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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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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缙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关于提级(交叉)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9-24 09:16:51  责任编辑:缙云县纪委)
 

根据市委、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9日至4月9日,提级(交叉)第六巡察组对缙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集中驻点巡察。2021年5月14日,提级(交叉)第六巡察组向缙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首要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收到提级(交叉)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认真学习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有关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思想上高度重视,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提级(交叉)巡察的重要意义,对巡察组列出的反馈问题,本着“虚心接受、认真反思、严格对照、改正到位”的态度全面认领;二是整改措施详细,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收到提级(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一时间成立了党组书记、主任吕建方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吕建方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直接抓。围绕巡察组反馈意见,制定了《中共缙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落实提级(交叉)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报告》和《提级(交叉)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表》,对提级(交叉)第六巡察组提出4个方面12项34条问题,研究提出了124项具体措施,逐项落实到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党组书记、主任吕建方充分发挥带头作用,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中层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社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在巡察整改过程中,建立跟踪督查机制,实行重点整治工作月报制度,把压力传导到每个科室、每位党员干部,通过压力传导夯实责任,要求各科室、各基层社、县公司定期报告整改进度,集中整改完成前开展一次全面督查,集中整改完成后开展定期回头看,对反馈重点问题和整改工作进度缓慢、措施不严不实、效果不明显等情况进行问责。

巡察反馈问题34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成29个、正在整改5个。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提醒谈话9人次、批评教育4个单位及相关个人共9人次,责令5个单位及相关经办人作出书面检查共9份次;新制定工作方案3项,建立完善制度6项,清理款项137724元,收缴资金2920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54244.1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思想意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班子及班子成员作了深刻剖析,认领了责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目标及整改措施。通过每周夜学、每月的主题党日和党组会议等,常态化开展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重要文件精神学习,把重要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二)开展清廉机关建设,严明工作纪律。印发《缙云县供销社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供销系统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了党内监督条例,通报了我县及周边县市多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县社领导强调各科室、各基层社、县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对待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严格认真落实到位,真正把供销社打造成一尘不染的清廉机关,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关于“聚焦主责主业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主责主业,认真开展专项清理。印发《缙云县供销系统对外投资情况专题清理工作方案》,同时成立缙云县供销系统对外投资情况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方案认真开展专题清理,了解和核实对外投资27家企业的生产经营详细情况,根据经营情况不同提出分类处置意见。

(二)进一步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缙云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对城关供销社、壶镇供销社、新建供销社和丝绸公司的宿舍出租情况进行摸底,并掌握宿舍出租准确底数。县社加强对下属单位宿舍出租管理的指导,不定期对下属单位宿舍出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下属各单位每年年底对宿舍出租情况向县社企管科报备。

(三)进一步加强对控股企业的指导和管理。要求各控股企业委托中介机构定期开展财务审计,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监督,并针对同类问题开展举一反三工作,已全面开展控股企业实际出资与工商登记信息核对工作。

(四)深入开展产业农合联规范化建设。加大对特色产业农合联帮扶力度,丰富帮扶手段和办法,强化帮扶举措,举办有针对性的节庆活动,邀请专家开展产业农合联会员技术培训,着力推进特色产业农合联均衡发展。

(五)进一步明确农合联执委会职能。制定了《缙云县农合联执委会领导集体重大决策议事规则》《缙云县农合联执委会财务管理制度》《缙云县农合联执委会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缙云县农合联会员管理制度》等4个内部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了农合联执委会发展计划,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发展目标。

三、关于“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带头做深刻检讨,分管领导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进行深刻的剖析和对照检查。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学习强国》学习通报制度,每月对学习情况进行通报。将学习情况与个人年终考核挂钩。

四、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缙云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十项制度》,进一步增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自觉。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领导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扎实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对县社机关每个岗位的风险点、防控措施重新进行一次梳理,重新制定每个岗位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承诺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了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

