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缙云县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索引号: 002660141/2021-88168     发布机构: 缙云县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1-09-27 10:28:48     来源:缙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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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审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提出的建设“三城三地”目标任务,践行市审计局“三个坚持”工作理念,以开展“三个年”活动为抓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政策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推动清廉缙云建设等方面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与保障作用。审计结果表明,面对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较好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发展逆势上扬、稳中向好。

一是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2020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43.4亿元,增长5.5%;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2.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5亿元,增长3.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4.8%、9.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全省第一。

二是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坚持民生导向,重点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疫情防控、三农等民生领域支出,全力增进民生福祉。全年民生支出50.8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7.4%。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进一步提高,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6%,新增城镇就业4823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15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降至1.26%。

三是审计整改取得新成效。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开展“整改落实年”活动,对未整改到位事项,连续两次进行督察督办。上年度列入审计工作报告的7个方面,39类问题,147个具体事项,已整改到位143个,问题整改率达97.28%。

一、预算执行和财政政策贯彻实施审计情况

(一)县本级决算草案和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县级决算报表显示,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合计777843万元,支出合计7635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626918万元,支出合计62175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43671万元,支出26360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199万元,支出合计181万元。对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的结果表明,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和追加不规范。一是2018年至2020年,县财政局未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安排农村警务室经费;二是县财政局在9月30日后超期限追加预算指标526.43万元。

2.财政存量资金收缴及管理不到位。一是县财政局未及时收缴结余结转资金、生育津贴共计2279.26万元;二是县财政局未将部分单位的项目结余资金收回统筹使用,而是同意单位自行调整用于差旅费等日常工作经费。

3.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不到位。县财政局未及时有效督促单位收取采矿权出让收益、租金,涉及资金123.47万元。

4.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不完整。一是县财政局未将4家事业单位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范围;未将2家国企的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二是政府综合财务报表中无交通公共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市政基础设施数据,报表编制不完整。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情况

2020年对县本级62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数据分析,重点对县市场监管局等9家单位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县本级各部门预算单位积极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规发放福利或津补贴。4家单位违规发放手机或支付职工个人通讯费;2家单位违规购置服装;3家单位违规发放信息宣传奖励。

2.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采购项目预算编制不完整;拆分采购项目规避县财政部门审批;医疗设备未经政府采购平台采购;重复支付广告租赁费用;信息采集服务外包项目违规续签合同。

3.公车油卡管理不严格。一是2家单位违规将公车油卡用于个人加油;二是截至2020年9月22日,12家单位未注销已停用的公车油卡;三是2016年至2019年,3家单位未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制度,存在同一张加油卡给不同公车加油情况。

二、保障和改善民生审计情况

(一)全民医疗保险政策执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2021年对缙云县全民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表明,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卫健局及其他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重大政策部署,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创新。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政策执行不合规。3家事业单位违规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5.98万元;29家企业违规多享受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48.96万元;4家企业未获或少获阶段性减免医疗保险费0.59万元的问题。

2.医保基金使用监管不到位。一是违规支付重点监控辅助药或限制用药等费用2.29万元;二是县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取诊疗项目费用,造成多支付医保基金6.77万元;三是未严格执行医保结算办法,导致多支付医保基金11.52万元。

3.医疗保险基金运行管理不到位。存在药品耗材二次议价差额未上缴县财政局、未制定出台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考核制度的问题。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情况

2020年对缙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审计的结果表明,缙云县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保障和补助对象审核不严格。一是2017年至2020年,向41户不符合保障性住房分配条件的家庭提供保障房;二是2008年至2020年,向14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或农民异地搬迁补助;三是2008年至2020年,3户补助对象重复享受异地搬迁、大搬快聚政策补助。

2.空置公租房和安置回购房分配不及时。一是13套公租房空置1年以上,而轮候家庭已有84户;二是县锦绣城小区(政府安置回购房)2020年8月正式完成交付, 2021年2月才将168套回购房才分配完毕,导致超期双倍临时安置费。

3.农村危旧房改造政策执行不到位。一是未按规定建立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农村危旧房分类补助标准;二是未采用市建设局通过招标确定的7家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4.优抚对象住房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未将126户无房无社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低收入的城区户口优抚对象纳入公租房保障;二是未按规定减免优抚对象不动产登记费、工本费109次,共计1.77万元。

(三)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情况

2021年对缙云县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的结果表明,缙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三农”工作决策部署,促进乡村产业体系不断完善,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农田建设项目竣工时间延期;项目合同签订后未及时开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路肩挡土墙和排灌渠等未按要求设置伸缩缝。

2.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不到位。租金76.64万元未及时收取;未及时清退计划生育违规收费4.3万元。

