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窗口,各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工作,中心制定了《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 2021年8月18日
缙云县行政服务中心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中心正常工作秩序,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性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害,根据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高中心应对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紧急突发事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和社会稳定。坚持预防为主原则,把应对突发事件的各种管理工作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增强预警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性公共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坚持统一领导原则,应对突发事件,要坚持统一领导、科学指挥、分级负责、加强合作。 三、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中心成立“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李志强担任,副组长由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丁晓民担任,成员包括办公室、业务科、企业服务科、督查科、公管科、代办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各窗口负责人,负责监督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及时、有效地开展监测、分析和决策工作。 四、应急反应程序 涉及本中心的群体性及其他各类突发事都要立即启动本应急预案,预案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各类突发性事件,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在接到预案启动命令后必须迅速各就各位,认真履行职责。了解详细情况后,要在1小时内及时报告县委办、县府办和县分管领导。同时要向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五、应急处置程序及措施 (一)火灾应急预案 1.保安值班室在接到电话后,迅速行动,组织人员参与现场救助,启动消防栓和灭火器,如火势较小,完全有能力扑灭时,应利用最近的灭火工具将火扑灭,同时呼叫最近的工作人员参加灭火救援工作。 2.如火势较大,确认靠自身能力不能扑灭时,拨打“119”报警,同时关闭总电源,向中心各楼层人员发出报警疏散信号,打开安全出口通道,及时疏散办事群众。在确认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有组织地进行抢救,转移物资。 3.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组织大厅工作人员协助“119”火警灭火,组织人员维护秩序。 4.配合消防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对火灾带来的影响及损失,提出处理意见。 5.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报告情况,在大厅内对此事件进行通报。 (二)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预案 1.当办公区域发生群体上访、非法聚会等事件时,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应立即向督查科报告,督查科应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达现场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过激行为或其它意外事件发生。 2.现场工作人员应冷静处置,原则上不发表任何意见,可以点头表示回应,避免与之发生争论。 3.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信息后,组织办公室相关同志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掌握上访人数、基本情况、要求达到目的等情况,并积极做好解释劝导工作,告知具体解决问题的机构和部门,全力维护好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 4.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视其情况及时向县信访局等部门联系,协调其予以处置。 5.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和处置情况,必要时应及时向政府领导或公安机关报告。 6.突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平息后,立即安排人员清理现场,恢复正常工作秩序。 (三)突发秩序骚乱应急预案 1.办事窗口因临时性、阶段性、季节性办证,办事群众突然增多引起大厅秩序骚乱时,就近的保安应迅速进行疏导劝阻、维持秩序。 2.若大厅内发生激烈争吵、人身伤害或肢体冲突事件,窗口工作人员应及时报告督查科,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劝阻制止。如当事人仍不听解释、劝告、无理取闹、发生谩骂行为干扰正常工作的,由保安带出大厅。如仍然拒绝离开大厅或有更加过激行为的,则拨打“110”,交由公安部门处理,以保证大厅正常办事办公程序。 3.重大人身伤害事件速报“110”和“120”处理。 4.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并将处理意见在大厅内通报。 (四)盗窃事件应急预案 1.接到电话后,保安值班室应立即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2.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应急领导小组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可疑爆炸物及其它危险物品事件 1.当办公区域发现可疑包裹、爆炸物及其它危险物品时,工作人员应立即向保安值班室报告。 2.保安值班室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置隔离带,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对可疑物进行检查判断(但不得挪动可疑物),并经请示应急领导小组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在事态未明朗的情况下,应稳定现场人员情绪,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情况,尽快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和群众有序撤离,并封闭现场。 4.在不能确定可疑物危险程度时,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对可疑物采取任何处置行动,应等候公安人员到场处置,但可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六)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1.当办公区域突然发生停电事故时,第一发现人立即通知值班室。 2.物业电工立即检查大楼供电系统,查明停电原因,属于物业维修范围的故障,应立即抢修;若属于地方供电局范围的故障,立即与供电局联系,通知各窗口关闭用电设备电源,防止恢复供电瞬间损坏设备。 3.大厅内恢复正常供电后,物业保安应立即组织维修人员检查各相关设备,确保各系统正常运行。 4.确认电力暂不能恢复时,在一楼大厅咨询台公告停电,并告知恢复通电时间。窗口工作人员向办事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七)电梯困人应急预案 1.遇电梯困人,第一发现人或被困人员应立即通知保安值班室,保安值班人员应立即通过电梯通话系统安慰被困人员不要惊慌马上来解救,并问清被困电梯的层数、人员情况等。 2.同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开展施救,必要情况下需立即拨打120。 3.在等待施救及施救过程中应告诫对被困人员不要急躁,不要盲目采取无谓行动,以免故障扩大,发生危险。在此过程中,现场始终不能离人,要不断与被困人员对话,及时了解被困人员的情绪和健康状况,同时及时向应急小组汇报情况。 4.被困人员被解救后应做好相应善后工作。值班室做好事件经过的详细记录。 (八)档案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以档案优先为原则,面临其他财产损失和档案安全的选择时,要把保障档案的安全作为突发性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对档案资料的影响。档案室发生火灾、漏水及其它突发事件时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场发现灾情的第一目击者立即拨打保安值班室电话。 2.保安值班室接到灾情电话后,立即派人前往现场查看情况,并向应急领导小组准确报告突发事件位置、种类、程度、周围环境等情况。 3.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应急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自救和做好接应公安消防车辆进入灾情现场等准备工作,通知无关人员尽快撤离现场。 4.应急领导小组除组织做好应急工作外,还应负责保护突发事件现场,维护现场周围的秩序和安全,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并提高警惕,防止有人趁机搞破坏活动。 5.突发事件情况严重需转移档案时,应尽量按照顺序依次组织抢运工作。抢运出的档案资料集中到安全地带后派两名以上专人负责看守,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档案转移后,应做好档案安全防护工作。同时,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县市档案局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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