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缙云县五云街道西寮城中村改造项目和缙云县人 民医院迁建及紫薇北路、翠竹北路建设项目套房与排屋安置分房工作顺利开展,使安置对象得到及时、有序、妥善安置,根据《缙云县人民医院迁建及紫薇北路、翠竹北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和有关规定,结合各户签约时确定的选择意愿和现有安置房源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房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缙云县五云街道西寮城中村改造项目和缙云县人民医院迁建及紫薇北路、翠竹北路建设项目的套房与排屋安置房分房。
第二条 分房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立足现状、保障协议安置面积原则;
3.坚持政府指导、规范有序原则。
第三条 分房对象
缙云县五云街道西寮城中村改造项目和缙云县人民医院迁建及紫薇北路、翠竹北路建设项目的套房和排屋安置对象。其中第一批次安置对象208户,第二批次安置对象3户。
第四条 安置房房源及层次景观差
套房房源:旭山名邸区块共411套,其中70㎡户型32套,90㎡户型39套,110㎡户型166套,130㎡户型115套,150㎡户型59套;具体房源及层次景观差详见附件1。
排屋房源:西寮新村共31套,其中40㎡户型2套,70㎡户型29套。具体房源详见附件2。
1.分房规则
2.本次分房将套房与排屋一起进行,采用一个顺序号从小到大依次抓阄选取房源。
3.70㎡户型排屋的房号阄共制作30个,其中29个为70㎡户型房号阄,1个为“排屋转套房”阄。抽取到“排屋转套房”阄的安置户,按照该户签订的《缙云县人民医院迁建及紫薇北路、翠竹北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迁建安置补偿协议书》《缙云县人民医院迁建及紫薇北路、翠竹北路建设项目房屋征收未抽到迁建安置资格转换为公寓安置补偿的协议书》,自动转换为套房安置,并在相应的套房房号箱中抽取房号阄。
第六条 分房时间、分房地点
抽签分房时间:2021年10月25日下午13:00(如有变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抽签分房地点:县会议中心。
第七条 分房步骤
1.安置对象应当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抽签分房。安置对象若委托他人代为抽签分房的,应当在10月21日17:30前在五云街道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中心(仙都路150号)办理委托手续;代理人应当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参加抽签分房。
2.抽签分房步骤:
第一步,由工作人员在一号箱中随机抽出安置对象姓名阄;
第二步,安置对象姓名阄抽出后,由该安置对象或其代理人在二号箱中抽出分房顺序号阄;若工作人员抽出安置对象姓名阄后,主持人连续叫到安置对象姓名三次仍无人来抽取顺序号阄的,则由工作人员代为抽出顺序号阄。
第三步,分房顺序号全部抽出后,按照分房顺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由安置对象在对应房号箱中抽出自己的房号阄。抽取到“排屋转套房”阄的,由安置对象在对应的套房房号箱中抽出自己的房号阄。第一批次安置对象抽签选房完毕后,接着第二批次安置对象抽签选房,其步骤与第一批次相同。
在安置房号抽签过程中,如果主持人连续叫到安置对象姓名三次仍无人来抽取房号阄的,其顺序依次放到最后抽签。在本次抽签分房结束后,如果主持人连续叫到安置对象姓名三次仍无人来抽取房号阄的,则视为放弃本次安置。
第八条 安置房价格结算
(一)套房价格结算和层次差价
旭山名邸套房安置房结算价格:市场比准价为7358元/㎡,重置价为1200元/㎡。
楼层层次差以第9层为基准层,每降一层减30元/㎡,每升一层加10元/㎡,其中顶层价格与次一层价格相等。
旭山名邸套房景观差需要调整的房源共10套(25幢2301;26幢2203、2204;27幢1802、1902、2002、2102、2201、2202、2203),其价格结合层次差,以实际评估价为准。
由于安置房户型结构不可分割,使实际总安置面积超过协议可安置面积,超过10㎡以内(含10㎡)的部分,按房屋征收公告时市场评估价60%供应,超过10㎡部分的面积,按房屋征收公告时市场评估价供应。
(二)西寮新村排屋价格结算
西寮新村排屋安置房结算价格:市场比准价为7158元/㎡,重置价为1200元/㎡。
被补偿房屋计算建筑面积与安置建筑面积相等部分,被补偿房屋按重置价结合成新、安置房屋按重置价计算;不足安置建筑面积部分,按市场评估价60%供应,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出让;超过安置建筑面积部分,按市场评估价进行结算;阁楼层高2.20米以上(2.20米)的建筑面积,按市场评估价的40%计算供应,土地使用权为国有出让,并予以确权登记。
第九条 临时安置补助费结算规则
本次安置后再发放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计算至2022年4月24日(每个月按10元/㎡标准发放,在结算款中抵扣)。
第十条 车位和储藏室
旭山名邸套房安置房为110㎡户型、130㎡户型、150㎡户型的,每套安置房可优惠供应地下车位一个,供应价为1000元/m2。
旭山名邸套房安置房为70㎡户型、90㎡户型,每套安置房可优惠供应地下储藏室1个,供应价为1000元/m2。
车位储藏室已作搭配,详见附件3。
第十一条 抽签分房监督
邀请县公证处对整个抽签分房过程进行公证,并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西寮村双委干部进行现场监督见证。
第十二条 结算及交房
安置对象须在抽签结束后的30日内,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凭《安置房分房确认书》、《征收房屋安置补偿协议书》办理房屋差价款结算手续。
安置对象在2021年12月25日前将安置房差价款交纳到安居公司指定银行账号;如果逾期交纳的,从逾期之日起6个月内,按日万分之三计算逾期违约金;如果逾期超过6个月的,将视同安置对象放弃房屋安置,并按货币安置的标准折算成货币予以补偿。
县安居公司负责安置房屋交付,并在交付后 3个月内办理安置房屋不动产权证。
第十三条 本方案最终解释由县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指导中心负责。
缙云县土地和房屋征收 缙云县人民政府
工作指导中心 五云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30日
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10月8日17时前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五云街道房屋与土地征收工作中心(五云街道仙都路150号,联系电话:0578-3011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