3.乡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拨付和验收管理不到位。一是在项目单位无实际支出的情况下,提前拨付项目补助资金25万元;二是补助6个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无关的项目;三是存在项目验收资料缺失情况。

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审计情况

2020年对缙云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情况及新建镇、溶江乡2个乡镇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的结果表明,各乡镇部门高度重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工作,拓宽生态资源变资产资本的转化途径,全力打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缙云样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试点单位、乡镇部分工作尚未开展或进展缓慢

一是未建立基于GEP核算为基础的政府采购生态产品制度及政府购买生态产品体制机制和“两山银行”运营平台;二是2个工程进展缓慢。

(二)耕地和林地管护不到位

一是违规占用耕地堆放沙石料;二是未经批准占用林地建设道路,超审批范围使用林地。

(三)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不及时,回收款未结清

一是2个回收点均未开始2020年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二是回收公司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资金及处置费未结清。

(四)农药化肥管控制度执行不严,商品有机肥推广不到位

一是农资经营门店违规销售过期农药;二是2家农资经营门店农药购买实名制登记不规范;三是3个乡镇主要作物专家咨询触摸屏利用率较低。四是2019年商品有机肥推广任务未及时完成。

四、国企和国资管理审计情况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对县水投公司财务收支和缙云工业园区投资公司等6家乡镇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的结果表明,国有企业在完善基础设施和加快民生实事工程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和采购制度执行不严

1.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4家公司违规发放应休未休年休假和高温补贴等;3家公司未及时归还借款;4家公司未及时收回借款的问题。

2.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未通过公开招标购置农村饮用水消毒药剂;机电设备安装采购项目采购谈判专家违规从本单位内部产生。

(二)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不规范

2家公司未明确内设机构、岗位职数、员工人数;部分自聘员工混岗。

(三)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

未及时向2家物流公司收取租金35.61万元;未经县国资办审批协议出租厂区;5家公司存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

(四)对下属子公司监管不到位

存在县水投公司下属的3家子公司存在费用列支;补助发放及会计报销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五、工程项目管理审计情况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在乡镇(街道)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部门预算执行和国有企业审计中,对工程项目管理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大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不断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

1.工程前期程序执行不到位。一是4家单位11个项目均未报县发改局立项审批;二是22个工程开工前均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三是3个工程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四是7个工程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且未报县水利局备案或审批。

2.招投标管理不规范。一是6家单位18个工程监理、设计等费用未进行网上竞价;二是将投资额120万元的镇区公厕改造与建设项目拆分成6个项目,其中3个项目直接委托实施,“化整为零”规避小额项目简易发包;三是工程未按现场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控制价。

3.工程施工和变更不规范。一是3家单位6个工程均未按设计进行施工;二是3家单位5个工程变更部分超合同价10%未办理变更审批程序。

(二)资金管理不到位

1.工程款和履约保证金支付管理不合规。一是5家单位超额支付工程进度款、设计等费用;二是4家单位23个工程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工程履约保证金。

2.未及时完成结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一是7个山塘综合整治工程均已完成竣工验收3个月以上,但仍未完成价款结算审计;二是新建溪北面防洪堤、环城北路东段等工程已完成竣工验收1年以上,并进行了结算审计,但仍未进行竣工财务决算。

六、权力运行审计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采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乡镇财政决算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完成新碧街道、新建镇、东方镇、溶江乡、三溪乡、县疾控中心、县交通局、县建设局、县委政法委、县综合执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第二人民医院12个乡镇(街道)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支出不合规。9家单位违规多报销差旅费或夜餐费 ;5家单位专项资金未专款专用;3家单位违规在下属企业或单位列支费用。

2.内控制度未建立或执行不到位。2家单位未建立重大经济决策议事制度;6家单位23项重大经济事项未经集体研究决定;5家单位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3.项目采购和合同管理不规范。拆违劳务费外包未经公开招投标;在未进行验收的情况下支付宣传费;违规与无产前诊断技术许可的公司签订产前基因检测合作协议并委托其开展产前检测。

七、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严格执行预算法,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依法理财,规范管理。及时盘活各类沉淀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集中财力办大事。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制定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落实意见,逐步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加强各单位内控制度建设,抓好单位源头监管,全面防范和管控经济活动风险。

(二)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

持续擦亮生态底色,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坚持生态优先,推动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守牢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落地,推进经济发展和生态环保双促双进。积极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对生态保护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的监督,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三)加大民生领域监督力度,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强化审计整改,坚持精准施策,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加强医保结算管理,守好医保基金安全防线。持续加大对重点民生领域工程项目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压实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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