(三)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管理。梳理了下属单位重大事项清单,完善《缙云县供销社领导集体重大决策议事规则》。要求各基层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许变相发放福利,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展问题及时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责成其说明情况,作出深刻检查。结合省社要求,在全系统范围内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五、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收回以任何形式违规领取的补贴。重视财务部门业务能力提升,开展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现金管理使用规定等内容。要求各单位财务人员严格执行财务法律法规和县社的社有企业财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对相关财务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通过开展内审、财务检查等方式,加强对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管,杜绝“坐支”现象的再次发生。对本级机关强化财务报销的审批管理,协助把好资金审批关口。

六、关于“工作作风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深刻反思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措施。组织党员发展、会议记录相关的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水平,利用夜学和主题党日等学习机会开展工作作风建设,引导全社干部思想上自觉转变工作作风。

七、关于“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严肃工作作风,严格执行借款合同,规范借款管理。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制订了全面开展社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计划10月底前完成全系统的清产核资工作。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到位。

八、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先关责任人作深刻剖析,认领了责任,组织下属企业党务干部开展了一次党员发展的相关培训,学习了《新编机关党建实务300问》部分内容,今后将积极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下属党支部业务指导。对上报的材料从严审核把关,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档案的管理工作。印发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党建联系制度,每个班子成员驻点联系一个支部,督促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指导基层党组织按照规范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加强督促,规范流程。

九、关于“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制度。组织党组成员和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缙云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等选人用人有关规定。熟悉业务流程及其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干部选任工作流程进行操作,规范选人用人行为。

十、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审批流程。对相关人员进行教育提醒谈话,由其本人作出了书面说明。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新增监察对象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进一步严肃组织纪律。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规范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对今后新进人员第一时间要求上交证照,从严掌握审批事由、条件和时间,并记录备案。

(二)严格证件领用管理。组织下属单位职工学习《关于加强新增监察对象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教育干部职工服从管理,做到证照“应交尽交”。目前已将全系统的在职在岗人员的证照全部上交县社统一管理,制订了审批表,规范证件领用审批程序。职能科室定期对证件管理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强化纪律意识,证照管理责任到人。

十一、关于“上轮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指导新建供销社、城关供销社、壶镇供销社对到期转租的经营场所进行了公开竞价招租,加强社有资产经营场所租赁工作指导,严把租赁审批关。修订了《缙云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目前正在征求下属相关单位的意见,将于2021年10月31日前发文。

(二)着力解决长期未整改问题。责令相关负责任人做出深刻检查,责成新建供销社清退相关费用,组织开展会议记录相关知识培训,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会议记录的有关规定,要求各单位及时准确全面规范做好会议记录,确保讨论和发表意见的过程真实反映。

十二、关于“对内审发现问题未举一反三”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督促资金回收,责成下属企业对所有宿舍租赁收入进行全面自查,加强监管,要求下属企业每年年底对宿舍租赁情况向县社企管科报备。组织系统财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收入管理规定等内容。并开展内审问题整改情况自查自纠工作,充分发挥内审成效。

下一步,缙云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供销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厉行“丽水之干”,建设“三城三地”做出积极贡献。

(一)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加强党对供销社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以实际行动落实两个维护,以上率下,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各项规定要求。同时,严格落实《缙云县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重要人事任免集体决策制度,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充分发挥党组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真正把党的领导融入供销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自觉把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取得实效。完善党建工作责任目标考核指标体系,每年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责任制考核中,加强对各党支部规范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进一步压紧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各级党组织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不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突破口,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四)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推动供销事业全面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社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努力争取每项投资的社会效益最大化。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为农服务宗旨,深化“三位一体”农合联改革,加快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

(五)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持

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一次难得机遇。力度不减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以问题为导向,更加注重预防,倒查制度漏洞,围绕资产处置、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落实,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8-3318609;邮政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溪滨南路98号5楼人事监审科办公室,邮编:321400;电子邮箱:7647397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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