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改革任务。

三是在基层司法所办公用房方面。根据“枫桥式”司法所的建设要求以及社区矫正的业务需要,乡镇司法所使用面积需达到200㎡以上,街道司法所使用面积需达到180㎡以上。目前6个直属司法所中,东渡司法所仅有30㎡的办公用房,新碧司法所更是与街道综治办共用一间大办公室,严重影响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及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

三、“十三五”工作亮点

一是坚持服务中心,法律服务供给持续优化。积极完善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18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264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升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着力打造集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于一体,线上线下无缝衔接、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三个平台”。坚持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目标,将法律服务源头把关路径探索作为深化“三服务”活动重要内容,创新打造法治化、社会化、专业化、智能化政府法律事务“云服务团”,加快推动县域治理现代化水平大提升。2019年12月,该创新模式得到县委副书记、县长王正飞的批示,并作为丽水市唯一法治政府创新项目上报省司法厅,得到厅长马柏伟的肯定,且于12月12日在全省法律事务座谈会上作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

二是坚持纠纷化解,调解力量充分发挥。2019年9月,时隔16年再次召开全县人民调解工作会议,通过选树全县9名“金牌”调解员、12名调解能手,发挥榜样的力量,鼓励调解员更加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在全县推广“乡贤+人民调解”正道讲和团工作模式,缙云七里乡“正道讲和团”和调解员郑苏成获司法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试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个人)。

三是坚持争先进位,法治社会建设成效显著。高水平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乡村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化、乡村司法保障精准化行动。2015年以来,全县共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2家,省级7家,市级52家;诚信守法企业8家、普法农家院10家。

四是坚持赋能强基,探索打造“枫桥式”司法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19年舒洪司法所、壶镇司法所相继获评省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目前,全省共有25家省级“文明规范公正”司法所,全市有4家,我县占有2家。

五是坚持法律供给,律师队伍建设长效发展。立足我县律师资源不足实际,以“扬帆行动”为契机,落实各项律师人才扶持政策,扬长避短,推动律师行业有序发展。截至目前,我县从2014年的一家律师事务所、11名律师发展到四家律师事务所、30名律师,公职律师实现从1人到10人的跨越。

四、2021年工作思路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重要窗口”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及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把握其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

二是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继续以“双下降”工作为抓手,充分发挥《缙云县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规则》和《缙云县行政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作用,切实落实法制审核制度。持续深入开展专题业务培训,规范各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力量协同配合。发挥府院联系合作机制作用,加强对行政诉讼案件的指导协调,严格控制案件发生数量和败诉率。发挥政府法律事务服务团实效,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法律顾问的政府法律事务服务水平,规范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工作。

三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主动靠前、精准发力,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实效,夯实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并使其运行有效,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打造以人民调解为引领的多元调解格局,努力在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发挥更大作用,持续打造“正道讲和团”“近民宣讲团”等一系列品牌的升级版,不断深化内涵,做到品牌再提炼、再拔高。

四是强化法治社会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推动“浙派”法治乡村建设,培育一批法治乡村景观带,谋划实施“八五”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宣传方式,继续深化“全民学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等主题宣传活动。谋划建党100周年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健全以案释法平台,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平安政法宣传大格局构建,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是推进社区矫正分段分类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树立教育矫正是核心的理念,积极开展阳光矫正,健全社区矫正“精准执法、精准监管、精准教育、精准帮扶”机制。组织动员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刑满释放人员教育管理工作。

六是进一步完善基层站所建设。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形成亮点,认真做好创建验收工作。积极争取将五云司法所“培优育新”项目落实落地,努力实现新碧、东渡两家司法所办公用房的置换。

七是大力推进律师法律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律师法律服务融入社会治理,发挥律师特长,努力在乡村法律顾问作用方面实现突破,鼓励支持引导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组建律师人才库,大力扶持青年律师,充分发挥企业、部门法律顾问作用,提高法律服务供给能力,助力营商环境构建。

八是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增强政治自觉、深化思想认识,着力开展一场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做好探索创新文章,紧密结合政法队伍建设实际完善方案,开展靶向式的学习教育、查纠问题、整改总结,强化政治轮训工作,奋力打造“忠勇严实新”的司法行政铁军,不断提升队伍核心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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